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益大師說:湖北有一秀才,心地正直,上帝命他代理閻王職務。一天他看文簿時,發現自己的妻子有一條罪:「偷鄰家雞一隻,重一斤十二兩。」秀才將這頁文字,折在簿裡,以便下次查閱。
秀才回陽後,問妻子:「有無偷雞之事?」妻子說:「鄰家雞來吃我晒的柬西,我失手打死那雞,怕鄰人吵鬧,所以藏起。一稱雞子,重一斤十二兩,與陰間所記文字一字不差!」於是,秀才叫妻子,迅即把死雞,完整的還給鄰人,並謝罪!
秀才下次再去陰府上職時,翻看文簿,那一頁仍然照折無異,但是紙上所記寫的罪名,已無字跡了。
可見,陽間的人,做了任何壞事,陰間便有文字記下其罪如實。但改過之人,其過錯、罪孽等文字,即刻消失。上帝悲天憫人,喜人向善改過,良能至哉!
(事據古本《因果輪迴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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