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煤炭部下发159号文件,其中规定对退休人员应按在职职工增加工资幅度的 80%增加退休金,铜川矿务局对这个规定根本就没有执行。矿务局及所属煤矿像这样不落实国家政策规定,采取种种手段隐瞒欺骗,克扣退休金、提取教育基金挪作它用、不落实退休医疗待遇等问题一而再、再而三,非常严重。这样的问题一次次积累叠加,退休职工无法承受,到矿、矿务局提出问题要求解决有无数次,接着就到西安、北京上访。我就是17000多退休职工的上访代表之一。
2003年8月我到北京第一次上访回来,9月23日房管科就口头通知要我交回一套房子。我据理反驳矿上的无理要求。10月17日矿党委书记带人抄我家的那天上午,矿治安科长杜保全找到我说:限你在三天以内离开王石凹。你要走了,房子可留下,医疗承包费也不扣,全部给你。治安科长的话已经把意图挑明了,收我住的房子,原因并不在我住房本身,而是他们惧恨我上访,要赶走我。下午他们就动手了。
杜保全科长所说的扣我医疗承包费的事,是在抄我家前,矿上对我迫害的又一个步骤。我59年就到王石凹矿当了采煤工,76年因事故受伤,右大脚截肢,还留有脑部残疾,被定为三级残废,至今走路要靠双拐。2003年1月1日,矿社保科与我签定因公致残医疗费承包合同,每月承包费为 290元。也就是说每月给我发290元,作为致残医疗费用,花多花少就这个数。我到北京上访后,2003年9月24日,矿劳资科决定,把我的医疗承包费减到每月160元,减少45%,并且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1至8月“多”支付的1040元逐月扣除。从2003年9月至今,我再没领过医疗承包费。
为矿务局退休工人待遇和我因代表退休工人上访而被抄家、被减少医疗承包费,我继续逐级上访,并三次上访到北京。矿上的人当着省上、国家信访办工作人员的面承诺“回去后解决”,把我接回来。回到王石凹后就毫无音讯,根本就没人管。
我因争取我们退休职工应得的微薄待遇而被迫害得有家不能归,无处安身。在铜川矿务局,有的退休职工因上访而被劳动教养。像矿领导人员的这些做法,不要说用“三个代表”,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标准去衡量了,就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用最起码的道德和法律底线衡量,够不够格?这与资本家黑社会封建把头的做法有什么两样?我要求矿务局领导认真查处王石凹矿剥夺退休工人权益,侵犯我生存权、财产权的违法行为,要求肇事人员赔偿我的一切损失。
陕西省铜川矿务局王石凹矿退休工人 范金山
联系电话:13650101005
2004年4月8日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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