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中國江蘇省連雲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女輔警許艷照片。(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1年3月19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近日江蘇省灌南縣90後女輔警敲詐勒索9名官員被判刑13年引爆網路後,輿情沸騰,事件還驚動了中宣部和新華社高層,甚至要求當地法院給公眾交代。有分析認為,黨媒釋出信號,此案未來可能有高層介入,不排除出現更驚人逆轉。
黨媒放話 不能刪貼
女輔警敲詐案持續發酵後,3月18日,中共《新華視點》官方微博發布文章稱,要求法院公開解答質疑,「給公眾一個滿意的交待」。並指「女輔警敲詐公職人員被判刑,相關部門決不能刪帖了之」。
據陸媒報導,江蘇省灌南縣法院,去年底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前女輔警許艷入獄13年並處罰金500萬元人民幣。
判決書顯示,1994年出生的許艷,自19歲起相繼與9名官員發生關係,然後以懷孕、分手補償等藉口,利用他們害怕醜聞曝光心理進行勒索,敲詐得款超過372萬元。這些「受害」的公職人員分別是灌雲縣公安局副局長、兩名派出所所長、保健院長、小學校長等9人。
3月11日,大陸律師張新年在微博轉發了「女輔警敲詐案」判決書,並公開質疑許艷能否因受到身體或心理方面損害而要求索賠。判決書發布兩3分鐘後,張新年律師就接到了江蘇連雲港網警的電話,要求他盡快刪帖,被他拒絕。
許艷的父親17日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是這些官方微博發布新華微評文章稱,公職人員「欺負」、「玩弄」其女,「犯錯誤的是他們,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兒一個人頭上。」許父稱女兒已經上訴,希望法庭二審時能公平處理。
許父說,「他們給我女兒的錢,是自願給的青春損失費,怎麼能說是敲詐呢?如果說我女兒敲詐,為什麼他們當時不報警?他們有人就是警察。我女兒沒有從他們口袋裡掏錢、搶錢。作為公職人員,他們欺負我女兒、玩弄我女兒,犯錯誤的是他們。」
對於法庭判定許艷從原海州分局副局長劉相兵敲詐得款100多萬元,許父稱女兒被「耍」,劉相兵曾表示要離婚和女兒結婚但沒能兌現,女兒因此曾企圖自殺。案中50萬元是劉2019年落馬前幾天才給女兒的,這些錢隨即被沒收。
陸媒報導許父的文章在引發過億微博網友關注後,現已被刪除。
檢察官:女輔警無罪
湖南檢察官肖佑良日前在網路刊文,他旗幟鮮明地指出:許艷無罪,一審判決丟人現眼,有嚴重政治錯誤。
文章說,在網上看到許艷敲詐勒索案在瘋傳,微信群內炸開了鍋。筆者看了判決書及大家的議論,深感恥辱,判決書丟人現眼呀。如果許艷敲詐勒索案罪名成立,這就意味著睡了許艷姑娘的公職人員,都是刑法意義上的被害人,在法律上就應當追繳許艷敲詐勒索所獲得的贓款,並退還被害人。
文章表示,灌南縣公安、檢察法院經過刑事訴訟,以判決書的形式向社會公眾宣告,法律保護公職人員(其中四人為公安局內部的領導)對人家姑娘的白睡行為。公職人員睡了人家姑娘,想給多少錢,可以隨意,姑娘如果膽敢多要,就是敲詐勒索犯罪,就要判處十多年刑罰,還要附加判決人家姑娘根本不可能支付的高額罰金500萬元。歧視女性達到這樣程度,實屬罕見,令人髮指。
目前該文已經被刪除。
女輔警案或現驚人逆轉
大陸許多知名人士與律師也對案情提出疑點,他們與多數網民一樣,不相信一個當時只有19歲的年輕女孩,有能力在短短5年內,敲詐勒索9名官員,甚至還是有權勢的當地公安局副局長。
徐昕律師也表示,願意為許艷做無罪辯護。他說,如果是兩相情願,作為包養、補償、精神撫慰,給錢多少,那是雙方的自願的事,可以黨紀政紀處分,何必濫用法律?
對此,有觀察人士認為,女輔警敲詐案或在輿論壓力下最終反轉,一批淫官要處理,還牽涉包庇這些淫官的上司,女輔警或成了反腐功臣。
《自由時報》引述評論人士3月18日刊文分析,按判決書所載,許艷首次勒索公安官員時只有19歲,這麼年輕的女孩哪來那麼多心眼與膽識,敲詐她工作單位權大勢大的長官數百萬人民幣?
評論人士說,就算許燕敲詐詐,怎麼天天跟犯罪份子打交道且見多識廣的公安官員,卻偏偏栽在這位女子手上?其中首位被敲詐的派出所所長,在事隔2年後陞官至縣公安局副局長,又再次與許艷來往,二次被敲詐,總共交付了108萬元,顯然也極不合情理。
《自由時報》評論認為,未來此案可能導致高層介入,不排除出現令人驚奇的案情大逆轉。但是在真相大白前,2019年已入獄的許艷會不會突然意外地「喝水死」、「做夢死」,也非常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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