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敬禮因涉嫌受賄罪、誣告陷害罪、非法經營罪在市二中院受審。檢方指控張敬禮的受賄額為117萬餘元;非法出售自己編著的書籍經營額達2300餘萬元,非法獲利1600餘萬元;指使他人寄出1300餘封誣告陷害他人的信件。(《京華時報》11月21日)
張敬禮受賄、誣告陷害、非法經營,證據確鑿,對他依法提起公訴,是其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但值得注意的是,新聞中稱「據媒體報導,藥監局內部通報張敬禮的處理決定後,當場播放了一段視頻,是張敬禮在「天上人間」被拍到的畫面,內容不堪入目。」此消息一出,輿論頓時炸開鍋,這再次印證了貪官不僅貪錢還是貪色。但問題在於,這事怎麼就拍成了視頻,並公然在內部播放,這頗讓人有些費解,值得一說。
首先,這段不堪入目的視頻從何得來值得質疑。到底是張敬禮自己拍攝的還是紀檢、檢察機關拍攝的,還是他的競爭對手拍攝的。如果是自己拍攝,那無話可說,如果是紀檢、檢察機關拍攝,那麼,經過正式的批准程序沒有,怎麼又交給了藥監局?如果是張敬禮的競爭對手拍攝,這恐怕成問題,一個公民怎麼能隨意拍攝另一個公民的呢?
當然,更值得反思的是,不管這視頻是誰拍攝得來的,怎麼能在藥監局內部公開播放,要知道,這「內容不堪入目」顯然就涉及到張敬禮的隱私。張敬禮涉及違紀犯罪,自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並不等於剝奪了他的隱私權。如果要憑這「內容不堪入目」的視頻判斷張敬禮違紀了,那這視頻也只能在紀檢機關,由特定的人士觀看後判斷,而不能交由藥監局內部進行觀看。
而且,這觀看的事情居然被捅到媒體上,這就等於將這樁「糗事」弄得家喻戶曉,人們都知道張敬禮是如何道德敗壞,是一個十惡不赦之人,是人人皆曰可殺之人。這在法院還未審判,大眾就對他作出定性,恐怕並不利於對他的公正審判。當初,李莊在重慶受審時,就被控方說有嫖娼之事,從道德上企圖將他損壞,這種做法同樣遭到學者的批評。
當然,也有人會說,這有多大的事啊,許多貪官的風流「糗事」不照樣被媒體曝露,不照樣滿天下知曉,而且,曝光貪官的風流韻事,還有利於民眾監督。不過,這個案件恐怕有些特殊,因為公訴機關還指控了張敬禮還涉嫌誣告陷害罪。「張敬禮誣告的主要是其上司。2003年,時年48歲的張敬禮任國家藥監局副局長,兩年後的2005年6月,時任國家藥監局局長的鄭筱萸被免職,藥監局一批幹部落馬,但都沒有給張敬禮創造晉升機會。此後的幾年,張敬禮一直謀劃此事,他認為,只要一把手落馬,他這個副局長就可轉正。為此,他讓人四處蒐羅材料「揭發」一把手。」既然此案有張敬禮爭權的背景,那麼,對張敬禮腐敗案件的查處,就必須做到比其他案件更加公平、公正,程序更加正義,否則難免會讓人感覺張敬禮是權力鬥爭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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