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暫住證
【看中國2016年10月02日訊】那些祝賀祖國生日快樂的人有沒有想過,你的祖國才67歲,還沒你的爺爺大,你的祖國咋生出來的呢?這國有件事是比較滑稽的,管政權叫祖國母親,管黨叫媽媽,還唱「爹親娘親沒有毛主席親」,那我就搞不懂你的親戚關係了,你的爹到底是誰呢?
你國的國慶卻是另一部分人的國之殤。這世上有哪個國是建立在八千萬白骨之上,並剝奪餘下苟活與枉死中循環的人之一切權利呢?並厚顏無恥的年年慶祝,如同當年逼迫藏人在被屠殺的親屬墳上跳舞,不是嗎?
國慶,想一想都令人不寒而慄,卻總有那麼一群蠢貨年年在QQ空間、朋友圈、口口相傳中互相慶祝。
你的祖國既造不出讓孩子放心食用的牛奶,也山寨不出哪怕是裝模作樣的選舉制度,更不能讓你走在洗腳房前、夜歸和頤酒店、海港倉庫旁和討要工錢途中有最可憐的正義和安全感,你到底愛它哪一點呢?不健忘的老北漂都有被捕頭夜查暫住證的經歷,輕的罰款,重的昌平挖沙子,湊夠工錢,往綠皮車廂一塞,你就會從你暫住的祖國帝都轉移到了家鄉繼續暫住。哦!原來你愛的是讓你暫住的國啊!能不能永久的住呢?好像不能,說是廢除強制挖沙子,那小本本還是要辦理的,尤其買了房子的外地人,都不得不暫住在自己家裡。你愛的祖國咋這麼滑稽呢?
我那篇調戲反日的文章讓一個對日本侵略切齒痛恨的網友在我的公號裡咬著後槽牙跳腳刷屏的罵,我倒是沒生氣,只是覺得他罵的太辛苦。我是覺得國人中有一部分種群只要搖一搖鈴鐺就會狂吠的。當然,這搖鈴鐺要在合適的時間和相應的語匯下,如:九一八、釣魚島、黃岩島,有時不相干的家樂福、蘋果也能奏效,甚至條件反射到極致時會放日本酒店裡的自來水泄憤。
他們是真的把國與黨當成自己的爹媽了,不容指摘,何種批評都可能觸碰到他們,蠢到奮不顧身。見到五星紅旗就激動的要「前進、前進」的蠢貨,細思量,我是不能罵你們的,我也蠢過啊!打小玩的是抓特務、上甘嶺角色扮演,被教唆的仇視美日,看「大刀向鬼子頭上砍去」激動的熱血沸騰……。直到有一天,突然明白,反對的那些國,他們的國民過得有尊嚴、權力有制約、社會有底線。而你國戰士在保家衛國的滄桑多年後,為你打下了你永遠買不起的6萬元一平米的土地……..。
國慶,國慶,國他媽的慶!
你可曾知道如下數據呢?
1、1945-1949內戰:國軍死亡807萬人,平民估計死亡300萬人。
2、1950-1951鎮反:逮捕了262萬人,殺了71.2萬人,佔總人口千分之1.31;判刑勞改129萬人;管制120萬人;教育釋放38萬人。
3、1955-1957肅反:逮捕21.4萬人,槍決2.2萬人,非正常死亡5.3萬人
4、1957反右:317萬讀書人遭受迫害,78年全國55萬人摘帽,餘下有262萬人神秘消失。
5、1958-1962大飢荒:據2005年解密的《五九年至六二年全國非正常死亡人數》:1959年17個省級地區,有522萬人因飢餓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95.8萬人;1960年,28個省級地區,有1155萬人因飢餓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272萬人;1961年,各省市有1737萬人因飢餓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211.7萬人;1962年,各省市有751.8萬人因飢餓及非正常死亡,其中城市有107.8萬人。根據上面的數據,1958-1962四年中被餓死的總人數為3755.8萬人。上述解密數據中,少統計了1959年12個省區的數據,以各省餓死平均人數進行修正,1959年實際餓死人數應為890萬人。那麼,在1958-1962四年間實際餓死人數應為4165萬。
6、1966-1976:《…….運動事實》記錄有「420餘萬人被關押審查;172萬8000餘人死亡;13萬5000人被以反革命罪處決;武鬥死亡23萬7000人;703萬人傷殘;7萬1200餘家庭整個被毀」。
某位老師寫《仇恨有毒,先毒害的是自己》,我要問的是,不該仇恨嗎?仇恨有很多面相,有涉及公正的一面,也是正當的個人權利。當一個人遭遇來自權力的不公對待,再得不到公正的法律救濟時,這個人天然的就擁有了自然法賦予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正當復仇權利。面對67年不堪回望的帝國歷史,與其循循善誘的要人們放棄仇恨和告別割命,不如設身處地的為他們的苦難著想:你有權對你們六十多年來剝奪你們一切和製造你們的苦難的人的仇恨,你也有權在必要的時候抄傢伙!
自由從來不是在人們被姦污時勸受害者自省和放棄仇恨達成,而是受害者奮起反抗,在實力的博弈中產生,甚至是血債血償中產生。換言之,我從來不相信自由產生於多數人的道德救贖,而只相信實力的博弈。由博弈與對抗產生契約,由契約走向自由,不是自發秩序下的自由,而是法律下的自由。
索爾仁尼琴:莫要靠謊言過日子,假如我們連不參加撒謊的這點勇氣都沒有,我們真的一錢不值,無可救藥了,那麼,是我們,應該受到普希金的蔑視:
幹嗎賜給牲口以自由?
它們世世代代繼承的遺產
就是帶響鈴的軛和鞭子。
瓷國人愛瓷國,你的國慶,我的國殤,少不得來幾句添堵,我樂意。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吳智恩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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