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一次滬上的新聞業座談會上,《財經》雜誌資深調查記者楊海鵬說,有三個上海:光鮮亮麗的上海、權貴統治的地下上海,還有新聞記者筆下的上海。
最近一年來,身為《財經》雜誌上海分部負責人的楊海鵬,沒有在雜誌上發表過一個稿子,他的微博就是他的作品,也成了他的武器。
除了以「上海異聞錄」的名頭爆料,不時透露一些地下上海的權貴高官秘聞外,一年來,尤其是最近四個月來,楊海鵬微博主要的內容就是救妻,她妻子梅曉陽涉入了一起受賄案,他為妻子呼救,調查圍繞此案的種種政商網路、司法不端。
9月19日,梅曉陽案在閔行浦江法庭開庭,十幾家媒體、上百名網友來到偏遠的該法院要求旁聽,在中國大陸的微博客上,此案也成為當天最熱的新聞。
梅曉陽,高級工程師,曾繫上海市園林設計院規劃設計部主任兼經營計畫室副主任,是園林設計院技術與經營方面的骨幹。
去年7月14日,她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同月28日批捕,當年9月21日,獲取保候審。
據檢察院的指控,梅曉陽任上海市園林設計院經營計畫室副主任期間,利用負責該院對外發包設計業務的職務便利,收受外協單位「境匯公司」胡曙光,「易亞公司」俞昌斌,及「易中公司」謝震緯給予的現金及美容消費卡,共計120000元。
在辯方律師的取證筆錄中,三名檢方認定的「行賄者」均否認在工商局及檢察院的供述,認為這些說辭,均是在非法拘禁狀態下形成。他們並未行賄梅曉陽。
相關證人均表示,他們是在徐匯檢察院及工商局「聯動查處」中,在無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被參與行動的雙方人員搜查辦公室,抄走帳冊及項目文件。涉案「證人」被非法拘禁於徐匯區工商執法大隊,謝俞兩人近40小時,胡達7小時。
而訊問人卻假扮成工商人員的檢察院反貪局幹部。三證人均表示,檢察院曾以免除處罰,及工商罰款,要求他們提供梅曉陽的犯罪證據。在三人經逼供作出筆錄後,徐匯區工商局再以「承認行賄」為名,要求他們接受10萬到200萬不等的罰款。
此外,三人所經營公司工商登記均不在徐匯轄區。徐匯工商局稱,他們是接受市局指定,調查相關案件。在相關人士表示無力承受巨額罰款時,徐匯工商局要求他們可以減少交付數額,但工商部門不開處罰書及罰款單據。
在三單位抗拒繳付罰款後,徐匯檢察院反貪局人員走上前臺,曾上門催付工商罰款,一般認為,徐匯檢察院的辦案者可以從中提成,這一過程被受害者錄音錄像取證。
此案細節,尤其是檢察院與工商局「聯合辦案」的非法情形經楊海鵬披露後,上海徐匯檢方面對著不小的壓力,幾次推遲了開庭,在上海市政法委的協調定調後,此案由閔行區檢察院接受,但基本仍以徐匯檢察院的案卷及證據為依據繼續起訴。
19日的庭審中,控辯雙方立場落差極大,庭審持續到當晚9點多,未能當庭宣判。庭審中,嫌疑人梅曉陽則對辦案過程的非法程序作了抗辯。據她的說法,7月13日18時,她被園林集團紀委找去談話,此後,檢察院即以涉嫌受賄名義,於24點帶至檢察院連夜訊問,要求她承認,經濟往來與分包設計項目有關,屬於受賄。
13日梅曉陽已工作一整天,在紀委接受6小時訊問,在檢察院又接受連續12小時訊問。梅稱,在14日九時前,審訊室錄音錄像並未開啟。檢察院人員對疲勞己極的她,採取了逼供及誘供的方式,以換取「自首」。
但庭審中,對控方提出的檢方非法取證等指責未予深入調查。而庭審最大的爭議則是證人的出庭問題,多達7名的辯方證人,因法庭拒絕傳喚而被拒絕在浦江法庭門外,法庭並未說明拒絕的理由。
雖然現行中國刑事訴訟法有證人出庭的明文規定,但法院對辯方傳召的8名證人,僅接受了謝震緯一人出庭,其他7人則在法庭外無法出庭作證。
9月19日出庭的證人謝震緯在庭審中,對檢方在取證中的非法拘禁甚至涉嫌刑訊的細節,做了明確的證言。未能出庭的7人,包括此案中,被指對梅曉陽行賄8萬元(最大一筆)的「境匯公司」負責人胡曙光。
除了取證瑕疵外,庭審過程也顯示,控方所謂行賄事實並不存在。楊海鵬認為,此案發生在上海高強度的城市建設投資告一段落時,尤其有代表性。
按1999年中國國家發改委政策,及2001年上海市發改委有關規定,像上海園林設計院這樣的企業,主要資產是設計人員的技術,固定資產有限,屬於國資退出的範圍。
而由於上海房地產起飛,上海園林設計院利潤豐厚,其上級公司上海園林集團在MBO問題上,一直與設計院衝突。2003年,因園林設計院領導意見相左,園林集團曾找徐匯檢察院調查前院長周在春,使改制擱淺。
2006年改制重啟,又因上海社保案擱淺。以後由於世博工程量大,上級單位建工集團及園林集團,答應在世博會後,再次啟動改制。
2009年4月,上海經濟主管機構將園林集團等30幾家下屬公司整體轉讓給「上海建工」。園林設計院改制夢碎,院長朱祥明帶梅曉陽等提出辭呈,欲往東華大學教書。
上海建工及園林集團,一邊遊說東華大學拒收有關人員,同時對園林設計院領導班子,在徐匯檢察院以「私分國有資產」立案。2010年5月,梅曉陽見集體出走無望,在廣東棕櫚集團邀請下,擬辭職擔任棕櫚集團設計及公共項目總經理,該公司當時希望梅為其延攬設計人才,也因此引起園林集團的母公司上海建工的注意。
楊海鵬認為,上海建工集團與檢察院之間,早有相互利益的輸送。本世紀初,檢察院有很多檢察官通過司法考試,辭職為律師,為穩定檢察官隊伍,建工集團旗下的房產公司則為檢察院提供低折扣商品房。在他看來,當前,上海「吊車經濟」步入尾聲,高級技術人員欲流動,檢察院則濫用公權「維穩」,以此作為回報。
楊海鵬還在微薄上指控,上海建工集團的總裁陳偉良應對此案負責。據他的調查,獲得世博會園林總承包的荷蘭尼塔公司,雖然被官方稱為是「自由歐洲頂級設計團隊聯合而成的國際綜合設計公司」,其實是上海建工集團與部分上海高層註冊的「郵箱公司」,在荷蘭籍籍無名,僅是高官用來套取巨額公共投資的馬甲。
楊海鵬說,「上海地下,存在一個隱蔽的城市。這個城市的遊戲規則,與面上的不一樣。隱蔽的城市,也存在著隱蔽的司法,它纏繞著公開的司法程序,裡面的司法人員,做著發財的生意。」
他說,「相信我,在這個城市,很多都是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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