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討論亞視錯報江澤民死訊和懷疑有償新聞事件,事態終究如何,仍未澄清,反揭出更多不解之謎,副總裁梁家榮前後說法不一,「影子老闆」究竟是誰?是否控制亞視?民間呼籲,廣管局務必徹查亞視管理真實情。
搶報江澤民死訊亞視副總裁包攬上身
香港《明報》報導,關於搶報江澤民死訊,亞視新聞及公共事務高級副總裁梁家榮在特別會議上表示「自己犯了錯誤」,故引咎辭職;但當日他表示「我盡了所有努力,阻不到這單新聞出街」。
對於江澤民死訊消息來源,在會議上樑家榮表示「你用支槍指住我個頭,我都不會講」)宣示自己恪守新聞工作者絕不披露消息來源的原。
多位議員質疑其前後言論不一致,是否另有內情。
消息人士質疑為「影子老闆」
報導分析,梁家榮所說的消息來源的「消息人士」,如果就在亞視任職,而且兩人有工作關係,雖然從最廣義而言,這樣的人提供江澤民死訊,仍然可以列屬「消息人士」;若消息人士,本來是亞視「影子老闆」透過代理人,向亞視新聞部或其他部門傳達其意旨,要相關部門落實執行,則這樣的人,更非真正的消息人士。
報導認為,梁家榮口中的消息人士,若有上述兩種身份,就是亞視「影子老闆」透過代理人傳達命令,藉此控制亞視日常管理運作。
分析認為,當日搶報江澤民死訊,亞視臺徽由彩色改為黑色,這個哀悼表態,絕對不是梁家榮等職級人員可以決定;而且,梁家榮披露消息人士與他接觸時,要求江澤民死訊「要盡快出街、要即刻出街」。分析說,這般語氣,已經超乎提供消息,隱約是在下命令,若是一般消息人士,不會如此霸道囂橫。
報導指出,廣管局應該就此深入調查,可從梁家榮口中的消息人士是否亞視中人入手,順籐摸瓜,影子老闆的身影就有可能曝光了。但當日立法會議員未及挑及這一點,「消息人士」得以「逍遙法外」。
同時,報導提醒:請梁家榮和與「消息人士」接觸的梁家榮下屬注意,如果接觸的消息人士,是影子老闆代理人,代理人要求或命令播出江澤民死訊,則這名消息人士,根本就是傳令人,而非值得保護的消息人士,這樣的人實質在干預新聞專業、損害新聞自由,對新聞專業的蔑視,對新聞自由的衝擊,從對業界負責和對歷史負責考慮,建議披露這名「消息人士」的身份。
王征在亞視的角色並末釐清
日前召開的特別會議,王征在亞視的角色並末釐清。根據亞視向廣管局提供的資料,王征是亞視投資者,持有由亞視發出的可換股債券,並非亞視股東、董事或管理層,按廣播條例規定,王征並無身份及權利對亞視行使控制,或參與日常管理。不過,王征投資亞視之後,幕前、幕後經常見到其身影,他並自封亞視「義工」,無償工作。
特別會議上,議員曾提問王征當亞視「義工」的情況,亞視董事、高級副總裁(內地業務)欒震國表示,王征只是以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私人顧問的身份,接受盛品儒邀請出席了4次亞視每週例會。
報導質疑,若王征只是盛品儒的私人顧問,他在亞視的角色為何會持續引起爭議?如,近期亞視董事蔡紹中與亞視一宗官司中,透過代表大律師數說對亞視管理層的不滿,直指盛品儒拒絕向董事交出文件,亦不允召開董事會會議。
更讓蔡紹中感到不解的是,並非亞視股東的王征,卻可以控制整間公司的營運,只依王的意思而行。法官批准蔡的申請,認為蔡要求審閱文件只是履行董事職責,從法庭披露亞視董事未能審閱文件,亞視可以經年不召開董事會,進而指出王征控制亞視等,以法庭披露的王征在亞視的角色,亞視更是違反了持牌人的相關法例規定。
報導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亞視是公共機構,使用公共資產大氣電波,受法例規管,現在亞視管理被揭發許多不正常狀況,廣管局有責任確保亞視管理運作,符合法例規定和要求,不能讓廣播條例形同虛文。
新唐人記者香港報導,何秀蘭議員表示,雖然今次立會中不能得知消息人士是誰,但證明亞視新聞部幕後有黑手存在,並且干預亞視的新聞編輯自主。
報導稱,廣管局就亞視搶報「江澤民死訊」,至今收到43宗投訴,正在處理投訴及跟進事項,待調查完成後會作出交代。另外有4宗投訴,涉及財經節目「理財博客」,被指節目內容加入廣告材料。廣管局並會就王征在亞視的角色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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