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兆丰的上诉,维持原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原一审判决认定,陈兆丰在担任该省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通过利用职权介绍承揽工程、提拔干部、调动和安置工作、办理入编等途径,单独或者伙同其妻非法收受200余人所送的钱款达人民币283余万余元、美元8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陈兆丰还对人民币545余万余元、美元6996元和港币16770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根据检察机关当初的指控,陈兆丰案发时,其家庭现有存款、现金合计人民币达904万余元、美元和港币各1万多元;案发前,陈兆丰还先后退掉了80多万元。这样一算下来,陈兆丰的家财累计近千万元。所以,在安徽省定远县,陈兆丰又被老百姓私底下称作“陈千万”。
定远县是安徽省沿淮地区的一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1990年,陈兆丰开始到这个贫困县担任当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2002年从该县县委书记的岗位上去职,升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职,前后仅10余年的时间,他就敛取了数百近千万的家财。
没有谁天生是个腐败分子,陈兆丰亦然。今年8月初,正当陈兆丰在安徽某看守所内等待终审判决的时候,记者走近陈兆丰,试图走进他的内心世界,了解那么这个穷县“富书记”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是什么促使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他本人对这些问题又有着怎样的认识?今年八月初,正当陈兆丰在安徽某看守所内等待终审判决的时候,记者试图走近陈兆丰,于是便有了他下面的自白和与记者的对话。
也是个穷苦孩子出身
我的父亲是个小学校长,母亲是个农民,父亲在我十来岁的时候就病故了,那是1959年的事。那时我们兄弟姐妹四人都很小,我是老大,我母亲带着我们姊妹四个非常艰难地生活着。父亲去世了,又赶上了三年自然灾害,像我们这样的单亲家庭,更是难上加难了,纯粹一个特困户。
我大部分时间是跟随母亲生活的,但上小学之前我是在外婆家长大的,那时候全国生活都很困难,。想来想去,觉得没有什么路好走,就一个心眼地读书,看读书这条路以后能不能走出去来。当时并没有想革命什么的,只是想家里这么困难,也许通过念书能搞一碗饭吃吧。当时,我好想买一斤糖给外婆,另外想给母亲和弟妹们一点援助。,但从哪里弄钱呢?,只有死读书呀。所以人家玩我都不玩,人家早休息了,我还在看书。现在一想起这些,就热泪盈眶。
1963年,我考取了安徽重点高中———滁州中学。这时候,我的一个弟弟(老二)和一个妹妹(老三)都辍学了,因为我读书,家里再也负担不起了,哪还有能力来供他们念书呢?。家里为了我读书,把住的房子也卖了一点,最后把墙上的檐条都抽下来卖了,家里实在是没钱。
记得有一次离家去学校时,母亲送我老远,大概有十里之遥。在一座山脚下,母亲跟我讲:“伢子啊,我们一家都指望你了,家里情况你是知道的,在学校一定要好好读书,争取有个出头之日,这样以后能拉扯你的弟妹们,给家庭一点希望。”老人家讲得很深沉。我记得我母亲那时穿的一双布鞋已经穿烂了,脚趾头都露在外面,所以当时我非常激动,后来在学校里我每每想起这些都会流泪。
资料图片:安徽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
幸运的是,高中时我得到了一个叔父的资助,不然高中也很难读下去了。那时我享受二等助学金,一个月四块钱。每个月的伙食费是八块一毛钱,这钱必须按时交到食堂里去的。学校总务处门口有一个小黑板,谁的伙食费没交到位,比如说只交到20号,20号准停你的伙食,小黑板上就写上了“某某班某某人,某20号停伙火”,到那天你就不能去吃饭。那时我虽然享受二等助学金,一个月四块钱,我虽然每个月有四元钱奖学金,但是这四元钱连吃饭都不够,更别说其它的洗澡、理发等等一些必须的生活开支,所以几乎读不下去,幸亏有叔叔的支持。
后来我叔父每月给我十块钱,我就跟班主任申请,说我十块钱够了,有同学比我更困难,助学金请你给我降掉一级,从四块钱降到两块钱。我主动写的报告,这样就享受三等助学金了。
记得有一次离家去学校时,母亲送我老远,大概有十里之遥。在一座山脚下,我母亲就跟我讲:“伢子啊,我们一家都指望你了,家里情况你是知道的,也是没有办法了。在学校一定要好好读书,争取有个出头之日,这样以后能拉扯你的弟妹们,给家庭一点希望。”老人家讲的很深沉。我记得我母亲那时穿的一双布鞋已经穿烂了,脚趾头都露在外面,所以当时我非常激动,后来在学校里我每每想起这些都会流泪。
刚工作时很卖力
由于学习刻苦,所以成绩一直很好,本来满有把握能考取大学,谁知道我们还在毕业以后的复习迎考阶段,学校就宣布要搞“文化大革命”,这样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在学校里又待了两年,直到1968年10月,安徽省第一批知识青年下放,我积极报名参加,被下放到全椒县县(现滁州市的一个县。----记者注),1971年到一所中学做了民办教师。随后被公社推荐到滁州师范学校学习,1972年毕业分配到原滁县地区(现改为滁州市)教育局工作,月工资36元。我小妹妹为什么能读书?就是因为我拿工资了,她一直读到高中。是我抚养她的,由此也实现了母亲的一个心愿。
那时候我工作起来也很卖力,因为36块钱毕竟来之不易。工作了五年,国家恢复了高考制度,我就考到了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到滁州中学任教师,1982 年调到原滁县地委宣传部新闻科工作。1988年春天,地委选调一批中青年干部到基层锻炼,我被选调到定远县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每月。 工资为105 块,是一个副县级干部的工资标准。
我外婆和我母亲几乎一点都没享受到我的好处,因为我工作后她们都先后去世了。现在想起来,我感到自己是个不忠不孝之人,人生也是很失败的。尽管曾有过辉煌,也多多少少给人民做了一些好事,但是总的来说是失败的人生-----没尽到孝道,对党和人民也不忠,到最后阶段没能保持晚节,犯了罪,成了罪人。
开始初到定远尚能严格要求自己
起初亲戚朋友不赞成我去定远工作,为什么呢?他们说你好不容易在地委机关谋了一个职务,而且这个位置还很好,还是科长了,一直在这干,干到老还能当个副部长,而下去干撑死了不就是个县级吗?但我想干一番事业,不愿意在机关里让人生就这样消磨掉,所以我最终决定去了。
我抱着一颗火热的心来到定远的。当时身体好,精力充沛,又抱着干一番事业的想法,所以工作起来风风火火、积极向上。1990年我被选为副县长,当时就下决心在这儿继续干下去,于是把家也由滁州搬到了定远,并且一直住在那个低矮的房子里。
到定远以后,我的仕途还是很顺利的,三年副县长以后当了常务副县长。那个时候主要想干点事业,而且自己对自己要求也比较严格,所以在金钱方面比较淡泊。我常跟我家属讲,如果是一些农民、工人、困难户送一些农副产品来,拒绝不了的,怎么办呢?我家也有烟酒, 可以跟他交换,比如他带两只小鸡,你给他四条香烟可以了。这样我内心比较平衡:,我没有占你的好处,我也不应该占你好处。,他们家庭那么困难,我也不能给他们解决大的困难,就是解决了,我手中的权力也是人民给的,是为他们服务的。
在定远的人缘关系,我可以自信地说是很好的。当然反过来也证明,如果没有这么好的人缘关系,谁逢年过节到你家去呀,不一定你当了领导别人都到你家去,所以,这又变成了坏事。
(“那个时候有人给你送礼吗?”记者插话问道。)
当副县长、县长时也有,总的来讲不多。
有一次,一个50五十岁左右的妇女来找我,她手里拿着我老师的一封信来找我,说她的丈夫因为冤假错案,一家人受到牵连,被下放到农村,至今没有平反,她要求给她和孩子的户口恢复为非农业户口。临走的时候,她在我办公室的桌子上丢了1800 块钱,我坚持不要,说事情归事情办,钱我不能要。后来过了两天,她又找到我住的地方,丢下钱就走了。我想这个钱 绝对不能要她的。,我当时想,我是个农民家庭的孩子,小时候也是母亲带着我们四个小孩,和她的家庭状况差不多。我也知道农民办事的苦衷,找人办事是多么的难哪!一个农民从哪弄这1800一千八百块钱啊?!后来这个事我帮她解决了。
我知道他们找人办事,首先要在家里考虑好长时间,所以只要基层到我家来的,不管你是工人、农民还是乡里的干部,我都坐下来听他说。我在家里基本上是不干家务的,为什么?没有时间哪,有时一大早就有人来跟你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问题。我就耐心听他讲听他说,讲完以后,我再说这个事情能不能解决,能解决我很快就给他办了。然而我越这样做,就越有人找我,因为你能给人家解决问题嘛。
在定远的人缘关系,我可以自信地说是很好的。当然反过来也证明,如果没有这么好的人缘关系,谁逢年过节到你家去呀,不一定你当了领导别人都到你家去,所以,这又变成了坏事。
渐渐地开始讲究交换和实惠了
我当了主要负责人,做了县长尤其是县委书记后,在这方面放松了,为什么放松呢,是因为实惠呀、交换呀这些概念,自己思想上对其予以认同,总认为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所以是金钱腐蚀了我的灵魂。
现在是商品经济社会,人们都讲究“交换”。“交换”这个词原来是用在商品交易上,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交换这个词已经远远冲破了商品交易领域,而进入了政治领域、人事领域和思想领域,甚至成了人们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一个因素。比如说我帮人家办了事,人家总觉得欠我一个情,同时人家给我办了事,我心里也有这种感觉。我和他不是亲戚,也不是朋友,人家给我解决了个问题,我也觉得欠了人情,这样总要找个机会给他还上,以求得自己心里的平衡。
现在的人又讲求实惠。“实惠”这个词原来是指物质意义上的,但是在精神层面上都是大家不想讲的,一讲就说这个人耍嘴皮子,尽讲空话。比如你到人家去,什么东西都不带,只是嘴上说“老领导啊,感谢你呀”,你离开后,老领导可能不说,但他的家里人或者其他人会说你这个人尽耍嘴皮子,尽玩虚的,这样你搞了两次人家还理你吗?,当然不理!那怎么办呢,只有一方面精神上表示感谢,另一方面物质上也得感谢感谢。
所以,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一个原因就是价值交换这个意识已经深入到了我的思想观念里面,第二个就是讲究实惠,实惠这个词已经被我更加具体化了。我今天深受其害,主要从客观上来讲,就是这么一个思想造成的,;也是因为从主观上讲,是我的党性锻炼得不够过硬,经不住金钱的腐蚀,做了金钱的俘虏。
送钱也有“潜规则”
给我送钱的70% 的是干部,30% 的是包工头。当然他们不会带着钱去找你办事,在干部当中和搞政治的人,这样直接带钱去找你办事,像买卖东西一样,很丢人!找你办事都是平时找你,后来事情给办了,于是以感谢的名义,以过年过节到你家看你的形式送点钱。我所收受的钱大部分都是事后人家送来的,就是帮人把事情给办了,他到我家来表示感谢,等于是还你的礼。
也有的开始送钱是为了铺路,比如现在你当省委书记了,我陈兆丰到你那跑一趟就想你提拔我吗?不是这样,我得和你有感情投入。第二次到你家去我就能提出来让你提拔我吗?也不一定。得让你了解、认得我陈兆丰,这就是“铺路”,现在像这样的是大有人在。至于这个路到底铺到什么程度谁也不知道,因为我不可能知道你马上就要提拔我。
我帮他们办的有些事情,是组织上应该给他办的,我也没跟他要钱,但是他的心理上不平衡,总觉得欠了你一笔账要还,实际上谁让他感谢了?我从来没说过,也从来没作过什么暗示。有些人工作本来就很积极,表现也很好,根本不需要到我家送礼,或者到我家里看我去。有些人是该提拔了,他一分钱不送照样要提拔,并不是他给了钱了就提拔他了。所以他们说我搞权钱交易,我认为我没有这个想法。
开始阶段主要是送农副产品,后来就都送红纸包了,我当县委书记阶段,送红纸包的就比较多了。红纸包是什么?红纸包就是钱嘛!一次送几万的也不多,都是累计计算的,小额多次送来的,因为那时我的权力比较集中了。
无论是事后感谢,还是“铺路”,甚至送钱送礼以求得心理的平衡,这种环境我认为要改变。这种环境把领导干部包围起来,像个网一样把你网住了,叫你跳不出这个网,没有办法下这个决心,慢慢地陷入。我当时就感到了这种负担。
对话:钱多了是个负担
记者:给你送钱的有二百多人,这些人你都熟悉吗?
陈兆丰(简称“陈”):我都熟悉,不熟悉的人给你送钱你会要吗,反正我不会要,另外我也不会接待他。对于他们送的钱,不该收的我不会收,该退的也一定要退还,这样前后陆陆续续退了80多万。(在定远)也可能有少数人对我有意见,但是大多数人不会对我有意见,我还是肯给人办事的,也是肯助人为乐的。我当时秉持一个原则,叫无功不受禄,这个钱总的来讲是来源不正嘛,叫不义之财。我这个人办事还是比较实在的。
记者:人家为什么会给你送礼送钱?
陈:是因为我当了主要领导,我手中有权,我能以权为他们办事,不然的话也不会给我送礼。
记者:到人大工作后你好象就没有受贿。
陈:你没有权力了谁给你送?怎么没有人送钱给农民、工人?!
记者:为什么没有狠下决心,做到坚决不收,或者坚决退掉?
陈:在这个问题上没能“坚决”,还是因为主观上的原因。我如果做到了,全部退出来,现在我不还是光荣的一个人吗,不还是领导干部?就是没能做到这一点。
记者:那些向你行贿的人后来也在收受贿赂,有的已构成了犯罪,你觉得有没有受你影响的因素?
陈:受我影响的因素肯定是有的,我是主要负责人,在这方面没做好,没当好带头人,没尽到党的领导干部的职责,很大程度上加重了这个负面影响。
记者:对家人的影响呢?
陈:妻子受我拖累,他们在外面比我坐牢还难受,这个是我对不起他们的地方,也是无法挽救的,我给家庭、孩子、亲戚带来的无法挽回的影响,使他们背上了一个沉重的不能解脱的包袱。这对我来讲是终生的遗憾。
记者:你现在对钱是不是有了新的认识?
陈:我想一个人获得了基本的生活资料,再有一点零钱花花,应付应付礼尚往来,就足够了。钱多了是个负担,很容易让人走上犯罪道路。中国有句古话叫作“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虽然比较陈旧,但还有一定的生命力。
虽然我有了这么多钱,生活还是像个苦行僧,没什么变化。我家属是个克勤克俭的人,一分钱她都会保管得好好的,所以我家的财产是完整的,一点都没有向组织上隐瞒。我所有的家产家里一点都没有,全部都在外面,他们(组织上)一点也掌握不了,而且他们很难掌握,后来还是我主动交代了。现在是人财两空,人也被判了罪了,钱也全部交掉了。
记者:现在回过头来对自己有个什么样的评价?
陈:你不能说这个人一生下来就是腐败分子,人都是父母养的,也都是在仕途上、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地干出来的。就我陈兆丰来讲,在后期这十五年中连升几级,不是凭行贿受贿得来的,也是做了大量实事的。
记者:今后怎么考虑的?
陈:犯了罪,就好好坐牢吧,没有什么不服气的。我曾经跟我家属说过,我现在已经是最后一步了,就是保持晚节问题。我说其他问题都不至于犯大的错误(一个人不能说没错误,有的甚至有严重错误,但是构不成犯罪),惟有经济问题,这可是个犯罪的事,这证明我当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了。
记者后话:
穷苦孩子出身,生活艰辛而纯朴,经过自身的努力,走上了领导岗位,开始很想干一番事业,也能做到廉洁自律,后来随着权力的过于集中,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让交换和实惠这些商品价值观念进入自己的思想领域,进而心安理得地运用于其权力空间,以致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回过头来才终于认识到“钱多了是个负担”。从这样的经历来看,陈兆丰无疑是一些领导干部后来蜕变为贪官的一个标本。
透过陈兆丰的叙述和与记者的对话,我们可以发现,陈兆丰似乎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一方面他认识到走上今天这一步,主要是自己主观上的原因,是自己的党性锻炼不够,是金钱腐蚀了他的灵魂,另一方面他却矢口否认自己行为权钱交易的本质,把别人到他家来送钱送礼辩解成自己“人缘关系好”,无功不受禄。当然他也没忘标榜自己如何地亲民爱民,如何地办事实在、助人为乐。这种认识上的矛盾性恐怕也折射出当今某些正处于腐败边缘的领导干部的心理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身陷囹圄的陈兆丰思想认识上的两面性同样具有警示价值。
此外,文中所揭示的一些官场现象和所谓的潜规则,也相当让人警醒。
来源:
原一审判决认定,陈兆丰在担任该省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通过利用职权介绍承揽工程、提拔干部、调动和安置工作、办理入编等途径,单独或者伙同其妻非法收受200余人所送的钱款达人民币283余万余元、美元8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陈兆丰还对人民币545余万余元、美元6996元和港币16770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根据检察机关当初的指控,陈兆丰案发时,其家庭现有存款、现金合计人民币达904万余元、美元和港币各1万多元;案发前,陈兆丰还先后退掉了80多万元。这样一算下来,陈兆丰的家财累计近千万元。所以,在安徽省定远县,陈兆丰又被老百姓私底下称作“陈千万”。
定远县是安徽省沿淮地区的一个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1990年,陈兆丰开始到这个贫困县担任当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2002年从该县县委书记的岗位上去职,升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职,前后仅10余年的时间,他就敛取了数百近千万的家财。
没有谁天生是个腐败分子,陈兆丰亦然。今年8月初,正当陈兆丰在安徽某看守所内等待终审判决的时候,记者走近陈兆丰,试图走进他的内心世界,了解那么这个穷县“富书记”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是什么促使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他本人对这些问题又有着怎样的认识?今年八月初,正当陈兆丰在安徽某看守所内等待终审判决的时候,记者试图走近陈兆丰,于是便有了他下面的自白和与记者的对话。
也是个穷苦孩子出身
我的父亲是个小学校长,母亲是个农民,父亲在我十来岁的时候就病故了,那是1959年的事。那时我们兄弟姐妹四人都很小,我是老大,我母亲带着我们姊妹四个非常艰难地生活着。父亲去世了,又赶上了三年自然灾害,像我们这样的单亲家庭,更是难上加难了,纯粹一个特困户。
我大部分时间是跟随母亲生活的,但上小学之前我是在外婆家长大的,那时候全国生活都很困难,。想来想去,觉得没有什么路好走,就一个心眼地读书,看读书这条路以后能不能走出去来。当时并没有想革命什么的,只是想家里这么困难,也许通过念书能搞一碗饭吃吧。当时,我好想买一斤糖给外婆,另外想给母亲和弟妹们一点援助。,但从哪里弄钱呢?,只有死读书呀。所以人家玩我都不玩,人家早休息了,我还在看书。现在一想起这些,就热泪盈眶。
1963年,我考取了安徽重点高中———滁州中学。这时候,我的一个弟弟(老二)和一个妹妹(老三)都辍学了,因为我读书,家里再也负担不起了,哪还有能力来供他们念书呢?。家里为了我读书,把住的房子也卖了一点,最后把墙上的檐条都抽下来卖了,家里实在是没钱。
记得有一次离家去学校时,母亲送我老远,大概有十里之遥。在一座山脚下,母亲跟我讲:“伢子啊,我们一家都指望你了,家里情况你是知道的,在学校一定要好好读书,争取有个出头之日,这样以后能拉扯你的弟妹们,给家庭一点希望。”老人家讲得很深沉。我记得我母亲那时穿的一双布鞋已经穿烂了,脚趾头都露在外面,所以当时我非常激动,后来在学校里我每每想起这些都会流泪。
资料图片:安徽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
幸运的是,高中时我得到了一个叔父的资助,不然高中也很难读下去了。那时我享受二等助学金,一个月四块钱。每个月的伙食费是八块一毛钱,这钱必须按时交到食堂里去的。学校总务处门口有一个小黑板,谁的伙食费没交到位,比如说只交到20号,20号准停你的伙食,小黑板上就写上了“某某班某某人,某20号停伙火”,到那天你就不能去吃饭。那时我虽然享受二等助学金,一个月四块钱,我虽然每个月有四元钱奖学金,但是这四元钱连吃饭都不够,更别说其它的洗澡、理发等等一些必须的生活开支,所以几乎读不下去,幸亏有叔叔的支持。
后来我叔父每月给我十块钱,我就跟班主任申请,说我十块钱够了,有同学比我更困难,助学金请你给我降掉一级,从四块钱降到两块钱。我主动写的报告,这样就享受三等助学金了。
记得有一次离家去学校时,母亲送我老远,大概有十里之遥。在一座山脚下,我母亲就跟我讲:“伢子啊,我们一家都指望你了,家里情况你是知道的,也是没有办法了。在学校一定要好好读书,争取有个出头之日,这样以后能拉扯你的弟妹们,给家庭一点希望。”老人家讲的很深沉。我记得我母亲那时穿的一双布鞋已经穿烂了,脚趾头都露在外面,所以当时我非常激动,后来在学校里我每每想起这些都会流泪。
刚工作时很卖力
由于学习刻苦,所以成绩一直很好,本来满有把握能考取大学,谁知道我们还在毕业以后的复习迎考阶段,学校就宣布要搞“文化大革命”,这样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在学校里又待了两年,直到1968年10月,安徽省第一批知识青年下放,我积极报名参加,被下放到全椒县县(现滁州市的一个县。----记者注),1971年到一所中学做了民办教师。随后被公社推荐到滁州师范学校学习,1972年毕业分配到原滁县地区(现改为滁州市)教育局工作,月工资36元。我小妹妹为什么能读书?就是因为我拿工资了,她一直读到高中。是我抚养她的,由此也实现了母亲的一个心愿。
那时候我工作起来也很卖力,因为36块钱毕竟来之不易。工作了五年,国家恢复了高考制度,我就考到了安徽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到滁州中学任教师,1982 年调到原滁县地委宣传部新闻科工作。1988年春天,地委选调一批中青年干部到基层锻炼,我被选调到定远县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每月。 工资为105 块,是一个副县级干部的工资标准。
我外婆和我母亲几乎一点都没享受到我的好处,因为我工作后她们都先后去世了。现在想起来,我感到自己是个不忠不孝之人,人生也是很失败的。尽管曾有过辉煌,也多多少少给人民做了一些好事,但是总的来说是失败的人生-----没尽到孝道,对党和人民也不忠,到最后阶段没能保持晚节,犯了罪,成了罪人。
开始初到定远尚能严格要求自己
起初亲戚朋友不赞成我去定远工作,为什么呢?他们说你好不容易在地委机关谋了一个职务,而且这个位置还很好,还是科长了,一直在这干,干到老还能当个副部长,而下去干撑死了不就是个县级吗?但我想干一番事业,不愿意在机关里让人生就这样消磨掉,所以我最终决定去了。
我抱着一颗火热的心来到定远的。当时身体好,精力充沛,又抱着干一番事业的想法,所以工作起来风风火火、积极向上。1990年我被选为副县长,当时就下决心在这儿继续干下去,于是把家也由滁州搬到了定远,并且一直住在那个低矮的房子里。
到定远以后,我的仕途还是很顺利的,三年副县长以后当了常务副县长。那个时候主要想干点事业,而且自己对自己要求也比较严格,所以在金钱方面比较淡泊。我常跟我家属讲,如果是一些农民、工人、困难户送一些农副产品来,拒绝不了的,怎么办呢?我家也有烟酒, 可以跟他交换,比如他带两只小鸡,你给他四条香烟可以了。这样我内心比较平衡:,我没有占你的好处,我也不应该占你好处。,他们家庭那么困难,我也不能给他们解决大的困难,就是解决了,我手中的权力也是人民给的,是为他们服务的。
在定远的人缘关系,我可以自信地说是很好的。当然反过来也证明,如果没有这么好的人缘关系,谁逢年过节到你家去呀,不一定你当了领导别人都到你家去,所以,这又变成了坏事。
(“那个时候有人给你送礼吗?”记者插话问道。)
当副县长、县长时也有,总的来讲不多。
有一次,一个50五十岁左右的妇女来找我,她手里拿着我老师的一封信来找我,说她的丈夫因为冤假错案,一家人受到牵连,被下放到农村,至今没有平反,她要求给她和孩子的户口恢复为非农业户口。临走的时候,她在我办公室的桌子上丢了1800 块钱,我坚持不要,说事情归事情办,钱我不能要。后来过了两天,她又找到我住的地方,丢下钱就走了。我想这个钱 绝对不能要她的。,我当时想,我是个农民家庭的孩子,小时候也是母亲带着我们四个小孩,和她的家庭状况差不多。我也知道农民办事的苦衷,找人办事是多么的难哪!一个农民从哪弄这1800一千八百块钱啊?!后来这个事我帮她解决了。
我知道他们找人办事,首先要在家里考虑好长时间,所以只要基层到我家来的,不管你是工人、农民还是乡里的干部,我都坐下来听他说。我在家里基本上是不干家务的,为什么?没有时间哪,有时一大早就有人来跟你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问题。我就耐心听他讲听他说,讲完以后,我再说这个事情能不能解决,能解决我很快就给他办了。然而我越这样做,就越有人找我,因为你能给人家解决问题嘛。
在定远的人缘关系,我可以自信地说是很好的。当然反过来也证明,如果没有这么好的人缘关系,谁逢年过节到你家去呀,不一定你当了领导别人都到你家去,所以,这又变成了坏事。
渐渐地开始讲究交换和实惠了
我当了主要负责人,做了县长尤其是县委书记后,在这方面放松了,为什么放松呢,是因为实惠呀、交换呀这些概念,自己思想上对其予以认同,总认为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所以是金钱腐蚀了我的灵魂。
现在是商品经济社会,人们都讲究“交换”。“交换”这个词原来是用在商品交易上,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交换这个词已经远远冲破了商品交易领域,而进入了政治领域、人事领域和思想领域,甚至成了人们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一个因素。比如说我帮人家办了事,人家总觉得欠我一个情,同时人家给我办了事,我心里也有这种感觉。我和他不是亲戚,也不是朋友,人家给我解决了个问题,我也觉得欠了人情,这样总要找个机会给他还上,以求得自己心里的平衡。
现在的人又讲求实惠。“实惠”这个词原来是指物质意义上的,但是在精神层面上都是大家不想讲的,一讲就说这个人耍嘴皮子,尽讲空话。比如你到人家去,什么东西都不带,只是嘴上说“老领导啊,感谢你呀”,你离开后,老领导可能不说,但他的家里人或者其他人会说你这个人尽耍嘴皮子,尽玩虚的,这样你搞了两次人家还理你吗?,当然不理!那怎么办呢,只有一方面精神上表示感谢,另一方面物质上也得感谢感谢。
所以,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一个原因就是价值交换这个意识已经深入到了我的思想观念里面,第二个就是讲究实惠,实惠这个词已经被我更加具体化了。我今天深受其害,主要从客观上来讲,就是这么一个思想造成的,;也是因为从主观上讲,是我的党性锻炼得不够过硬,经不住金钱的腐蚀,做了金钱的俘虏。
送钱也有“潜规则”
给我送钱的70% 的是干部,30% 的是包工头。当然他们不会带着钱去找你办事,在干部当中和搞政治的人,这样直接带钱去找你办事,像买卖东西一样,很丢人!找你办事都是平时找你,后来事情给办了,于是以感谢的名义,以过年过节到你家看你的形式送点钱。我所收受的钱大部分都是事后人家送来的,就是帮人把事情给办了,他到我家来表示感谢,等于是还你的礼。
也有的开始送钱是为了铺路,比如现在你当省委书记了,我陈兆丰到你那跑一趟就想你提拔我吗?不是这样,我得和你有感情投入。第二次到你家去我就能提出来让你提拔我吗?也不一定。得让你了解、认得我陈兆丰,这就是“铺路”,现在像这样的是大有人在。至于这个路到底铺到什么程度谁也不知道,因为我不可能知道你马上就要提拔我。
我帮他们办的有些事情,是组织上应该给他办的,我也没跟他要钱,但是他的心理上不平衡,总觉得欠了你一笔账要还,实际上谁让他感谢了?我从来没说过,也从来没作过什么暗示。有些人工作本来就很积极,表现也很好,根本不需要到我家送礼,或者到我家里看我去。有些人是该提拔了,他一分钱不送照样要提拔,并不是他给了钱了就提拔他了。所以他们说我搞权钱交易,我认为我没有这个想法。
开始阶段主要是送农副产品,后来就都送红纸包了,我当县委书记阶段,送红纸包的就比较多了。红纸包是什么?红纸包就是钱嘛!一次送几万的也不多,都是累计计算的,小额多次送来的,因为那时我的权力比较集中了。
无论是事后感谢,还是“铺路”,甚至送钱送礼以求得心理的平衡,这种环境我认为要改变。这种环境把领导干部包围起来,像个网一样把你网住了,叫你跳不出这个网,没有办法下这个决心,慢慢地陷入。我当时就感到了这种负担。
对话:钱多了是个负担
记者:给你送钱的有二百多人,这些人你都熟悉吗?
陈兆丰(简称“陈”):我都熟悉,不熟悉的人给你送钱你会要吗,反正我不会要,另外我也不会接待他。对于他们送的钱,不该收的我不会收,该退的也一定要退还,这样前后陆陆续续退了80多万。(在定远)也可能有少数人对我有意见,但是大多数人不会对我有意见,我还是肯给人办事的,也是肯助人为乐的。我当时秉持一个原则,叫无功不受禄,这个钱总的来讲是来源不正嘛,叫不义之财。我这个人办事还是比较实在的。
记者:人家为什么会给你送礼送钱?
陈:是因为我当了主要领导,我手中有权,我能以权为他们办事,不然的话也不会给我送礼。
记者:到人大工作后你好象就没有受贿。
陈:你没有权力了谁给你送?怎么没有人送钱给农民、工人?!
记者:为什么没有狠下决心,做到坚决不收,或者坚决退掉?
陈:在这个问题上没能“坚决”,还是因为主观上的原因。我如果做到了,全部退出来,现在我不还是光荣的一个人吗,不还是领导干部?就是没能做到这一点。
记者:那些向你行贿的人后来也在收受贿赂,有的已构成了犯罪,你觉得有没有受你影响的因素?
陈:受我影响的因素肯定是有的,我是主要负责人,在这方面没做好,没当好带头人,没尽到党的领导干部的职责,很大程度上加重了这个负面影响。
记者:对家人的影响呢?
陈:妻子受我拖累,他们在外面比我坐牢还难受,这个是我对不起他们的地方,也是无法挽救的,我给家庭、孩子、亲戚带来的无法挽回的影响,使他们背上了一个沉重的不能解脱的包袱。这对我来讲是终生的遗憾。
记者:你现在对钱是不是有了新的认识?
陈:我想一个人获得了基本的生活资料,再有一点零钱花花,应付应付礼尚往来,就足够了。钱多了是个负担,很容易让人走上犯罪道路。中国有句古话叫作“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虽然比较陈旧,但还有一定的生命力。
虽然我有了这么多钱,生活还是像个苦行僧,没什么变化。我家属是个克勤克俭的人,一分钱她都会保管得好好的,所以我家的财产是完整的,一点都没有向组织上隐瞒。我所有的家产家里一点都没有,全部都在外面,他们(组织上)一点也掌握不了,而且他们很难掌握,后来还是我主动交代了。现在是人财两空,人也被判了罪了,钱也全部交掉了。
记者:现在回过头来对自己有个什么样的评价?
陈:你不能说这个人一生下来就是腐败分子,人都是父母养的,也都是在仕途上、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地干出来的。就我陈兆丰来讲,在后期这十五年中连升几级,不是凭行贿受贿得来的,也是做了大量实事的。
记者:今后怎么考虑的?
陈:犯了罪,就好好坐牢吧,没有什么不服气的。我曾经跟我家属说过,我现在已经是最后一步了,就是保持晚节问题。我说其他问题都不至于犯大的错误(一个人不能说没错误,有的甚至有严重错误,但是构不成犯罪),惟有经济问题,这可是个犯罪的事,这证明我当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了。
记者后话:
穷苦孩子出身,生活艰辛而纯朴,经过自身的努力,走上了领导岗位,开始很想干一番事业,也能做到廉洁自律,后来随着权力的过于集中,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让交换和实惠这些商品价值观念进入自己的思想领域,进而心安理得地运用于其权力空间,以致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回过头来才终于认识到“钱多了是个负担”。从这样的经历来看,陈兆丰无疑是一些领导干部后来蜕变为贪官的一个标本。
透过陈兆丰的叙述和与记者的对话,我们可以发现,陈兆丰似乎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一方面他认识到走上今天这一步,主要是自己主观上的原因,是自己的党性锻炼不够,是金钱腐蚀了他的灵魂,另一方面他却矢口否认自己行为权钱交易的本质,把别人到他家来送钱送礼辩解成自己“人缘关系好”,无功不受禄。当然他也没忘标榜自己如何地亲民爱民,如何地办事实在、助人为乐。这种认识上的矛盾性恐怕也折射出当今某些正处于腐败边缘的领导干部的心理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身陷囹圄的陈兆丰思想认识上的两面性同样具有警示价值。
此外,文中所揭示的一些官场现象和所谓的潜规则,也相当让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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