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7年12月10日訊】從2019年開始,美國的公司稅將從35%大幅降低至20%,同時,家庭和個人的稅率也會降低,持續至2025年;日本政府正在討論將積極加薪和投資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降至25%左右;德國2017年1月宣布對稅制進行徹底改革,通過減稅政策每年為企業和經濟發展減負150億歐元;英國一系列減稅政策已於2017年4月新財年生效;法國今年7月宣布,2018年該國強制性徵稅金額將減少約70億歐元;而印度也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統一的商品和服務稅。
不過,在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的劉遠舉看來,中國可能很難在減稅行動上隨大流,這背後很大層度上是政治治理所決定的。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約佔全部財政收入的60-70%,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則只有30-40%,也就是收入四六開;在支出端,地方政府的責任也是四六開,但是這個時候是地方出大頭,中央出小頭,所謂「事權下放」。為瞭解決地方政府資金不足的問題,中央政府引入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制度,用於對地方的支出提供資金。分稅制的核心規則可以歸為一句話:稅收分兩塊,中央拿大頭,地方沒錢,再還給你。這就實現了中央對地方的掌握。
所以,從國家治理層面,中國也需要國家掌握更多的財力,以實現國家內部的穩定。這也需要更高的稅收水平。與此相比,美國並不需要這種模式,它本身就是一個國家權力相對分散的國家,各州有立法權。地方事務有各種政治層面的協商去完成。稅收對於國家權力架構,國家政治穩定,作用顯然比中國小。由此可見,中國的稅收必須要以國內政治、經濟、社會的穩定與發展為前提,這種結構性的差異使中國很難減稅。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何雲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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