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项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督察大队教导员徐铭等4名民警,在该市翡翠明珠夜总会唱完歌后不愿付账,在耍大牌中与“夜总会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并将夜总会的大门和玻璃砸烂,而4名民警也被打伤。(大河网4月14日)
这起事件,千万别把它当作一般的流氓混混砸场子来解读,也不要把它当作一般的警察赖帐的事件来解读,解读的钥匙在这:翡翠明珠夜总会经理张超称,按照夜总会内部规定,凡是公安部门以及老板的朋友来唱歌,他们可以不收房间费,但女服务员(“三陪女郎”)的陪唱费不能免。如果你还没有看懂的话,我就直接告诉你,这起事件冲突引发根本原因就在于,项城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督察大队教导员徐铭等4名民警已经破坏了“潜规则”的底线,甚至让那些在公权脚下乞食的老板都无法再忍受了。
任何有正常头脑的人都知道,到餐馆吃饭要付钱,到歌厅唱歌要结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过,在我们这个社会,总是有一些不那么说的上台面上的事情也变得天经地义,比如说城管随手拿点小摊小贩的东西不付钱,工商、税务人员进餐馆吃饭不埋单,而公安局的警察到歌厅唱歌不结帐,这叫做“潜规则”。这东西虽然不合理,但公权就是管着他们,餐馆、歌厅老板也就认帐了,在正式的法律规则外,他们对公权再进行退步,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与公权的平衡。所以,如果曹副书记等人仅仅是到歌厅唱歌不结帐,这冲突就不会发生了,因为识相的歌厅老板早就默认“潜规则”了。麻烦在于,曹副书记等人所要求的不仅仅是要享受“潜规则”的特权,而进一步向“潜规则”底下仍然要耍特权,他们不但到歌厅唱歌不结帐,连“三陪女郎”的小费也不愿意支付,这冲突就来了。
因为,在歌厅唱歌不结帐,这成本可以由歌厅来负担,但这“三陪女郎”却不是歌厅正式员工,不是由歌厅来付工资,“三陪”服务也不是歌厅固有服务而是应客人要求的附加服务,她们完全是靠小费来生活。也就是说,如果曹副书记等人连“三陪女郎”小费都不愿意出的话,歌厅不但垫本为他们提供唱歌服务,还需要额外为他们免费提供“三陪服务”,这就不属于“潜规则”范畴了,而且,让这些公权脚下乞食的老板也无法忍受了。因为,如此巨大的垫本服务,如果多来几个警察,他们不但血本无归而且还要负债累累。所以,当警察的欺负已经在“潜规则”之下,歌厅人员明明知道他们是警察,也要与他们较劲,敢与他们发生冲突---即便是做奴隶,也总得有口饭吃,有个底线吧!
项城市公安局看来颇懂应对网络舆情之道,当网上将事情曝光后,迅速就免去纪委副书记曹兴军、督察大队教导员徐铭的职务,而交警大队副中队长朱海峰和龙鹏则被关禁闭7天。不过,这里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有关方面:一是怎么职务高的警察就免职了事,而职务低的则还要被关禁闭呢?二是项城市这地界,警察唱歌免费这“潜规则”存在看来也不是一天二天的事情了,不知项城市公安局如何来清理这一“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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