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是民众中同一政治意愿的人群的纠集、是以组织形式表达的利益团体。原本,“党殖民”是不成立的。然而,如果环境特定,那么“党殖民”又是能够成立的。
比如中共,原为共产国际的一中国支部;而共产国际,又是由前苏共中央掌控的。那么,一旦中共坐大,掌握中国政权,实际上中国人就被俄国人间接殖民了。这就是--以母党,通过子党间接殖民他国与他国民众。
以上,为人类社会中的一案例。实际上,前苏共不仅仅殖民了中国,也几乎殖民了其他所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教旨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民众。
党殖民的第二个特点,就是一党制。即使是原本早已存在的其他政党、被允许继续存在下去,实际上也使其均沦为了附庸党,没有独立发表政治意愿的权力与渠道,凡事只能表示拥护与赞成。
一个党,凌驾于民众、民族、国家……之上,凌驾于政府、军队、法律……之上,凌驾于各民族、各政党、各阶层……之上;且,还拥有其特定的意识形态,而其意识形态还凌驾于各民族、各宗教、各团体……之上,这难道还不是党殖民吗?
党殖民的第三个特点,是这样一个拥有了政府、军队、法律……等全部社会强势资源的政党,就必然拥有了所有的社会资源与经济资源及经济利益的分配权,可以忽悠(如,“土改”,把原本私有的土地,均分给所有的当地人;再合作化、人民公社,把已归属于当地人的土地,再集中党营--由各级党委、支部专营。再如,“公私合营”,党派员下去与民族资本合营。而后,搞政治运动,运动得资方不敢再索取原本属于自己的本与利,或发展其为党员,使其“自愿”捐献给党……等)也可以霸占(如,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强大或是某一规划……强行拆之、低价赎买、异地安排……等等)……总之,党与下级组织或经手的党官们,将资产、资源……占为已有。
社会的所有利益,归根结底是经济利益。党与党的各级组织及各级党官,垄断了全社会的资产、资源……这难道还不是地地道道的党殖民吗?
党殖民的第四个特点,是当民众的财产被侵占之后,却告无处可告、诉无处可诉……党可以以“讲政治”为由、还可以以补充条款、内部文件……等等形式,随时修改法律与解释法律及执行法律的宽松标准……等等。
如是,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党制的体制就是党殖民吗?
党殖民的第五个特点,是人身自由与生命没有保障与安全。你不服、你告、你上访、你“群体事件”……吗?有截访、有被旅游、有被精神病、有被失踪……还有监视居住、“法制学习班”、黑监狱……有刑讯逼供、头顶放炮、躲猫猫……有喝水死、睡觉死、盖被死、洗脸死、冲凉死、骷髅死……等等。
生命,如一只只蚂蚁……随时,都会被灰飞烟灭。这难道还不能说明--民众,痛苦地被党殖民着吗?
被殖民,不就是--被外族入侵、霸占、欺压,没有政治权、没有经济支配权、没有公正、没有人身自由与生命安全感……吗?
所以,我说:环境特定下党殖民是成立的--这就是--由一党独霸政治权、经济权、公正权、自由权、生命权……的状态,就叫:党殖民。
论证了“党殖民”,剩下的就是去党殖民。而去党殖民,不需要我论证了吧?
“党殖民”,属“顾晓军主义”社会学,与“大民主”、“政党必将消亡论”、“折腾主义”并立(可参阅《乌坎启示录(之四)》、《批判韩寒的<说民主>》等)。
顾晓军2011-12-29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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