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被雷劈,丈夫不解,原因好可怕!(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很多歷史故事中都講述到媳婦不孝虐待婆婆而遭雷擊的事例,下面這個故事確實有些不可思議,也令當事人頗感費解。
雍正十年,有位官宦人家的媳婦,從來沒有和誰爭吵過。一天,突然一道閃電穿過窗戶,好似火光激射般穿進這個媳婦的心房,又透過其左脅而出。於是,這位官宦人家的媳婦當場斃命。
同時,她的丈夫也被閃電燒傷,從後背到臀部焦黑一片,只剩下一口氣。過了好久,她的丈夫才甦醒過來。
只見那丈夫望著妻子的屍體哭道:「我的性格不好,有時和母親爭吵幾句,你不過私下裡和我說說心中的不快、背著人抹抹眼淚而已,怎麼閃電就誤中了你呢?」
其實,他不知道,妻子才是主謀,而主謀判刑當然會更重。這在陰間、陽間都是一樣的。丈夫之所以與婆婆爭吵,其真正的原因是媳婦背後的挑唆導致,當然媳婦就是主謀,而主謀的罪責卻是最大的。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喜歡背後說人的壞話,挑撥離間,從而給他人造成很大的傷害。用佛家的話講,就是這樣做的人會造很大的業,而造下的這些業債是遲早都要償還的。可有些人不知道其中的道理,認為自己沒有親自去具體做什麼,就不會遭到懲罰。而事實卻並非如此。
剛才講的是一個真實的故事,記錄在清朝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中。
原文如是說:「雍正壬子,有宦家子婦,素無勃口狀。突狂電穿牖,如火光激射,雷楔貫心而入,洞左脅而出,其夫亦為雷焰燔燒,背到尻皆焦黑,氣息僅屬,久之乃蘇。顧婦屍泣日:我性剛勁,與母爭論或有之,爾不過私訴抑鬱,背燈掩淚而已。何雷之誤中爾耶。是未知律重主謀,幽明一也。」
果然暗室無欺,業報不爽,我輩實當謹言慎行之。
記得清朝秀才李毓秀整理的《弟子規》中也說到一些相關警示人們的話:「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說。道人善,即是善;人知之,愈思勉。揚人惡,即是惡;疾之甚,禍且作。」仔細品味,各位也能從中體悟到這層意思。
也就是說:「別人的缺點和過錯,不要宣揚出去;知道了別人的秘密,我們也不要追問或到處張揚。懂得欣賞並宣揚別人的優點,這是一種好的行為;被稱讚的人知道了,會受到很大的鼓勵,並且更加努力向上。到處說別人的過錯,是一種不好的行為,對方若知道你這樣過度地批評他,反而會為自己招來災難。」
以史為鑒,汲取點滴,讓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穩、更正、更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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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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