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的9月13日,毛澤東的助手、接班人林彪突然叛逃,死于飛機事故或者是爆炸。接班人大都接不了班,呵呵。
關於該飛機的問題,數十年來有很多論述,什麼飛行路線、加油量、軍方的派系、周恩來、打不打、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等等。我不具備航空知識,也無法分析當時空軍的調配,所以,對林彪先生的死因無法提供任何有價值的研究。
李作鵬回憶道:9.13晚上週總理給李打了四次電話,周只要有一點暗示,林彪都跑不了。從別墅到山海關機場,有一個多小時的路程,在路上採取任何堵截措施,堵一百回都能堵上,在機場上橫點東西,飛機就起不來。李作鵬出獄後對兒子說:「想了十年,才想清楚那一夜:中央不是怕林彪跑,而是怕不跑。」(本段是資料,僅供參考)
現在大陸的歷史學家把林彪說成是個大壞蛋。而林彪的女兒一直想為林彪呼籲平反。幾十年了,似乎沒有什麼效果。小時候,「批林批孔」是很熟悉的字眼,我也沒有想過林彪會被平反。不過,這個世界很奇妙。記得我少年時看到劉少奇3個字,就覺得是個邪惡的名字,可現在,劉少奇已經印在鈔票上了。這個世界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我發現,對於林彪到底犯了什麼大罪,幾乎沒有幾個人說得清楚,這太奇怪了。
林彪是個百搭,也就是麻將裡的「混兒」。把他放在「批林批孔」裡面進行批鬥的時候,說他是右派,妄圖走資本主義道路。把他放在「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裡面進行批鬥的時候,就說他是極左路線的帶頭人。
御用歷史學家就是豬,咱不能跟豬計較。現在,咱們自己來分析:林彪到底犯了什麼彌天大罪?
1.井岡山時期喪失信心?
林彪當時提出「紅旗到底能打多久?」,並引出毛澤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從這個角度講,應該感謝林彪,拋磚引玉、引蛇出洞嘛,陽謀嘛。
我對於林彪敢於提出質疑的態度,比較欣賞。
2.參與平型關戰役?
注意,是參與平型關戰役,而不是領導平型關戰役。該戰役的領導者是閻錫山。林彪指揮的應該叫「喬溝伏擊戰」。
平型關戰役——1937年9月,日軍進攻山西。閻錫山奉命在平型關阻擊日軍。閻錫山派出了8個軍近10萬人攔截日軍。國軍雖英勇作戰,但傷亡重大。在血戰近20天後,平型關失守。
當時,共軍已宣布接受政府改編,為八路軍(其實更長的時間裏叫十八集團軍)。閻錫山很仗義,居然沒有派林彪的115師去當炮灰。林彪揀了個最划算的活兒——在一個叫喬溝的地方伏擊日軍。
後來,大陸的所謂歷史學家,楞把「喬溝伏擊戰」說成平型關戰役,可以理解,呵呵。
不過,當時,林彪的「喬溝伏擊戰」是受到批評的。因為,他與日軍硬拚,違反了毛澤東為八路軍確立的「抗日原則」。9月17日,毛澤東致電朱德、彭德懷以及八路軍各師首長,強調「紅軍此時是支隊性質,不起決戰的決定作用。」9月21日,毛澤東又致電彭德懷,再次強調:「今日紅軍在決戰問題上,不起任何作用,而有一種自己的拿手好戲,在這種拿手好戲中一定起決定作用,這就是真正獨立自主的山地游擊戰(不是運動戰)。要實行這樣的方針,就要戰略上使有力部隊處於敵之翼側,就要以創造根據地發動群眾為主,就要分散兵力,而不是以集中打仗為主。」
不管怎麼說,後來沒有人敢把「喬溝伏擊戰」說成林彪的罪狀了。
3.東北戰役初期失敗?
林彪並非人們所以為的常勝將軍。國共兩黨在東北搶地盤的時候,林彪被孫立人將軍(就是入緬甸作戰的那位偉大的將軍)打得落花流水,一路向北逃跑(後來當然要被御用歷史學家說成故意進行的戰略撤退),中共甚至準備撤退到蘇聯去。如果不是後來美國人強行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停戰,葬送了時機,國共搶地盤戰爭的勝負難說。
後來,林彪鹹魚翻身,取得了東北戰爭的勝利,此時,國共戰爭勝敗基本確定。所以,初期的失敗肯定不是罪狀。
4.不肯帶兵入朝鮮?
朝鮮戰爭的結果,對中國人來說,是死傷數十萬;對朝鮮人民來說,是民族分裂,北韓人民至今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可嘆。
林彪拒絕領軍參與朝鮮戰爭,該如何評說?呵呵。
5.高崗案的牽連?
高案本身都是糊塗賬,何況時間也對應不上。
一方面軍、四野的派系崛起令不放心?一向不喜歡下面清一色。可這個能算林彪的罪過?
6.帶頭搞個人崇拜?
這算林彪的罪行?是人家不願意被崇拜,而林彪這個傢伙堅持要帶領全國人民去崇拜?
況且,林彪先生的個人崇拜是很有級別感的。當時,中國那些搞宣傳的,確定的口號是:「祝願毛澤東萬壽無疆!」「祝願林彪永遠健康!」「祝願周副主席比較健康」。
夾在「萬壽無疆」和「比較健康」之間做三明治肉餡兒的林彪,很識時務地提出:不要把我和相提並論,不要喊我永遠健康了。
對此比較滿意。
7.571工程?
到底有沒有這樣一個工程?571工程如果真的實施並成功了,對中國人民是有利還是有害?這是個很要命的問題。
8.最大的罪行:要求設國家主席?想當國家主席?
這算什麼罪?別說林彪當時作為一個高級領導,就是一個普通百姓,也可以對政府職位的設置提出自己的想法呀。
自己想當國家主席?這可能是林彪的重大罪行。那麼,我們來分析:想當國家主席是罪行?
我一直不明白,想當主席能算罪行?那我可罪孽大了,我一直想當中國總統、美國總統、法國總統……我想同時當幾十個國家的總統,不知道這算不算對全人類犯罪。
不是有個小個子的法國人說過嘛——「不想當元帥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當年我曾經問父輩這個問題。他們很驚訝地說:難道想從毛澤東手裡奪過國家主席不是罪行嗎?我繼續問:為什麼從毛澤東手裡奪過國家主席就是罪行呢?他們說:你,你,你……於是就把我呵斥到一邊了。
這個困惑纏繞了我很多年,至今想不明白,為什麼想當國家主席就是罪行。今天寫出來,心理感覺痛快多了。莫非林彪一定要說我不想當國家主席但全國人民硬要選我當國家主席才偉大光榮正確?
我覺得林彪完全可以在換屆時提出:我想當國家主席。然後就開始演講、拉票、電視辯論、10億人投票、最後宣布投票結果。我以為,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都是這樣的。中國也是個民主國家,當然也是這樣來平衡各種政治勢力的。一個國家的政治成熟與否,就體現在有沒有一套公開、公正的機制來保障政治搏弈,而不要訴之於勾心鬥角,暗中使壞。
林彪為什麼不發表競選演說,卻要去坐飛機呢?難道他要坐在飛機上演講?
越來越困惑了。林彪到底是什麼罪行,煩請我們那些偉大的歷史學家們出面給大家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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