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7月27日訊】暑期來臨,不少留學生陸續回國探親、休假、創業。根據以往攜物入境的常見問題,提醒相關注意事項。
攜物通關有兩種方式
海關: 留學生攜帶個人物品回國時,視其數量的多少,一般採取「個人隨身攜帶」和「分離運輸」兩種方式。
(1)個人隨身攜帶行李物品入境通關是最為普遍的方式。海關比照進境居民旅客行李物品監管有關規定執行。「根據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菸草製品、酒精製品及國家規定應當徵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據首都機場海關物流監控處轉關管理科宮文婕介紹,「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自用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僅對超出部分徵稅,但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應全額徵稅。」
(2)分離運輸行李(簡稱分運行李),是指旅客在其進境後或出境前的規定期限內以託運方式運進或運出的本人行李物品。需要注意的是,海關辦理分運行李驗放手續時,會連同已經放行的隨身攜帶行李物品合併計算免稅限額。
分離運輸行李怎樣通關
據海關介紹,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應當在進境時向海關申報。可運的物品包括體積、重量較大的生活用品、書籍等安家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國家規定禁止進出境的物品不能辦理分離運輸行李手續;國家限制進出境的物品,旅客應交驗有關主管部門簽發的進出境許可證件。
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應隨附詳細的物品清單,在《申報單》上明確填報「個人隨身攜帶行李物品」和「分離物品」兩項內容。經海關核准後,分離行李應該自旅客進境之日起6個月內(含6個月)運進。待分離運輸行李物品運進時,旅客應持本人身份證件(旅客進出境證件)、有關申報單證、提貨單證等到物品進境地海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放手續。
需要提醒的是,為防止旅途磕碰,分離運輸的行李應仔細包裝,並在外包裝上寫上「分離運輸行李」以便識別。
攜帶哪些物品進境 須主動向海關申報
據海關介紹,進出境旅客沒有攜帶應向海關申報物品的,可選擇「無申報通道」;攜帶有應向海關申報物品的,須填寫《申報單》,向海關書面申報,並選擇「申報通道」通關。
那麼,攜帶哪些物品進境需主動向海關申報呢?
(1)動、植物及其產品,微生物、生物製品、人體組織、血液製品;
(2)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3)非居民旅客擬留在中國境內的總值超過2000元的物品;
(4)酒精飲料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菸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
(5)人民幣現鈔超過20000元,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
(6)分離運輸行李,貨物、貨樣、廣告品;
(7)其它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海關近年來在辦理分運行李通關手續過程中,發現一些問題,值得廣大留學生注意:
(一)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僅限個人自用,切勿貪便宜將證件、名額出讓出借,以免觸犯法律。
4月26日,一名中國籍旅客向海關申請進境海運分運行李123件,共計2.64噸。海關關員在查驗中發現,該批物品的數量、種類、裝箱方式等存在較多疑點。經過開箱查驗,發現實際物品與旅客所提供的物品清單嚴重不符,其中存在大量全新同一品種的衣物、化妝品、保健品、家用電器等,更查獲了完全相同的中文書籍1400本。
經詢問,該旅客承認所進物品中只有200公斤舊衣物屬於本人,因貪圖便宜把自己的相關證件借給了他人,由他人付費為自己運輸分運行李。目前,海關已將上述事件立案處理。
(二)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屬於國家規定應予徵稅的商品不計入免稅額度。
6月7日,留學生小李申報分運行李物品1件、196公斤,申報的物品為衣服、鞋、電腦、床上用品、音箱、噴墨印表機、廚具等。
據瞭解,根據國家進出口環節相關稅收規定,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複印機、程式控制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數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傢俱、燈具和餐料等20種商品,無論任何貿易方式、任何地區、企業單位和個人進口,一律照章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且不計入5000元個人自用物品免稅額度。
小李申報的電腦、音響音箱和噴墨印表機就屬於上述國家規定應當徵稅的20種商品之列。小李共計需要繳納這些進境物品的進口稅630元人民幣。
(三)旅客以分離運輸方式運進行李物品,須在本人入境時填寫「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向海關書面申報,並選擇「申報通道」通關。
6月16日,留學生小沙自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2航站樓入境,在美國離境前以分離運輸方式發運了行李物品1件、345公斤,內裝衣服、鞋、口服維生素、文具等,於6月23日運抵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但是小沙在首都機場入境時選擇了「無申報通道」,也未向海關書面申報其攜運分離運輸物品的情況。等到他29日到機場提取行李時,才發現自己未按規定在入境時向海關書面申報所攜物品。這不僅影響海關正常通關監管秩序,還給小沙帶來物品提取手續繁瑣、通關時間延長乃至倉儲費用增加等一系列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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