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檄文,当然不会说武则天什么好话,除了叙述武则天的发家史之外,骆宾王还评论说武氏“洎乎晚节,秽乱春宫……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虺蜴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残害忠良。……神人之所共嫉,天地之所不容。”千年以下,似乎没有人对这段议论有什么意见,大家都知道骆宾王在陈述事实并提出他的看法。
重提这段往事,是因为《九评共产党》和《江泽民其人》这两本书出来以后,有人说这两本书用的词太重了,不够中立,并质疑“难道共产党和江泽民就没有干过一件好事吗?”
我觉得这里有一个巨大的误区。《九评共产党》和《江泽民其人》的用词并不比《为徐敬业讨武曌檄》更重。如果哪位读者在阅读时感到过于刺激的话,刺激人的并非词汇本身,而是对中共暴行的忠实记录。
从另外一方面讲,我们必须认清两个基本的事实--中共在建政后屠杀了八千万自己的同胞;江泽民更是从生态和道德两个层面断送民族未来的发展之路,并出卖了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
仅仅从这两点来说,中共与江泽民都是恶贯满盈的千古罪人,赵高、梁冀、董卓、秦桧、贾似道、魏忠贤……,遍观史书,没有任何一个奸臣及其组织的罪恶可以与中共和江泽民相比。《九评》和《江泽民其人》就是给这两个该遭天谴的组织和个人盖棺论定,其目的并非为了仇恨,而是为了将其罪恶昭告天下,以使人能够知道他们原来并不清楚的事实,并依此做出是否继续追随江泽民或中共的道德判断。
齐宣王有一次问孟子:“成汤流放了夏桀,周武王讨伐商纣王,有这回事么?”孟子回答说:“书上是这么记载的。”齐宣王又问:“以臣弑其君,这样合适吗?”孟子回答说:“毁弃仁爱的叫做‘贼’,毁弃道义的叫做‘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我只听说过有一个叫纣的独夫被杀了,没有听说过弑君这回事。”
孟子讲的道理是符合中国传统道德观的,对于江泽民这样的独夫民贼,对于中共这样的邪恶组织,讨伐他们的人都是在替天行道,而《九评》和《其人》却没有鼓吹暴力,而是在精神层面对中共和江泽民进行清算,并通过退党这种最和平的方式,解体邪恶组织。其道德高度又远在“吊民伐罪”之上了。
如果骆宾王来写《九评》,恐怕用词更重。那些质疑《九评》和《其人》的文风或质疑中共和江泽民是否还干过几件好事的人,应该把这两本书通读一遍。并且我还要反问一句,难道法官在宣读一个血债累累的杀人惯犯的死刑判决书时,还应该用词温和并大讲这个杀人惯犯曾经做过的好事吗?(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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