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04日訊】中石油反腐風暴,其規模、深度,可謂罕見。或許可以說,中石油反腐風暴不僅是在反腐,還有更深遠的政治意義,那就是為改革至少是經濟體制改革清道。
大約自中國加入WTO之後,改革就停滯了,甚至於嚴重倒退,其最顯著的表徵,就是人所周知的「國進民退」。舉其大者,陝北的民營石油商遭遇政府驅趕,山西的民營煤炭商被國有煤炭企業強制合併。本來屬於城市居民或農民的大量土地變成政府的資產,被城投公司運營,乃是更大規模的「國進民退」。
大體上,在過去的十年裡,在國民經濟最為關鍵的一些領域,國有企業建立、鞏固甚至擴大了其壟斷地位。這些國有企業與國外資本密切合作,嚴重擠壓民營企業的生存空間。總體上,中國的民營經濟在過去十年處於艱難狀態,甚至總體規模也在收縮。也就是說,中國尚未完成的市場化進程不僅沒有推進,反而在倒退。
而中石油的例子則表明,這些壟斷國有企業具有足夠的能量,阻礙任何制度變革,比如,這十年來,石油行業的制度完全僵化,市場化沒有任何推進。中石油這樣的壟斷企業甚至可以阻礙產業結構的調整,比如,他們在頁岩氣開發問題採取拖延策略,從而極大地妨礙了這一產業的發展。
現有的體制,讓中石油可以具有如此之大的能量。它是一家企業,規模超大,財力雄厚,可以肆意地運用金錢的力量追求自己設定的經濟目標,以及政治目標。它又是一個准政治組織,它的高級管理人員曾是官員,或者未來將成為官員,或者與官員具有密切關係。因此,它就是半個政府。在現有政府結構中,沒有人能夠監督它。蔣潔敏擔任國資委主任的安排,也就意味著,國資委必然是這些國有企業的保護者,而不是監管者。可以設想,如果蔣潔敏沒有東窗事發,中石油的壟斷地位將會持續加強。
也就是說,中石油等國有壟斷企業乃是一種政商合一的超級企業:它分享著政府的權力,又具有企業的靈活性。它在經濟領域中可以為所欲為,也可以牽制政府各部門,使之只能維護自己的利益,而無力對其進行監管。它凌駕於政府之上,活躍於市場之中,市場利潤和政治特權通吃。
這些企業活動的環境與上世紀九十年代國企改革之前不同。當時,國有企業是經濟活動的主體,計畫是經濟運轉的主要機制。這些企業不能不整體陷入困境。而經過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國有改革之後,整體經濟環境發生變化:市場是經濟運轉的主要機制,民營企業是經濟活動的主要主體。保留下來的中石油之類的國有企業向資源性行業集中,通過分享民營企業的剩餘而獲得壟斷利潤。它們的好日子其實來自市場機制,然而,它們的超大規模存在卻在嚴重妨礙市場化。
中國要進一步改革,推動市場化,就必須打破這些超級企業的堡壘。本次中石油反腐風暴,與前幾年的陳同海案不同之處在於,波及廣,挖得深。陳同海案只是反腐敗,中石油窩案的意義顯然不限於反腐敗。抓住幾個貪官固然重要,更為深刻的意義在於敲打這些壟斷企業,為體制改革清道。這其中包括,打破相關行業的壟斷。
就在此次風暴之後,9月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民間投資政策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匯報,研究部署有效落實引導民間投資激發活力健康發展的措施。李克強指出,激發民間資本活力,首要的任務,是深化改革,破除桎梏民間資本發揮活力的體制環境和機制障礙。其中,改革的方向有兩個方面,頭一個就是切實打破行業壟斷,還民間資本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經濟環境。
然而,在當下,打破壟斷難度極大。首先是壟斷企業的利益巨大,其次,每個壟斷性國有企業,都由一圈堅固的政商網路包裹。如果說上世紀八十年代,包括破除壟斷在內的體制改革,主要的障礙來自陳舊的意識形態,那麼今天,或者說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改革面臨的阻力完全是既得利益。腐敗以及更多經濟犯罪活動,就是利益生產、輸送和轉移的表徵。
因此,反腐敗是推動改革的必要前提。腐敗本身就是醜惡的,腐敗的背後則是為了攫取利益而維護壟斷的貪婪慾望和政商網路。只有高烈度的反腐敗行動,才有可能衝擊這個由不當利益聯結起來的政商網路,從而打開改革突進的缺口。也就是說,本輪反腐敗將長期保持高壓態勢,以為同樣長期的全面深化改革開路。可以說,中石油反腐敗風暴,已經拉開了新一輪體制改革的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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