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3日首次在军中授衔,授予解放军第二砲兵司令魏凤和上将军衔。但此举引起外界质疑。专家指出,根据中国宪法,授衔是一种国家行为,应由仍担任国家军委主席的胡锦涛来授予,习近平授衔明显违宪。分析人士说,胡锦涛法外授权,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旨在帮助习近平尽快树立在军中的权威。
根据中新社报导︰“中央军委副主席范长龙宣读了11月17日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的晋升上将军衔命令。”
但“新世纪”杂志引述学者质疑,习近平这样做是违反中国宪法的。因为授衔是一种国家行为,只能由担任国家职务的人行使。习近平目前只是当选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在交接期内,国家中央军委主席仍是胡锦涛。
中国宪法规定,国家中央军委主席是国家中央军委的最高领导职务,是国家宪制上的最高军事统帅。
1982年的中国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的第四部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而中共也设有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因此形式上存在两个中央军事委员会,即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于中共对军队的绝对控制(党指挥枪),国家中央军委主席通常由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担任。
但分析人士认为,胡锦涛在现在仍是解放军三军最高统帅,按理,上将授衔应是胡锦涛的职权。
外界注意到,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的刑事判决,可能最快也要在明年3月的全国人大12届一次会议召开之前宣布。在这四个月里,军中挺薄势力是否会蠢蠢欲动或借机翻盘,亦未可知。
在此背景下,胡锦涛法外授权,提前在军中树立习近平的权威,借授衔二砲司令敲山震虎,实乃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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