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的胡鞍鋼教授,不久前發表了中國整體實力已經超過美國的言論,引起輿論嘩然,大家紛紛表示這與常識相違背。胡教授卻說,「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中」,表示他的這一結論是經過了他充分的科學論證的,是他專業研究的結果。對此筆者感到很好奇,想看一看胡鞍鋼教授是怎麼進行專業論證的,想對胡教授的論證進行一番論證。
胡鞍鋼教授說他的關於中國科技實力已經在2015年超過美國(為美國1.31倍)的說法,是經過他的專業論證的,其論文發表在清華大學的論文期刊《國情報告》上,論文的名字叫「對中美綜合國力的評估」。為此,筆者專門去把論文找來看了一下。論文有很多篇幅,筆者對其中很多領域的內容不瞭解,不敢妄加評估,只是想在自己一直在從事的科技專利領域進行一點論證。
在胡教授的論文裡,在對中美知識技術進行對比時,沒有使用大家慣用的一些重要技術指標,比如諾貝爾科學獎獲得者人數等,這讓人感到頗為意外。因為諾貝爾科學獎是由國際統一的評委隊伍,對全球的科技成果按照統一標準進行評估,應該說是衡量各國科技水平的一個很好的指標。相反,胡鞍鋼教授卻使用了發明專利申請數量作為重要指標,來衡量中美科技實力,表示在2013年中國國內的發明專利申請數量已經超過美國,在此基礎上,再結合其它幾個指標,便得出中國科技實力在2013年左右已經超越美國的結論。看到這裡。筆者整個人都感覺不好了。筆者認為:首先,不應該使用中國國內發明專利申請數量,來對比美國國內專利申請數量。原因很簡單,大家都清楚中國的專利申請是怎麼回事,中國專利的平均質量不高,而且在中國,專利申請是在國家體系鼓動支撐下的一種畸形行為,中國很多省市都用國家公款,來對企業的專利申請進行財務補助,同時對各個企業單位的專利申請下達有任務和指標,鼓勵甚至強迫企業去申請專利,比如中國安徽省政府2007年發布的《確保完成專利申請量的年度任務》通知,將2007年安徽省專利申請量總目標,按各市2006年專利申請量增幅30%的比例分解。並在第二年年初對上一年各市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對完成的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因此這樣的專利申請沒有太多實際的意義,雖然數量增加很快,但很多是垃圾專利。按照胡鞍鋼教授的這種演算法,那麼2017年中國的發明專利申請數量已經達到了138萬件,而美國在2017年的專利申請數量只有60萬件,那這是不是說在2017年中國科技實力已經超過美國2.3倍了呢?而在美國的專利申請中,大約50%是外國個人或公司來美國申請的,美國本國企業和個人申請的只有50%,那是不是說在2017年中國科技實力已經超過美國約4.6倍了呢?按照胡教授的這種演算法,結論只會越來越荒唐。另外,退一萬步來說,即使要用中國國內專利數量來對比美國國內專利數量的話,也不應該使用專利申請數量來對比,而至少應該使用專利批准數量來對比。這是一個基本的邏輯,用腳後跟也能夠想到。經過審查後被批准的專利,至少能夠過濾一部分垃圾專利,作為指標來講至少能夠更客觀和準確一點。胡教授居然犯這種低級的錯誤,很讓人無語。其實坦白來講,筆者認為中美國內專利批准數量也不是一個很好的對比指標,因為中國與美國對於專利批准的標準有很大的不同。在美國一個專利申請動輒有幾十頁的申請書內容,幾十條的專利訴求,要花費很大的人力物力來進行申請和審查。美國專利局對專利審查的要求也是非常的嚴格。而在中國,專利申請就相對容易得多,所以用中國國內專利批准數量來對比美國國內專利批准數量,就如同雞同鴨講,並不具有很好的可比性,是一個非常不靠譜的指標。
那麼是不是就無法用專利來對比了呢?其實用專利對比的話,有一個比較好的指標,就是用PC T專利(國家落地)申請的數量。什麼是PC T專利申請?PC 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是指專利合作條約,是一份有超過150個國家參加的國際條約。在這個條約下,申請人只需要提交一份國際的專利申請,就可以在為數眾多的國家中,同時對其發明進行專利保護。PC T專利申請提出後,會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國際局進行國際公開,並由國際檢索單位進行國際檢索,還可以由國際初步審查單位進行國際初步審查,這些審查都有國際統一的標準,在審查質量上具有相當的可比性。經過這個階段後,PC T專利申請就進入國家落地的階段,因此PC T專利(國家落地)申請具有比較可比的質量。而且由於世界聯繫越來越緊密,一個有價值的發明通常都需要在全球進行專利保護,因此PC T專利申請就越來越成為在全球進行專利保護的主流。另外從專利申請費用來說,PC T專利申請能省時省力,對中美的企業甚至個人來說,對其申請的影響的差別都不大,因此PC T專利(國家落地)申請的數量,能作為一個比較好的對比中美科技實力的指標。下面是中美PC T專利(國家落地)申請數量的對比圖:
從圖表可以看出,雖然中國PC T專利(國家落地)申請數量在2009年後增長較快,但到2016年為止,與美國的差距還是很大,美國的PC T專利(國家落地)申請數量還是遠遠超過中國。雖然這只是中美科技實力的一個方面,但與我們大家感覺到的中美科技整體實力對比,還是比較靠譜的。除了上面的數據之外,筆者也想講一講個人在美國專利局工作時所見所聞:美國專利局的專利審查員在對每個專利申請進行審查時,需要查尋與申請相關的先前技術,其中找到的先前技術大部分是美國專利,也有一部分是在外國專利中找到的,但其大部分都是日本、歐洲(主要是法國和德國)的專利,來自中國的專利非常少。這些經驗也與前面所列的這個圖表相吻合。
由此筆者認為,胡鞍鋼教授的論證方法是不正確的,其基本邏輯有重大錯誤,採用的數據指標也不準確,因此其結論是不可信的。
筆者簡介:物理學學士,工程學碩士,長期在矽谷從事高科技工作。目前在美國專利局擔任專利審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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