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2月3日訊】一名在加拿大華人超市工作的華裔男子因遭遇車禍受傷,無法繼續工作,遂向保險公司領取收入替代金(Income Replacement Benefits,IRB)。休息半年後,當事人在未通知保險公司的情況下,偷偷回超市工作,結果被保險公司派出的私家偵探發現,並錄像作為證據。保險公司隨後停發替代金,男子不服上訴,但被駁回。
據海外中文媒體報導,法庭文件顯示,這個名字縮寫為C.S.Z.的華裔男子,在2015年9月18日受雇於一間華人超市的肉檔,但開工當日即遇上車禍。C.S.Z.聲稱在意外中受傷,無法工作,並向案中答辯人保險公司Allstate Insurance Company of Canada索取替代金。
保險公司從2015年9月25日開始每週支付C.S.Z.替代金210.57元,直到2016年2月7日停止。因為保險公司要C.S.Z.提供就業記錄、收入證明及醫療報告,以便計算替代金的數額,但C.S.Z.始終沒有提交任何文件。
按照C.S.Z.作證的說法,他在事故發生前,每週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10點至下午6點(或每天8小時)工作。然而,在交叉詢問中,C.S.Z.的證詞證明他的工作時間總是每天上午9:00至下午9:00,每週6天,每週總共72小時,二者相互矛盾。
最主要的一點是,保險公司事後曾派人調查,並有錄像證明,C.S.Z.接受評估時,不但可駕駛汽車,而且還先後在2016年2月8日至3月21日及8月9日至8月16日期間返回超市打工,這與報告中他無法工作的評估內容有矛盾。
最終the Licence Appeal Tribunal仲裁委員會駁回了C.S.Z.提交的身體功能無法勝任工作的評估報告,因為保險公司呈交的錄像已清楚顯示,C.S.Z.返回超市工作,故仲裁庭駁回C.S.Z.要求繼續發放收入替代金和加發收入替代金的請求。
保險專業人士陳勇表示,像C.S.Z.這樣的情況在華人社區並不是個案,他接觸過許多類似案例。陳勇說,派出私家偵探調查的不僅僅是保險公司,他曾經接觸過負責工傷賠償的WSIB也會派出私家偵探調查,看受害人是否符合領取補償金的條件。
比如有人在工作中受傷,無法從事體力勞動,但是不影響去做一份簡單的辦公室工作,於是一邊領保險金,一邊打一份現金工,這樣的作法是有風險的,一旦被發現,保險金會立即被停發。還有人車禍受傷後一邊做理療康復一邊硬挺著去打工,或者做些與領取收入替代金條件不符的事情,這都是不明智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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