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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外國人新法對中國留學生的影響(圖)

 2011-11-05 14:2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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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公司也需要中國人才

2011年年初,瑞士的一條外國人新法開始悄悄生效,儘管瑞士媒體及法律界對之的報導和研討都不太多,但它卻涉及到在瑞士留學的不少中國學生。該法律依據沃州國民院議員NeirynckJacques的提議,經聯邦批准後於今年開始實施,該法將簡化具有瑞士高等學歷的第三國(非瑞士、非歐盟)國家留學生在瑞士工作和生活的居留手續。

如今該法已實施近一年,但卻並不為人所熟知,對很多中國及第三世界國家的留學生來說,其實這一外國人法的改變相當重要。

近幾年來,瑞士朝野經常為瑞士自己所培養的留學生的去留問題進行爭論,主張留住這些人才的人認為:瑞士為培養這些大學生,每位要花費上百萬瑞郎,從基礎設施、到師資、再到語言課程,價值不菲,成才後卻讓這些人才白白流失,這是瑞士的損失。其次,瑞士教育以基礎及職業教育為主,正缺乏這種高質量的技術型人才,自己培養的為什麼不能留住,而要拒之門外呢?

而主張將這些人才請出瑞士的人則認為:瑞士如果吸納了這些大學畢業生,則是一種與發展中國家搶奪人才的做法,這既不利於欠發達國家的發展,也不符合瑞士為這些第三方國家提供學習機會的初衷。

然而現實給這些「主送派」一記響亮的耳光,這些瑞士培養的優秀人才在不被瑞士所接納後,並沒有回到他們的祖國,而是去了美國或者德國等其他發達國家,而特別是移民國家,正張開懷抱等待著他們的到來。所以2008年3月19日,當國民院議員NeirynckJacques向議會呈上《為具有瑞士高等學歷的外國學生簡化居留及融入手續》後,馬上(2010年6月18日)獲得通過,並修改了相關外國人法,於201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法律細節

首先的改變是在留學生來瑞士之前。舊法規定,第三國國家學生赴瑞留學前,必須交上一份「保證書」,承諾學成後要回到自己的祖國效力。如今這一規定已取消,這從根本上改變了留學生學成後必須回國的處境。也有同學反映,申請簽證時還需呈上一份「學習計畫」,但是瑞士吳帆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吳帆女士表示,這並不等同於保證書。

而該法最大的改變在於,瑞士高校的外國畢業生獲得了最多6個月的居留權,用來「找工作」。但什麼學校屬於瑞士高校(SchweizerHochschule)也是有規定的,所有的州立大學、聯邦理工學院、大學研究所,以及高等專業學校,均屬於適用本法的瑞士高校。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擁有學士學位在這裡並不等同於擁有高等教育畢業證書「Hochschulabschlüsse」,只有碩士或博士畢業,才可受益於本法。在「找工作」期間,申請延長居留權的學生也要保證有足夠的經濟來源,至少可以滿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在此期間,學生可以每週最多工作15小時。但6個月為最長期限,不可再延簽。

吳帆女士在接受瑞士資訊swissinfo.ch記者採訪時表示,新法與舊法的一個顯著區別在於,以前瑞士的僱主只能雇佣符合瑞士科技利益「wissenschaftlichenInteresse」的第三方國家知識份子;而現在凡是符合瑞士科技及經濟利益「wirtschaftlichenInteresse」的人才,都可以由僱主出面為其申辦居留。而且,吳女士強調,「Vorrang(優先權)也取消了」。這就意味著,中國學生不必排在瑞士及歐盟國家之後,而是可以與他們平等的競爭。在新法實施前,瑞士僱主不可以聘用自己心儀的第三國國家如中國的人才,只有在確認,並能證明在瑞士及歐盟國家均不能找到相關人才後,才可以僱用。

最大的利好消息是針對在瑞士取得高校學位,並不間斷地在瑞士開始工作的中國留學生們。舊法規定,無論在瑞士求學時間有多長,其求學期間的居留年限在申請長期居留時都不被計算在內;但自2011年起,凡是學成後2年內不間斷地在瑞士合法工作居住的第三國國家人才,其求學時的居住年限,均可計算在內。

案例分析

A,某男,在蘇黎世聯邦理工大學(ETH)求學5年,畢業後現就職ABB集團,已工作3年。現欲申請永久居留C卡。

吳女士表示,目前中國人辦理常規(非因婚姻而簡化)的C卡申請程序,需要在瑞士居留滿10年。A先生的居留年限在新法實施後可計算為8年,還不夠。儘管瑞士也曾出臺「鼓勵外國人融入」的相關規定,並且提出,對融入好的外國人,可以給予特殊優待。「但在外國人法方面,各州的自由裁量權非常大,所以辦成不太容易。但提早著手,也並非不可,」吳帆律師說。

ABB集團瑞士部所在地在阿爾高(Aargau)州,較為保守。ABB集團媒體負責人向瑞士資訊記者表示,該集團職員的簽證簽發還未碰到過任何問題。作為該州的納稅大戶,ABB的職員取得短期居留權比較容易,但A先生表示:「申請了永居,心裏踏實一些」。

這是許多生活在瑞士的中國知識份子的普遍心理:每年延簽一次、一次一年的簽證政策令人不安,彷彿隨時都有可能被請出去,缺乏安全感。

B,某男,弗裡堡大學經濟學專業碩士畢業,長期利用課餘時間在某名表店打工,深得老闆重視。本科畢業時,曾得到老闆協助,辦理工作居留,未果;現碩士畢業,其公司老闆希望留住他繼續開拓中國市場。

吳女士分析到:「新法開始考慮瑞士的經濟利益,這對B先生來說非常重要。在這一案例裡,公司老闆的‘力挺’將是成敗的關鍵。」但她建議請一個律師,因為新法才實施,在很多州都不太普及,對該法認識不清。所以聘請了專業律師才可以有理有據地為當事人爭取權益。即使在州的層面難以解決,也可以繼續上訴到聯邦。聯邦為了「立」法,推行新法,可能會酌情考慮,勝算較大。蘇黎世移民局就曾向瑞士資訊的記者表示,儘管新法已實施近一年,但該州並未動用過該法。而且各州吸納外國人才的數量是有配額制限定的,該配額制屬於國家法,需優先遵守。

男B這類經濟學人才,應配合公司向移民局充分展現其可給瑞士帶來經濟利益的前景,如可更好地開拓中國市場等,這樣比較有希望。在中國市場對瑞士越來越重要的當下,這點非常有利。此外,儘管移民局對移民類人才的工資沒有硬性要求,但還是要與職業相適應。而被聘為經理當然要比員工申請成功的可能性更大。「工資可以比瑞士本土人士低一些,因為德國人的工資就是這樣的,但不能太離譜,」吳律師補充道。
 
C,某女,洛桑聯邦理工大學(EPFL)畢業,就學時間5年半;後在弗裡堡州工作4年半。

C的勝算很大,目前她已開始著手辦理瑞士永久居留申請,且進展順利。但C提醒到,因為新外國人法才實施不到1年,很多相關人員都不瞭解,所以,要列印好聯邦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條文(見右側鏈接),有時需要直接和移民局官員理論,才可開始辦理。

綜上所述,除懂得當地語言外,可滿足瑞士的科研、經濟利益的人才,更有希望留在瑞士繼續工作,「計算機、機械、生物等瑞士需要的高技術人才,更適合本法。而學習人文科學的,則希望較小,」吳女士這樣認為。

綜合記者在報導調查中的經歷,瑞士並未全力宣傳新的外國人法,很多公司的人事部門,甚至各州的移民部門,都對新法的改變不甚了了。瑞士畢竟不是移民國家,而且全球經濟日漸低迷。因此中國留學生更要充分地利用自己的力量維護本人利益,除此以外,積極地溝通、多閱讀相關法律條文,甚至諮詢律師,都會幫你走好移民路。

来源:瑞士資訊swissinfo.ch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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