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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官稱港50年後必變 人大決定「不容質疑」(圖)

 2012-10-07 20:3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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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照片:左起第3位,銀髮女士是梁愛詩。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6日公開炮轟香港司法制度,斥責香港法官和法律界對中央及特區關係缺乏認識,只懂以普通法解釋基本法,更強調人大常委的決定是「不容置疑」的。她又警告香港在50年後不可能不變,社會須做好準備。

普通法是指「普遍通行」的法系,一般指是由法官根據過去案例所累積的判決而發展的一套法律系統,目前美、英兩國都採用此法。

這位前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這番極左的言論,已引起社會莫大反響,前《基本法》草委李柱銘形容梁的講話「嚇死人」,指責她公然向法官施壓,認為她應辭去基本法委員會工作。公民黨的湯家驊大律師亦對梁愛詩的言論大表震驚。

梁愛詩6日出席一個建制派政黨主辦的的講座時,以「回歸以來的法律挑戰」為題演講。在講話中,她多次出言批評包括法官在內的香港司法界,不懂中央對特區之間的關係,只懂以普通法去解釋《基本法》,在居港權案中作出挑戰中央的「錯誤」判決。

梁愛詩以1999年2月16日終審法院法官審理吳嘉玲居港權一案作為例子,當時終院的判決等同宣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行為無效或違反《基本法》,但梁愛詩認為有關判決反映香港法官對中央和特區關係缺乏認識。她說,如果法官知道中央和特區的關係站在那裡的時候,就不會犯這個錯誤了。她更進一步指出:「地方法院不可以宣布人大常委的決定違法,那是不容質疑的。」

梁愛詩對法官的餘怒未息,她又大肆批評他們近年判案時,經常以個人(被告)權利為先,未有平衡個人權利和公共權利,又指過去法庭處理司法覆核時,較少干預政府行政工作,形容現時很多判決與她的期望有差距。

梁愛詩話鋒一轉,又批評法律界搞「港獨」,指過去推動法律適應化時,有法律界反對將過去適用於英女皇和英國國會的內容適用於國家主席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意圖「去中國化、去中央化,想香港獨立」。她警告說,不少港人仍未「思想回歸」,拒接受中國公民身份,香港在50年後不可能不變,社會須做好準備。

梁愛詩此番凶悍的言論,令不少司法界人士驚訝不已。李柱銘認為梁愛詩連環炮轟香港法律界,更公然向法官施壓,做法令人心寒,指其言論比國家副主席習近平之前提出的三權合作論更「嚇死人」,試圖破壞香港法治核心價值,李難以置信梁愛詩可以講得出口,認為「她實在不應再留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

李柱銘說,有關吳嘉玲一案,政府當時不服高等法院裁定大陸出生的吳嘉玲享有居港權,因此上訴到終審法院,當年代表政府的律師曾經宣稱,願意接受終院的判決,表明不會堅持人大釋法,加上普通法沒有寫明終院無權宣布人大或人大常委會違返基本法,終院法官才作出有關判決,梁愛詩現在卻批評法官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關係缺乏認識,因此是毫不合理。

公民黨湯家驊亦對梁愛詩的言論大表震驚,他解釋,《基本法》已確保香港法庭按香港法律處理案件,並非像內地般按政治需要,梁愛詩身為前律政司司長,理應十分清楚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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