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則報導,筆者由衷地發出了讚嘆。當筆者再深入地作進一步的思考時,不由得產生了一系列的疑問.
疑問之一:這種「提示」是否多餘?關於領導幹部不准利用子女升學等機會收受「紅包」等問題,中央以及省市各級黨委都曾多次發出「通知」,中原區的那些領導幹部也應該知道吧。何必專門再次「提示」呢?
疑問之二:「提示」與否有何標準?領導幹部若想收「紅包」,或者有人想送「紅包」,「機會」多得是。除子女升學之外,紅白喜事(如子女結婚、父母去世)、生病住院、喬遷新居、職務升遷、逢年過節、生辰壽誕等等,都能成為收「紅包」的「理由」,那麼,這些情況是否都要「提示」?如果都需要,一來似乎過多,二來很多情形無法把握。報導說,今年5月,中原區紀委組織填寫《中原區領導幹部子女上(升)學情況登記表》,存入個人廉政檔案,並規定各級領導幹部子女考上大學的,必須及時報告區廉潔自律辦公室。那麼,領導幹部及其配偶甚至父母生病住院,難道都需要「及時報告」嗎?要知道,有些領導幹部說病就「病」,不可能提前報告;要是真的病得不輕,想「及時報告」也不易呀!更何況送「紅包」者往往更加「及時」,領導幹部剛住進病房,「紅包」馬上就到了,可能比「提示單」來得還快,這怎麼辦呢?如果配偶甚至父母住院都需要報告,那麼,什麼樣的親屬才不需要報告?中國的節日本來就不少,現在又紛紛引進「洋節」,真可謂隔三差五就有「節」,難道都要發「提示單」嗎?如果「提示」了幾次,那是否意味著沒有被「提示」的時候就可以隨便收「紅包」呢?
疑問之三:「紅包」究竟是何概念?「紅包」裡如果裝的是有價證券算不算「紅包」?領導搬家了,如果有人送一套高檔傢俱算不算「紅包」?是不是「紅包」全都不能收?難道收了親外甥送的「紅包」也一定違紀嗎?
「提示單」雖然是個「新發明」,但它在實際操作中有許多難以把握的問題。實際上,這個反腐敗的「新發明」是典型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標」尚且不一定能治,更談不上治「本」。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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