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异记》记载,黄帝时期的大法官皋陶处理案件无法决断时,常常请“獬豸”来帮忙。(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中国人自古就相信神佛的存在,作为天、人之间连接的帝王也必须秉承上天的旨意,因为其权力“受命于天”。
而在全民信仰神佛、道德水准较高的上古时期,在司法审判中普遍使用“神判”的方式。古人所创造的法律的“法”字,就是“神判法”的形象反映。
“法”字的含义
“法”的金文分成三个部分,左下角是水,因为水是最公平的,左上方是去,代表去恶、除恶的意思,右边即“獬豸”,“獬豸”是古代的灵兽,能辨别是非、处罚坏人,因此,“法”的含义就是执法要公平、公正,在辨明是非后,要去除不正的人。
代表公平正义的神兽——獬豸
“獬豸”(音同:谢志)的外形像牛,也有人说像羊,独角,见人争斗时,会用角去顶理亏的人,古人视为祥兽。
传说在“三皇五帝”的黄帝时期,神仙赠送给黄帝一只叫做“廌”的神兽,又称“獬豸”。它长得像鹿的模样,四蹄、独角、常呈坐姿。
《述异记》记载,黄帝时期的大法官皋陶处理案件无法决断时,常常请“獬豸”来帮忙。“獬豸”或用独角触碰,或用嘴咬住某人,这个人就会被判为有罪或理屈者,并根据罪行大小受到处罚。
张释之公正执法
西汉文帝时,张释之负责掌管全国司法,他以执法不偏、直言敢谏著称。
张释之担任公车令时,负责守卫宫殿门户。有一天,太子刘启与兄弟梁王刘揖同车入朝,途经宫殿门口,直驰而过。张释之策马追上,阻止其入宫,并以“不下公门,不敬”予以奏劾。因张释之能秉公执法,故文帝对他信任有加,一再予以提拔,后来升到廷尉一职,负责掌管全国的司法。
有一次,文帝出巡,经过一座桥时,桥下突然冒出一个人。警卫立即抓住此人,并交给廷尉处置。张释之亲自审问,那人称道:“我从城外来,听说皇帝出巡,赶紧躲到桥下回避。过了好久,以为戒严解除了,便走了出来,那知正好遇到皇帝的马车。”张释之于是判以罚金处分。
文帝得知后,愤怒地说:“此人惊吓我的舆马,幸亏这匹马性情温和,要是换了别的马,我岂不是受伤了吗?如此大罪,你居然只判他罚金而已?”
张释之回答说:“此事发生时,如果皇上叫人把他杀了,那也就罢了。可是交给廷尉审理,那就得秉公处理。廷尉是天下执法的标准,任意加重或减轻都会使天下人无所适从。如果我执法有所偏差,那百姓以后如何遵守法律呢?”
文帝听了他的话以后,赞赏地说:“做廷尉的,就应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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