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房东,收取信息费
仲介机构常在房屋网路上刊登“仲介勿扰”、“仲介免谈”,装出一副是原卖主的样子,但当买主到了房屋所在地要看房时,仲介才表示是受委托看守房屋,买主要看房必须先交二百元到一千元不等的看房费。虽然双方仍有议价空间,但通常都会被诈去三、四百元不等的看屋费。同样的问题也会发生在租屋上。
二、骚扰房东,取得出租权
房东有房出租,仲介即会冒充想租房者打电话给房东,当取得相关资料后,仲介公司即会整日以不同的人不停的打电话给房东,一边嫌东嫌西,一边讨价还价,令房东不堪骚扰,最后只好委托给仲介公司。
三、将合居当独居出租
许多仲介公司利用法律漏洞,没有不可将同一户内两屋,以独居分别出租的规定。将明明是一屋内的两房,以“独立居室”出租,待承租者交了介绍费发现受骗后,已来不及。即使理论,仲介业者也以可独立使用其中一屋搪塞。
四、一套房屋取三份利润
房东将房屋交给贷款银行的仲介,该仲介先将出租费向房东杀二至三成,接着在合约中再注明每十三个月给十二个月租金。然后,仲介公司再把房屋以原价出租,在出租的同时,还必须向租屋者要一个月的仲介费。房东、房客两边吃。
五、房屋仲介多为非法经营
房屋仲介只所以毛病百出,主要就在于他们根本就不是合法经营者,万一出事,可以溜之乎也。据北京的一项统计,北京取得房屋仲介认证的仅八百余家,但每天在市场运作的却高达四千余家,以至于造成仲介市场的极度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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