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1日晚上9點,衡陽市公安局國安支隊長雷振中帶領一幫惡警撬門砸門闖進陳家將陳湘睿綁架進市公安局進行迫害,小陳堅決不配合邪惡,惡警氣急敗壞,活活把小陳打死,頭顱骨骨折,顱內出血,五臟六腑全部打壞,肋骨、鎖骨、腳背骨被打斷,腹腔內抽出2500升血,腦中樞神經致命損壞,於次日(12日)早上含冤離開人世!家屬見遺體時,眼圓睜,死不瞑目。
惡警12日劫持陳湘睿的父母、姐姐、姐夫等親戚多人到市靜園賓館。惡徒逼迫其父母簽字,並派二卡車荷槍實彈的防暴警察一路脅持將陳湘睿的屍體火化。因其父母不肯簽字,惡徒們強行將其全家劫持至14日才放人。市邪惡勢力為此專門在靜園賓館開會三天,統一口徑,散佈謠言說陳湘睿是12日早8:45左右從市公安局5樓墜樓致死。
本案凶犯有:市國安支隊長雷振中,市公安局等,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調查此案。
2003年3月11日21時許,有2、3人去到陳湘睿家門外,欲騙陳老爹出來未遂,之後立即打手機叫來了3、4人,於是厲聲叫門,陳家不開門,問是誰,外面無人回答。這幫惡徒沒有表明任何身份與緣故,就開始撬門、砸門,多人合夥推門,最終把門撬開,旋即拳打腳踢將小陳拖出門外,拚力往中巴車方向拖去。這裡是一排平房,開闊地帶,將近60至70米長的道路,路邊家家戶戶都開著門在看,旁觀者越來越多,有數十人之多,都敢怒不敢言,老天爺可是怒氣大發,頓時大雨傾盆,雷聲陣陣,在警示惡人!可是惡警仍將小陳向中巴車方向拖去,當時有一惡警邊拖邊罵:「今天回去打死你這個頑固法輪功分子……」把小陳拖進中巴車按在座位底下,面朝下,惡警還踏上一腳在小陳身體上。
到了衡陽市公安局,惡警就開始大打出手:電棒、鐵錘加書本、橡膠棍……,瘋狂向小陳施刑。堅強的小陳緊咬牙關承受著,可憐皮肉之軀怎能經得起現代化刑具的致命折磨啊!於3月12日早上,小陳終於氣息奄奄,瞳孔散大,惡警見勢不妙,於是立即上下行動起來兵分兩路:一路將快要斷氣的小陳從五樓抬到樓下單車棚坪裡,劃上圈圈說是「跳樓」,然後將瞳孔散大,呼吸衰竭的小陳送往醫院。先打電話聯繫,說公安局有一危重打傷病人(公安露了馬腳),要即刻送往市中心醫院搶救,請醫院作準備。到了醫院不收,警方說:「我們內疚,請一定收下。」公安簽了字後,醫院於是進行搶救,CT檢查一個項目沒有作完,小陳就去世了。另一路人馬上進行欺世的知法犯法的作假犯罪活動:搞假口供(筆錄),慌忙之中,模仿小陳簽字,但無指印!口供內容是參照其他大法學員口供內容編造而成,最後草草定性為「畏罪跳樓自殺」。天大的冤枉啊!
打死了人,惡警忙壞了手腳,層層向上級搞假匯報,急於應付收場則欲蓋彌彰:3月12日晚請來了九位法醫作屍體檢驗與解剖,一般情況只有兩三個法醫即可,為什麼請來九個?欲使說服力加大些嗎?怕眾人不信而加至九個?為什麼這麼怕眾人不信呢?心中不是有鬼嗎?同時備有防暴警察兩卡車人荷槍實彈,這又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法醫屍解小陳屍體,經過法醫解剖驗屍五臟六腑沒有一個是好的!也就是說內臟全部被打壞。腹腔抽出2500多毫升血,七竅流血,鎖骨打斷兩根,左腳腳背與踝骨被打斷而且支出很高,嚴重腫大,雙腳呈彎曲狀,雙腿膝下小腿正前方有對稱兩塊紅色傷痕;頭顱骨折,顱內出血,腦中樞神經致命損傷;左小腿正半面有十幾處大小不等的傷痕,右耳朵後有三個條狀銀灰色的傷,右眼膜嚴重充血腫起,眼睛睜著,死不瞑目。下齶前脖子上有繩狀勒印,前額有一個兩寸左右的三角口的傷往外流血。
惡警以為乍看上去屍表沒什麼致命的傷,於是大膽地硬性決斷作屍解,以表明警方無罪,家屬不同意,仍強行施行。卻反而使真相大白--內臟全被打壞。
以上所述:內傷決非他因,更不是所謂的跳樓,完全是惡警殘酷迫害所致的內傷!以致屍檢七竅流血,口中流出大量的血,腹腔抽出2500多毫升血,跳樓一般是外部流血,甚至腦漿迸裂,全身會多處骨折等等,而小陳腦袋完整無損。假設按警方說是跳樓,又說是腳先落地,定會出現雙腿粉碎性骨折,雙臂亦然。但小陳雙腿和雙臂骨頭全無骨折、骨損現象,這可能嗎?法醫和警方均無言可答!左腳腳背被打斷,顯然是剛抓進公安局的時候惡警所為。總而言之,完全是惡警迫害致死!
衡陽市公安局國安支隊隊長雷振中是這一慘案的首犯。夜闖民宅,撬門砸門,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與口頭傳訊,氣勢洶洶,大聲叫嚷:打死他。善惡必報是天理,天理不會放過這幫人間敗類的。我們請求正義的人們協助追查這宗殺人慘案,將打人暴徒、殺人凶手繩之以法,送上審判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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