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省淄博市水务局长鲍振华地下恋情曝光后,淄博市纪委决定将鲍振华撤职、开除党籍。不过,纪委认定他涉嫌违规金额只有人民币3000元,被媒体踢爆3000元怎么可能养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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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报导,违规报销3000元就能长期租房养情妇,恐怕全中国人民都要笑了。连纪委负责调查鲍振华事件的人员自己都不相信。由此,不难看出地方法纪监督机关是如何敷衍公众和舆论。
报导说,鲍振华长期包养情妇已是不争事实,他本人也公开承认。然而,纪委调查后竟只认定他有违规报销3000元的经济问题,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是这个水务局长"潜伏"太深,还是纪检部门查得太浅?这样的结论也太侮辱公众智商了!
据报导,2008年4月,鲍振华在应酬中与酒店领班张艳"结缘",很快发展为情人,并在当地高档小区为她租房,供双方同居持续1年多。租房不可能由情妇负担,也不可能从局长薪资收入中支付,要么从本单位违规报销,要么用贪污受贿款支付。无论如何,3000元违规款远不能满足1年多包养情妇所需财力,这 3000元是否够付1、2个月房租都是问题。
另外,鲍振华一直是公务员,收入并不高,孩子还未成年,但家人竟拥有四处房产,这是否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特别是其中一处房产约200平方公尺,装修豪华。知情人说,装修和家具就耗资数十万元。因房产权被登记在鲍振华17岁女儿名下,纪委没有调查。
还有一个细节也很可疑,鲍振华的情人声称双方吵架后,鲍振华让手下耿某出面斡旋,并提出一次性给她17万元作为补偿。这笔巨款是从鲍的家庭积蓄中来,还是另有来源?
报导强调,一个包养情妇1年多、手上每年拥有百万元签单权的水务局局长,仅被纪委查出违规报销3000元,这个"雷人"结论恐怕连3岁顽童都不会相信。对纪检部门公信力的损害也不言而喻。所以,还是请当地纪检部门再认真深入地查一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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