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7月22日訊】7月11日《人民日報》在頭版頭條和第六版(要聞版)刊發大篇幅文章,介紹十八大以來紀檢監察工作的新變化,同時透露,中紀委正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制定黨內法規,向中央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並將於未來加快落實這一舉措,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
根據中紀委網站公布的資料,目前中紀委和監察部對外派駐的紀檢組共有53個,其中48個設於國務院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等部、委、辦、局,其他設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電網等機構與央企,而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如中共中央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等部門,則一直沒有派駐紀檢機構。對這些部門的監督、執紀和問責,實際上是一個空白點。
近年來,國務院各部、委、辦、局及其直屬的相關機構,不時冒出「老虎」被查的消息,如鐵道部劉志軍、發改委(能源局)劉鐵男、國資委蔣潔敏等即是。但中共中央的直屬機關如中共中央辦公廳、中組部、中宣部、中央統戰部部、中聯部、中央政法委、中央黨校、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外事辦公室、中直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中台辦、中央外宣辦等,以及中央國家機關如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機關等,卻鮮有官員「出事」。
當然這可能是因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掌管國計民生等經濟大權,而中共中央的直屬機關是黨的工作部門,不直接掌管經濟。但不直接掌管經濟,並不意味著它的權力不大,其尋租的空間還是非常多的。比如中共中央組織部,掌管著副省級以上官員的任免和調配大權,中組部的官員裡面,難道就沒有受賄幫人買官賣官的?副省級的官帽,買賣起來,相信金額一定相當驚人。再比如中宣部,掌管著對全國媒體的新聞發布或不發布的權力,誰能保證中宣部的每一個禁令,都是為了中共黨的利益和國家的利益?誰能保證沒有一條禁令是中宣部個別官員受賄後受腐敗分子之托而發、沒有一條是為了掩飾某些腐敗分子的惡行而下?
今年中央級黨的機構裡就查出了幾個「蛀蟲」。如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原副主任余剛,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五局副局長高劍雲等。雖然他們的查處是「特例」,是由其他窩案或其他原因「撥出蘿蔔帶出泥」,但也可見,中央一級黨的機構裡,腐敗分子不是沒有,而是查得不夠多、不夠深。中紀委向這些中央級黨和國家機構派駐紀檢機構,實現紀檢組「全覆蓋」,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它的意義卻遠不止於此。這一次,這一舉措,意味著中紀委向一個黨內的真正獨立機構邁出了重要一步。按照中共黨章的規定,中紀委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理論上應該是一個平行於中共中央的黨內機構,按照最初的設計,其職能應該是對中共中央實行監督。但實際上,多年來中紀委都只是中共中央的一個工作部門、一個下屬機構。下屬機構怎麼可能監督上級?甚至中紀委監督平級的中央機關、向平級的中央直屬機構派駐紀檢組,都面臨著諸多尷尬和難題。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中紀委成立了組織部和宣傳部,就像中共中央也有組織部、宣傳部一樣,中紀委似乎要從形式上獨立出來,形成和中共中央在黨內具有同等權威的架構。3月28日,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在接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線訪談時,談及中央紀委為何成立組織部和宣傳部,他指出,「這是由中央紀委的地位決定的」,並明確表示「按黨章規定,中央紀委是黨的委員會機構,而不是黨的一個工作部門」。這與過去官方列舉中共中央的直屬機構和工作部門時,總是把中紀委也列入其中,說法上大相逕庭。
根據境外媒體報導,有消息人士透露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可能提前召開,會議的主題將是討論法治,這是中共第一次以中央全會的規格提出依法治國、依法治黨。如果這一消息準確,我個人認為,很可能全會不僅僅是提出憲法修改建議等問題,還極有可能通過黨內相關規章制度,特別是明確中央紀委的獨立監督職能,賦予其接近於中共中央委員會的更高權力,使之在中共的組成機構中具有更高地位。
當然,我們樂見中共自己查自己,能取得更多成效,抓出更多「老虎」。但畢竟它仍然只是黨內機構,再「獨立」,再有權力和地位,也還是「自己監督自己」,不可能對它寄予太高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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