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性侵幼女,大逆轉成"蘿莉援交"?
萬寧校長開房案,狗血當頭,事件一波三折……想幾天前還幸災樂禍,笑印度癟三印度神油抹多了,都亂了性,連80歲老婦都不放過。誰知五十步笑百步,我們這廂頻頻發生姦淫幼女事件,有「主持正義」的警察叔叔,也有為人師表的校長……亂了,相當亂了……
聽聞校長開房事件,我先是憤怒;再到警方發表說明,倍感荒謬無恥,出離憤怒;現在各方言論紛起,除了「無論自願與否,與幼女發生性行為即為犯罪」觀點不變以外……貌似故事有得引申,可能大逆轉,誠如網友所言,性侵幼女變成蘿莉援交……莫非我們的官方要導演荒誕劇了?
一問:人渣們何以竊居公門?
令民眾困惑和憤怒的是,為什麼強姦幼女案中,總是活躍著不少公職人員參與?學校校長有之,派出所所長有之,黨政辦主任有之,就像萬寧事件中,我們看到,除了這位校長之外,還有另外一名嫌犯,新聞中只給出了「政府單位職員」的介紹。
狼們,都堂而皇之地披著「官家」的皮...(看中國配圖)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海南萬寧市紀檢部門通報,決定開除陳姓校長、馮姓工作人員公職和黨籍——有人不禁納悶了,沒事的時候,招這個進來,升那個職務,跟我們老百姓沒一毛關係,事情一出來,就把這種人渣一踢,又踢到群眾中來了,這似乎有些過分。這人間垃圾就這樣隨隨便便地扔向老百姓裡來,百姓又不是垃圾回收站……
在此不妨盤點一下1年來活躍著公職人員身影的強姦幼女案,絕非個案:
2012年5月,河南永城原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李新功,涉嫌強姦未成年女性10餘名;
2012年8月,福建霞浦縣松城街道辦事處原黨政辦主任游某,涉嫌強姦13歲中學學生;
2013年3月,廣西全州縣原東山鄉派出所所長呂宏,以「破處」的名義涉嫌強姦13歲中學生;
2013年4月,甘肅原蘭州城關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長胡某,通過一女皮條客以5000元不等的價格,嫖宿數10名幼女,年齡最小的只有12歲;
……
可見,權力絕對是最好的春藥。手中有權的公職人員其實更容易利用手中的權力資源和人脈關係,達到滿足自己性變態的心理。另外,公職人員也更容易利用手中的權力鑽一鑽司法不獨立的空子,利用「嫖宿幼女罪」的漏洞,來降低犯罪成本。這也是為何幼女強姦案中,每每都有公職人員的最大原因。
當然,這還不是最關鍵的問題,民眾最想質問的是什麼?我想就是問一下,為什麼這些衣冠禽獸的流氓都混進了公職部門,並且佔據了重要領導崗位?是誰讓這樣的全無良知和道義的人上了位?
眾所周知,我們龐大的公職人員群體,素質最為堪憂,人渣化程度越來越高,他們若不亂吃亂喝,飯店生意明顯下降;他們若不不尋花問柳,休閑場所就門可羅雀……悲哀啊,管好幹部,管出這麼多二犢子來,不得不讓人笑話。
據說組織部是掌握黨的手裡,而黨又聲稱要管好幹部。為什麼我們黨偏偏要讓王八蛋們飛黃騰達?更令人感到無可奈何的是,這些王八蛋們即使東窗事發,也總能化險為夷,最後易地為官,繼續在官場裡發育。如此護犢心切,貌似這些王八蛋們不復出,我黨的幹部隊伍就沒人了。這不,最近又有新聞曝出,曾因簡訊拉票被免原太原市長張兵生光榮復出了。
陳姓校長,這樣是官渣校長,若無此事曝出,會不會在官場裡發育?筆者認為完全有可能,前不久還作為優秀後備幹部成為競爭副局長的3名候選者之一。
二問:公信力為何總被綁架?
不是老百姓不相信政府,只是政府的公信力被人們信任的官員徹底摧毀了!
在眾多社會事件中,政府的種種行動總表現高深莫測,讓人霧裡看花,水中望月,反正一頭霧水了,也許是我們這些民眾的覺悟遠未達到戴三個表的高度,只能表現無法理解。
政府公信,徹底落入「塔西佗陷阱」(看中國配圖)
此次海南萬寧校長開房事件中,警方的動作,簡直是花枝亂顫,心猿意馬,總讓人覺得裡面的水很深,必須目光如炬,火速圍觀,以免老母雞變鴨:
先以涉嫌最輕「猥褻婦女罪」來定調,接下來盡量以幼女主動邀約、給錢等「細節」以備萬一,不行就往「嫖宿幼女罪」上靠;最後以「處女膜完整」認定未性侵,將「姦淫幼女罪」堵死——如此刻意地「導演」,莫非想來個劇情大逆轉?誠如網友調侃:是6個女孩心懷叵測、巧設迷局、步步驚心,而校長陳在鵬和某機關臨時工馮某松天真無邪、涉世未深,對社會複雜性缺乏必要的判斷,又缺乏父母和單位的監護,以至於一步步被騙錢K歌開房甚至夜不歸宿險些失身,如不是神勇警察及時趕到,後果不堪設想。
圍觀幾天,發現原來是蹩腳的狗血劇而已,一個簡單的檢查竟然也會前後矛盾:
13日晚,海南萬寧警方發布公告稱「遭猥褻小學女生經法醫鑑定未被性侵」,同時公布了四名受害未成年人在13日進行法醫鑑定的結果。稱經鑑定,六名未成年女生在與校長陳某鵬和公職人員馮某松接觸期間,並未發生性行為。
然而,警方這份未被性侵害的結論遭到了受害未成年女生家長的質疑。因為早在5月10日下午3時,受害未成年女生就接受過第一次身體檢查,特別是與馮某松接觸的兩名女生經法醫鑑定被性侵了,而且家長都簽了字的。如此一來,豈不是兩份醫檢鑑定前後矛盾了?
有記者帶著這個疑惑向海南萬寧警方求證,政府的回應可謂破綻百出:
萬寧市公安局副局長葉國彪透露,由於不允許對未成年人進行處女膜破裂的鑑定,法醫只能對受害未成年人進行受傷創傷鑑定。按他這樣的解釋,那麼就自相矛盾了,警方為何公布處女膜完整的醫檢報告?
當調查記者如此一問,葉國彪直接挂電話,再也聯繫不上了。後來,萬寧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陳興章向記者轉述了警方答覆,說根本「不存在兩次檢查鑑定」,聲稱為避免影響案件偵辦,暫不提供其他信息了。
而與此同時,受害者家長開始爆料:5月14日晚,萬寧2位副市長和10名政府工作人員,約見了受害者父母,領導笑稱:「不要接觸媒體,這種事鬧大對誰都沒有好處!」隨後,他們提出私了……受害者家長稱:目前他們的壓力很大!
政府每每遇到這樣的社會事件,總是抱著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能捂則捂,能壓則壓,先應付過去,往往透支了自己的誠信。殊不知,真相才是粉碎謠言的利器,政府如此舉動,草率、粗暴、甚至野蠻,這無疑也是加深人們對政府的信任感。於是,政府就掉入「塔西佗陷阱」之中,無論說真話還是假話,做好事還是壞事,都會被認為是說假話、做壞事。
政府掉入這樣的陷阱之中,其實不能苛責於民眾,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社會情緒的蓄積,也並非一朝一夕之功,你習慣性撒謊,習慣性護惡,根本無真相、不正義,誰敢相信你?
三問:拿什麼來保護我們的孩子?
完全超越我們正常思維的想像範圍,也打破了我們的心理承受底線:學校校長竟然帶著女學生開房,而且還是四個小學生!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被稱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校長除了是管理師生的行政領導,更應該是言傳身教的典範,是詮釋社會文明的教育使者。然而,世風日下如此,我們看到了一個良心泯滅的人渣校長,一隻褻瀆了教育的衣冠禽獸,竟然還競選過教育局副局長!
其實,像這樣的害群之馬還真不少。除了海南萬寧這位開房校長,最近安徽一禽獸校長也讓人出離憤怒,不得不罵娘,大喊牲畜都不如。安徽潛山縣某小學校長楊啟發,12年間在辦公室裡先後性侵9名女孩,最小的才6歲。
開房校長陳在鵬和禽獸校長楊啟發,他們的所作所為法理不容,必定會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無論事後怎麼懲處他們,都無法消彌這些孩子心中刻骨銘心的創傷,這種創傷甚至永遠不會消散,會影響她們的一生。
針對各類幼女被性侵的社會惡性事件,我們應該深刻反省我們的幼兒保護現狀,家長、學校與社會應合力,從法律、制度、觀念等各方面切入,構建起兒童安全的防火牆,切實加強預防和教育,普及和強化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讓他們學會規避傷害和自救,有效預防潛在的危險。
除了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外,還需要建立起一張由法律和制度編織起來的保護網。這裡不得不再提及具有中國特色的「嫖宿幼女罪」。
即使在「性開放」的西方國家,大多數國家規定,凡是幼女在法定年齡之下,不管有沒有錢物交易,不管是否自願,與幼女有性行為一律界定為強姦,而且絕對依照量刑從重的原則,因為保護弱勢群體特別是兒童是一個政府天然職責。其實,地球上每一個文明國家都無法容忍的兩種行為:一是法西斯,二是性侵兒童。要知道,邁克•傑克遜也就抱抱親親,官司就打到破產。然而,在我們國家,「嫖宿幼女罪」卻給人渣們——特別是「官渣」們的護身符。說出來,這正是我們人民政府的最大失血之處。
「嫖宿幼女罪」的存在,讓很多人在姦淫幼女的事實敗露後,都強調自己給過被害幼女金錢或其他財務等作為嫖資,最終將自己的強姦行為轉化為「嫖宿」行為,從而逃避法律的制裁。這無疑是一種莫大的諷刺,法律本是保護幼女免遭「官渣」們摧殘的最後防線,可現實中,「嫖宿幼女罪」卻成了姦淫幼女的擋箭牌。
惡法無理,惡法當廢!在此,完全有必要呼籲廢除"嫖宿幼女罪",因為按強姦罪懲處,姦淫幼女罪最高可判死刑,而「嫖宿幼女罪」最多隻是判處5到15年的有期徒刑,所以,強烈建議「凡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者,一律按強姦罪嚴懲」。廢除「嫖宿幼女罪」就是保護我們的女兒,需要大家行動起來!
結語:真相是粉碎謠言利器,政府要找回公信力,就先找回真相。清華朱令案如此,校長開房案亦是如此。
校長開房案,要真相,不要讓孩子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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