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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吞噬民財以自肥的「圈地運動」

 2006-06-17 19:3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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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上旬,國土資源部連發幾道禁令,先是公布禁止批地建造獨門獨院的別墅,繼而又宣布中國土地開發違法事件面廣量大,在城市地區的土地開發案中,至少有60%屬於非法取得土地或非法利用土地,一些城市的違法用地甚至達90%以上。為了表示整治違法用地的決心,國土資源部甚至向各省下達了查辦案件的數量。

與此同時,則是各地農民反抗征地的維權活動不斷發生。就在6月8日,在因征地爭議引發大規模警民衝突的廣東省佛山市三山港,陳明彪等6名維權農民代表被當局以「涉嫌敲詐勒索」刑事拘留。

這些事件突顯了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特殊性與政府的尷尬角色。與其他國家的房地產業不一樣,中國房地產市場的主角除了房地產開發商與買主兩方之外,還牽涉到土地的原有主人(失去土地的農民與城市拆遷中失去住房的人)與掠奪原主人利益的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的上級中央政府卻成了幾方利益的最終仲裁者。

毫無疑問,上述幾類角色當中,地方政府的角色至關重要。一方面,它是土地的買者,分散在農民手中的土地先由地方政府採用各種手段「徵購」上來;另一方面,它又是賣者,房地產商要取得土地使用權,得從政府手中購買。沒有地方政府居中一買一賣,這土地還無法「市場化」。

而地方政府何以這麼熱衷於土地買賣?關鍵在於這一買一賣之間的巨大差價。於公來說,這是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來源──近5年來,出賣土地及來自房地產業的稅收幾乎佔了各地政府財政收入的45-6 0%。就在6月初國土資源部表示要整頓土地市場之時,江蘇北部某市負責官員還將該市房價在4年內上漲3倍作為當地政府的重大政績津津樂道。據報導,這個城市的平均房價已達3000元/平方米,而該市居民的月工資收入大多在800元-1,500元,很多市民擔心將來買不起住房。

在地方政府眼中,既然房地產開發與房價上漲於公成了「政績」,於私成了致富捷徑,一個並無司法許可權的國土資源部開一通會議又有何用?從 90年代開始,哪年不開如此會議,哪年不叫嚷整治土地?在整治聲中,房地產業還不是越來越興旺?更何況於私而言,批地又是官員們私囊日脹的主要來路,國家審計署早就說過,近年來的貪官90%以上涉足批地。

這一買一賣之間的差價到底有多大?這裡聊舉近日發生的一例:比如北京市六圈村被徵用的土地緊鄰北京市南四環主路,政府征地時,每平方米只付給農民117元,而轉手拍賣,價格即高達6,750元,幾乎等於「零成本征地」,若非政府手中執有權柄,又有誰能做如此強盜買賣?因此,國土資源部想藉助地方政府整治土地違法案件,有如與虎謀皮,因為土地違法案件的主角之一就是地方政府。

而為了保證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以及貪官們私囊被迫做出「貢獻」的至少有這麼幾方麵人,第一是失去土地的六千多萬農民。農民失去了賴以維持生計的土地,又無法另謀其他生路;而政府征地時,只象徵性地付一點「征地費」給農民,失去土地後衣食無著的農民,又如何能夠不鬧事反抗?

第二則是房產的購買者,許多貸款買下房子的中產者,被巨額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因此他們自稱為「房奴」,即房子的奴隸。許多房奴在網上發出悲嘆,為沈重的生活壓力痛苦不已。

第三則是整個國家為地方政府一時之利透支資源。房地產業興旺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中國耕地的日益減少,國土資源部剛公布的資料表明,中國10年間耕地共減少 1.2億畝。農業部則指出,目前耕地在不斷減少,人口則不斷增加,按目前趨勢分析,到2020年,中國耕地缺口將達到1億畝以上。

中央政府並非不整治,幾乎每年都要下達整治命令,但始終未能阻止地方政府違法批地。究其原因,是目前這種所有權歸屬集體的土地制度給了地方政府干預土地買賣的藉口與由頭。因此釜底抽薪的辦法,莫過於讓中國的農地私有,杜絕地方政府在土地買賣當中上下其手的謀利可能。(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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