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何以在阳光下如此横行不法?难道就没有人来告发他吗?难道他不怕法律制裁吗?可是李洪贵并不怕。李洪贵强奸了貌美如花的年轻媳妇郭秀秀后,还向她提出要求:“我什么时候来,你什么时候得好好伺候我。”郭秀秀说:“我要告你!”李洪贵大笑一声,说:“法律是网,是网就有洞,是洞就能钻。我钻就没事,你钻就脱皮!”
邪恶欺压善良,要凭借权势的力量;没有权势作后盾,恶棍就很难长期为恶乡里。苏中杰说:“法律之洞为什么对邪恶者敞开?法律的大门为什么对善良者紧闭?很清楚:因为高于法律的权力在抑善扬恶--李洪贵的儿子当官从乡里当到县里,乡里的大官小官都是他们的亲戚。可是,法律并没有为100多良家女子敞开大门。村民们不是没有往上告过,上告者少说也有50多人,但从乡里告到省里,都没用。”
坏人能横行无忌并不是因为他们人多势众,而是因为不到一定程度,根本没有哪个执法机关敢惩罚他们。人们忍气吞声并不是因为打不过坏人,而是因为好人知道如果这样做了,无异于与官府对抗。好人根本没有能力或精力去应付由此引来的一切后果。高衙内敢横行无忌,并不是因为他人多势众。而是因为他自信没有哪个执法机关敢惩罚他。
西门庆、潘金莲为何有恃无恐,杀死武大郎?因为在他身后,有普遍存在的官吏贪赃卖法的背景在。在古代,执法者凭借执法以渔利极为普遍,官吏贪赃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武松杀嫂杀西门庆之前,本是手握证据告到县衙,打算依法惩处西门庆和潘金莲。但是,“原来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说。”“当日西门庆得知,却使心腹人来县里,许官吏银两”。“这县官贪图贿赂”,就推托案件难办,故意刁难武松说“捉奸捉双”“亲眼见的证据都可能是假的”,故意不予立案。
泪痕说:“坏人横行无忌。我们不堪忍受其侵害。于是我们联合了起来。但联合起来又能怎样呢?我们能怎样对他呢?打他。监禁他。没收他财产。杀了他。我们没有这种权力。要知道这个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法律。那我们求助于法律吧!这建议不错。但问题恰恰就在这里。如果法律真的如此有效,那坏人怎么敢?又怎么能横行无忌呢?”
一网友说:“通常意义上坏人再联合,与国家机器相比,也不过是个毛贼。如果国家机器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他们永远也无法与之对抗的。通常意义上好人再联合,也无法取得凌驾于国家机器之上的权力。如果国家机器的执行者普遍成了罪恶的守护者、纵容者、行为者、漠视者,那好人再联合也无法阻止坏人横行无忌。许多人之所以敢横行无忌,是因为他自信能避开法律的处罚。许多人之所以能横行无忌,是因为他总能避开法律的惩罚。大家之所以对此要忍气吞声,是因为他们对此诉之于法律通常毫无效果。”
高压政策下,不要期望看到有勇气的人群;专制政策下,不要期望明有辨是非的个体。对于强大的罪恶,我们不能熟视无睹,要蓄积力量。因为和平时期,正义跟邪恶的斗争是社会发展的一大动力。邪恶压制正义之后,正义的总是在不断地积蓄着能量,寻找战胜或铲除邪恶的最佳时机。一位诗人这样说:“你们去对抗吧!联合起来还太早。只有分头去寻找,真理才能找到。” 一位智者说:“生活就像被人强奸一样,如果你无力反抗,你也就只有暂时闭上眼睛去。”(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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