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匡胤欲嫁寡居妹,乃属奇事
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当了皇帝,追崇祖考,庙祀既定,复尊母杜氏为皇太后,册立夫人王氏为皇后(赵匡胤原配贺氏,后周显德五年病殁,王氏本后周彰德军节度使王饶女,周世宗曾封瑯琊郡夫人)。他还有两个妹妹,一已夭逝,追封为陈国长公主;一曾与米福德结婚,不幸夫亡,正在寡居。建隆元年(960年),赵匡胤封她为燕国长公主。
刚登基不久的赵匡胤,居然在那个重视封建礼法的社会中,允诺嫁妹,这实属罕事。
据清末历史学家蔡东藩《历朝通俗演义》记载:燕国长公主长得花容月貌,但韶年孀居,寂寞闺中。在后宫一片欢笑声中,她虽然强颜欢笑,勉为应酬,但总是紧锁双眉,无法欢乐。赵匡胤看在眼里,也为同胞妹妹犯愁。
正巧,拥护他为帝的臣子高怀德丧妻亦正鳏居中。赵匡胤想将两人撮合在一起,就去问母亲。
太后迟疑道:“这事恐未便做得。”
太祖道:“我妹华年,不过逾笄。怎忍令她长守空闺,终身抱恨?”
杜太后道:“且待问明女儿,再作计较。”太祖退出,太后即召入公主,与她密谈。公主听到再嫁二字,不禁两颊微酡,俯首无语。
杜太后道:“为母的也不便教你变节,但你兄恰怜你寂寂寡欢,是以设此一法。”
公主道:“我兄贵为天子,无论宫廷内外,均应遵他命令,女儿怎好有违?”公主自觉不好意思,即拜别出室去了。
后来,宋太祖闻妹有允意,遂派赵普、窦仪二人为媒,前往高府説合。
高怀德得知公主姿色可人,又是天子胞妹,结了婚就是皇亲国戚,自无不应的道理。
赵普、窦仪回报后,当由太师择定吉日,行合婚礼,并赐第兴宁坊(城内左军第一厢内),结婚之日,赵匡胤诏书颁下,拜怀德为驸马都尉。
赵匡胤不愿胞妹终身抱恨,为公主定佳婿
然而,为什么太后最初会说这事恐未便做得呢?是因为双方地位悬殊、男方条件不佳吗?
高怀德乃河北真定郡人,其父高行周是后周天平节度使,算是将门之子,且生得一表人才、精通音律。但按照中国的封建老礼法,“男得重聘,妇无再嫁”,妇女本身需遵从“从一而终,不可变节”之理。更何况宋太祖初登帝位,礼乐制度正待振兴,哪能办得这等事。所以杜太后才會道:“为母的也不便教你变节,但你兄恰怜你寂寂寡欢,是以设此一法。”
可赵匡胤是个性情中人,从他对太后所言的“我妹华年,不过逾笄。怎忍令她长守空闺,终身抱恨”,即可探知,赵匡胤知道妇女应遵守的礼节,但是面对亲情,他亦能感同身受,为之怜惜。
《宋史.列传第七.公主》亦载:“秦国大长公主,太祖同母妹也。初适米福德,福德卒。太祖即位,建隆元年,封燕国长公主,再适忠武军节度使高怀德,赐第兴宁坊。”
女子丧夫再嫁,在今天是平常事,但放在一千多年前的帝王之家,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无论《历朝通俗演义》所描述的言词是否还原当时情况,从赵匡胤决定嫁妹之举,可见他在亲情与理法之前,选择理解胞妹的处境,而毅然决然将寡居公主嫁出,堪属爱惜妹妹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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