維權人士吳全力(中間)
關於2007年河南息縣城郊鄉維權人士吳全力遭黨委書記李學超(現任縣信訪局長)第一次綁架的自述經過,我叫吳全力,現年40歲,家住河南省息縣城郊鄉洪莊村。身份證名邢望力,身份證號413021197103241353,聯繫電話:13939790139、15236402183,02年我們因兒子邢鑒交通事故冤案上訪,網上有報導:《響應公安局長號召到天安門「自焚」》;《倆孩子下跪天安門喊冤要媽媽》。
被綁架經過
2007年5月25日17點左右,我在北京南站20路站盤那塊兒玩,當時有證人老張、賣水果的劉學立等好多上訪人看見7-8個人強行把我押進一個出租車裡,打背拷頭蒙衣服帶走。我喊著「救命呀! 快記住他們的車牌號,我被他們綁架。",當時他們摀住我的嘴把車開走。
過後把我送進一家賓館,把身上的衣服證件手機及錢物等全部收走,另外給我換上衣服,綁架者是息縣公安局陳勇副局長帶著當地四個公安,聯合北京公交分局。息縣公安局買通了北京公交分局蔡國柱局長(老家是河南駐馬店的)狼狽為奸。大概是25日2:00以後,把我頭蒙衣服送進北京公交分局看守所,給我照相,我拒絕照相。但還是被送進號裡。我一邊喊冤,一邊絕食,守著當地和北京公交分局主要領導喊「打倒腐敗」「你們傷天害理不得好死」。27日當地公安到公交分局接我,頭蒙衣服打著背銬住往回押送,我頭蒙衣服出了北京市後才被打開,我在車裡吐痰,不讓吐,還讓公安打了幾個耳光。我不服說:有本事把我從你們的車輪下軋過去,算你們厲害。28日又把我頭蒙衣服、送進信陽市內的一家賓館。當地公安領導威脅我老實交代,政府寬大處理。做筆錄者是息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刑警隊。但是一不穿警服,二不出示工作證,我拒絕詢問,口口聲聲喊冤枉,一不簽字,二不畫押,他們氣壞了。最後說我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把我頭蒙衣服,打著背拷送進信陽市光山看守所,我一直絕食。
過幾天我聽看守所人說,信陽市公安局長李長根下命令,先用導管灌面水,把我嗆得要死,我要撞死牆上自殺,他們找犯人輪流看著,怕發生意外。最後市公安局來看守所檢查,我大喊冤枉,一是怕人死在裡面,二是怕被釋放的犯人出去後走漏消息,三是實在太冤枉。當地公安局及息縣城郊鄉政府,派人把我於6月1日,帶進息縣八里岔鄉葉店村,還是頭蒙衣服,手打被拷,秘密封閉看管。我在裡面一直絕食,多次被輸液,血壓降至50/80生命垂危,臀部幾乎形成褥瘡,頭痛、腿疼、胃疼、肌肉萎縮不能站立起床,一天就是半碗麵水,有時好幾天不吃飯,李學超還叫人偷著給我打毒針使我記憶力減退,多病慢慢失去勞動能力。最後縣委書記張富治讓縣政法委書記謝天學和城郊鄉黨委書記李學超協調解決。
嚴密監控,要麼把我整死
他們三天兩頭往縣裡、省匯報此次我的情況,並說我是國家安全局監控對象,看管的人對外打電話被我偷著聽見。中央政法委書記羅乾親自批示,省委書記徐光春等及市縣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縣委領導說我違法。我說「官逼民反」,要麼把我整死,冤民們被公檢法逼的同歸於盡的都有,人家外國記者採訪我,我總不能不說話,我就光訴冤,你拿我沒辦法,你給我定上罪咱們出去試試。7月10日夜裡我們鄉黨委書記李學超和鄉政法委書記盧書記到八里岔葉店村把我雙眼蒙著黑紗巾問我:「你看過黑三角電影沒有」,把我帶進一家賓館寫保證書,打收條,至今不給我協議。讓我不得追究責任,因為以前糧差太重我得罪了李學超,所以02年我兒子邢鑒交通事故,李主謀一手造成上訪冤案,綁架威逼我接受那二十萬元,以鄉政府名義救助方式。如果我不接那20萬元,李學超還要把我活埋。
當時為了保命和出去看病應急,我萬般無奈收下此款,並給自己留條上訪後路,在文書上寫明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打擊報復。可是至今我的狗被藥死,門被砸,水管經常被關,今天若不把李學超的綁架經過捅出去,李學超黑白兩道將來我們死都不知會被李學超害的怎麼死法。
在八里岔鄉葉店村負責看管我的以城郊鄉辦公室主任曹立平為主,其次計生所(城郊鄉)陳大隊長,段勇及城郊派出所幹警邢磊,和八里岔鄉派出所副所長陳風等共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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