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前的地主,除了科考、封官、经商、继承和极少数金盆洗手的强盗外,全部是在运顺的条件下靠勤劳节俭、精打细算成为地主的。不论以什么方式成为地主,都不是奴隶主,雇工都不是奴隶,两者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只有自由的劳动合同关系,都互相视为摇钱树。雇工的权利是除了约定的工钱外,三餐或四餐吃雇主或地主,各地的雇工伙食都有一定的标准,逢年过节还有年节待遇。除非情况特殊,都是天亮以后起床、洗刷、换工装、吃早饭,早饭后开始干活。偶而发生的起早摸黑时间都是发生在路上,而不是在地上,如到边远的地块耕作。如果需要起早摸黑,地主要起的更早、摸的更黑。一般的小地主,其实就是比自耕农多一点耕地而需要多雇些工的自耕农。自耕农也需要雇工,也当雇工。小地主也经常当雇工。
在我老家,大小地主年年都要在本地农闲时多次外出当插秧、耘草、收割雇工,因为本地与外地存在农时差,故至今流传着本地地主与外地地主比智比技比能的许多精彩故事。季节差存在于全国,相信全国各地的地主都有外出当雇工的情况,除了人少地多而无法换工的东北。包括地主在内的任何雇主,为了提高工效,时时处处都要走在雇工前头,干在雇工前头,比雇工干更多的活,犹如工头或生产队队长。在自由的劳动合同关系下,别说地主不敢用杖殴打虐待雇工,就是说话不够客气,伙食不够当地通常标准,雇工不但会炒地主的鱿鱼,还会败坏地主的名声,令他找雇工难。没有雇工就没有地主,地主必须尊重雇工;绝大多数的地主形成于雇工,又年年要当雇工的情况,整个农业社会就是雇工社会的基本事实,必然导致地主和雇工关系,既是自由的合同关系,又是相互依赖的合同关系。象周扒皮那样的小地主绝对找不到雇工,找到了也会在第二天休工、结账、卷铺亲呷恕H绻
- 关键字搜索:
- 吹毛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