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導報導,九九年十一月,江西省贛州金達康集團公司董事長歐陽效芳委託副董事長胡雪梅(女,四十歲)在楚雄市工商局登記註冊「康泰實業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經營江西帝龍公司生產的SOD膠囊、SOD保健酒、雪梅牌西服。因該公司經營涉及非法傳銷,去年六月,楚雄州工商局對該公司處以四萬元的罰款,並責令其退回所收資金、立即停業整頓。
被處罰後,該公司將「康泰實業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移花接木,歐陽效芳親自出馬,當年七月即在楚雄註冊成立了「楚雄金達康泰科工貿有限公司」並任董事長,在楚雄、思茅、紅河、大理、保山、麗江等地繼續進行SOD系列產品傳銷,在取得執照和《驗資報告》後,歐陽效芳將二百萬元註冊資金抽走,使該公司成了「皮包公司」。
在「經營」中,「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每名客戶以三百六十元購買S0D酒一瓶或SOD膠囊三盒即可成為公司業務員,購買每份新產品滿一個月可獲二百九十元回報,滿三個月可獲兩千元回報。如此高的回報令短短几個月中就騙取到一萬五千多人的九千多萬元資金,有些人將畢生存款都拿了出來。去年十一月,在取得巨款後,歐陽效芳立即潛逃,由於涉案金額巨大,受騙民眾較多,犯罪嫌疑人攜款潛逃杳無音訊,此事在雲南當地掀起了軒然大波。來不及潛逃的胡雪梅被捕,判刑七年。
十一月下旬,偵察人員在贛州一條公路上發現了開車急馳的歐陽效芳情婦,公安人員將車截停,在車中發現了歐陽效芳,同時搜獲十多萬元現金。但幾千萬元的巨款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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