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知不覺對孩子的嬌慣
1、彌補自己兒時的物質貧乏
有些父母自己小時候家裡條件艱苦,現在自己有了孩子,也有了經濟能力,於是盡力給寶寶提供衣食住行玩的物質條件,以彌補自身的遺憾。這類父母對小時候體驗到的飢寒刻骨銘心,發誓不讓自己的寶寶凍著、餓著。結果造成孩子非名牌不穿用,非魚蝦不吃。
2、礙於面子,不好意思在售貨員面前對孩子說「不!」
孩子當著外人哭鬧,父母一是不忍心看見孩子哭,二是怕售貨員笑話自己小氣,對孩子苛刻,而不得已向孩子屈服,每次都在孩子哭鬧的脅迫下買下昂貴又不實用的玩具或不合適的零食。
3、工作忙碌,以物質禮物彌補親情
有的父母陪伴孩子的時間少,心裏感到慚愧,於是會買很多各式各樣的衣物、玩具食品,一是慰籍自己,另一方面是想千方百計博得孩子一笑。
4、父母本人以奢侈為榮
父母本人喜歡奢侈、從眾、愛炫耀:即使工作不忙,路不遠,也要用轎車接送孩子上幼兒園,甚至怕丟人,沒有轎車,讓孩子的爸爸借車,或開公車接送孩子;平時購物不節制,在孩子面前購物一擲千金,給孩子購買物品不顧實際需要,見到喜歡的就買;平時在家,會在寶寶面前交流一些大把花錢,無度消費有理的思想,以之為榮。寶寶耳濡目染,視奢侈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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