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接到林秀英的電話:今天(11日),一群據說是醫院的人,乘一輛醫院的車到林秀英家,發通知給林秀英,說是要林秀英立即處理掉嚴曉玲的屍體,遭到林秀英的拒絕。於是,這夥人將通知惡狠狠地丟在地上就長揚而去!
對此,本人還是那一句老話:對嚴曉玲死亡一案,殺害嚴曉玲凶手一定要追究,製造「誣告陷害」案的策劃者一定要清算,其幕後主腦一定要上絞刑架!因為,福建省當局濫用權力,包庇殺人凶手,壓制網上的言論自由,喪心病狂製造了震驚中外的福建省三網民「誣告陷害」案,將為林秀英維權的無辜網民關押和審判。若不揭露其罪惡,如何讓真相浮出?若是不懲辦元凶,含冤者如何得到昭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的明確規定,中國公民享有包括言論自由在內的權利。而為了掩蓋嚴曉玲死亡的真相,福建當局挖空心思顛倒黑白,充分暴露出與民為敵的專制極權本質。在福州網友「誣告陷害」案裡,暴露無遺地展現出國家權力被用來打壓維權人士的真相。這一種種的倒行逆施的施政,完全是在自己的屁股下堆上乾柴並撒上火藥。
特別是近幾年來,本人所接觸到福建的冤假錯案,每一件都可以證明,福建是一個無法無天的世界,許多執法機關墮落成為對公民實行專政的工具。福建當局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為權貴服務,鎮壓敢於起來抗爭的平民百姓。福清「紀委爆炸案」是最典型的一個案例,吳昌龍含冤,一直關在獄中十一年不給說法。其家屬上訪的種種慘況令人心酸。。。。。。
福建當局只按自己的意志行事,結果令政府的威信大打折扣,並造成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危機,從而引起人民和政府的極度對立。幕後操縱者更加不會跟人民說什麼的道理,他們只會肆意踐踏人權,一手遮天地隨便用莫須有的罪名入罪人民,也就是用他們說的維穩法寶來鎮壓人民。這對一個自稱是法治社會是一個污辱,它嚴重侵犯公民的人權,而且更加是威脅著每一個屁民的人權自由和生存。
有人說,福建「誣告陷害」案是福建內的事,關你們這些搞事者屁事?天理可以說的是,福建省三網民「誣告陷害」案不是福建內的事,更加不是誰的專利!福建三網民的「誣告陷害」案是全中國人是否有言論自由和人權尊嚴的問題,誰都有權去關心!國人應該站起來去爭取屬於自己的人權和自由權利,不要有乞求他們有給人們自由人權的幻想!
現在,福建當局難以聽取民眾的聲音,這能讓福建社會真正和諧穩定嗎?當然,若是這個專制的制度不改變,殘害人民的事也就會天天發生!福建省三網民案就是最好的一個註解。句號不是截止符!要想處理好嚴曉玲這一件案件,先將嚴曉玲的死因公布,懲辦凶手,平反福建三網民「誣告陷害」案!本人警告福建省當局,一天不處理好這一案的後遺症,一天也別想將嚴曉玲的屍體燒掉!
2012-5-12凌晨於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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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