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放
張放,女,原名張瑛華,浙江上虞人,1928年3月5日出生於上海。1957年"反右派運動"中被開除出共產黨並從機關下放工廠勞動,1963年3月起在北京二龍路中學任教,是英語教師。1966年文革初期和當年九月份遭到紅衛兵毒打。1968年5月為逃避文革"清理階級隊伍"運動的殘酷迫害,逃到河南新鄉市她的學生李雪麗家避難。不料在新鄉受到了更加令人髮指的摧殘,於5月19日自殺,年僅40歲。
一, 張放在文革前遭到迫害
張放在文革中受到殘酷迫害與在"四清"運動中工作組向師生公布她的個人履歷有直接關係。在1964年開展的"四清"運動中,工作組於11月進駐了二龍路中學。張放向工作組陳述了自己在"反右運動"中被開除黨籍的經過,申訴所蒙受的冤屈,希望能得到幫助。工作組認為她搞翻案活動,把她履歷上的情況全部透露到師生員工中去。
張放個人履歷的下列記載成為文革中她的"問題"。
1,"老三反"運動中替王維辯護。
張放1945年6月17日在大同附中二院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年僅17歲。1947年1月她考取了上海光華大學外文系,由於參加"反飢餓、反內戰、反迫害" 罷課運動,被開除了學籍。她又於1947年暑假考入了復旦大學外文系,仍然是復旦大學共產黨地下組織領導的各項運動的積極參加者。1948年,張放服從黨組織安排放棄復旦大學的學籍,於年底到達皖北解放區宿縣。1949年4月她被分配到華東大學皖北分校工作,1949年8月她被調到合肥《皖北日報》工作,先後擔任助理編輯、記者、編輯等職。張放在《皖北日報》工作到1952年7月,被調回上海任《華東郵電工人報》代總編輯。同年11月被調到北京中國郵電工會任國際聯絡部秘書。
在1951年冬到1952年秋的"老三反"運動中,《皖北日報》主要負責人王維被打成"老虎",張放是對這一假案公開表示懷疑的人。王維的夫人楊琪華1992年在《悠悠寸草心》一文中回憶了"打虎"運動的殘酷:
省委考慮《安徽日報》早在原《皖北日報》基礎上建立的,王維對報社幹部情況比較瞭解,要王維暫留合肥,幫助報社領導運動。沒料到王維因打不出"老虎"被當作"思想老虎",靠邊檢查,省委新派來的領導運動的人,搞"逼供信",逼出一個"以王維為首的大貪污大盜竊集團"。這個大假案牽連了幾十個人,我的弟弟雖已入朝參戰,也被調回後方審查。"打虎"隊到上海蒐集材料,向我媽媽誘供逼供,把我媽媽響應政府號召賣金首飾給人民銀行的單據,作為我們販賣黃金的證據。還把我們託人帶到上海的 "風雞",拍了照片,說這是販運鴉片煙的工具。這時,上海的"三反"運動也搞得很緊張,我娘家附近的永安公司一帶,就有人從高樓上跳下自殺。
張放對這一假案表示懷疑並公開說出看法,她為此被指責為思想右傾,曾受到嚴厲的批判。
2,1958年被開除黨籍。
1957年反右運動初期黨開展整風時,張放找當時的郵電工會主席李景韓談了自己對黨風的意見。李要求她把意見寫成大字報貼出來,以帶動大家幫助黨整風。張放信以為真,貼出了大字報,結果又為此付出代價,成了"向黨進攻"的典型。她被批判、圍攻,做了無數次的檢查,僅得以免戴"右派份子"的帽子,1958年被開除了黨籍,下放到工廠去勞動。
二,張放1966年至1968年遭受的迫害
當時的國家教育部副部長黃辛白與張放母校都是上海大同中學,早年在皖北革命根據地時他們曾經是同事。60年代北京的學校需要英文教師,黃辛白在1963年把被下放到工廠去勞動的張放介紹與國家教育部辦公地點一牆之隔的北京二龍路中學擔任了英語教師。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一開始,黃辛白作為"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遭到鬥爭。早已是普通中學教師的張放也被打成"牛鬼蛇神"。
在北京的學校裡,紅衛兵大搞"紅色恐怖",各個學校的學生紅衛兵肆無忌憚地打老師。有目擊者告訴筆者,張放在"運動初期被打得很慘,""被浸到鄭王府的水井裡,然後再撈上來。" 她的女兒唐津津當時只有12歲,她記得母親的頭髮被紅衛兵和造反派剪掉,一片片露出頭皮,上街時必須用圍巾包住。為了掩蓋這頭髮,讓母親恢復原來的樣子,她曾經偷過鄰家的一條剪掉的發辨,幫助媽媽纏在頭上。2007年說起這件事時,她淚流滿面。
張放當年曾向自己年幼的孩子講過受到的迫害,她的兒子唐今陽記得,她說過在1966年,打人最厲害的是韓海峰,還有個女的叫賀梅,用針扎她,不讓她睡覺。
張放不堪忍受迫害,曾在1966年的文革初期逃往丈夫的家鄉無錫農村,在那裡住了將近兩個月,其間從無錫去過住在上海的哥哥家,想讓哥哥收留她。張放的哥哥居住在上海新閘路8號,那裡的房屋簡陋,不隔音,兄妹的談話隨時可能被別人聽見,這使她的哥哥異常緊張。上海的局勢也很險惡,張放的哥哥只收留了她一個夜晚。張放只得又回到無錫農村。
在張放躲到無錫的日子裡,二龍路中學的紅衛兵去張放北京的家
裡把家抄了,為首的是高二學生韓海峰。他們問張放跑到哪裡去了,把家翻得亂七八糟,還在門口貼滿了大字報。張放的丈夫唐久旭寫信把抄家的情況告訴了無錫的哥哥,他的哥哥非常緊張、害怕,他沒有讓張放看信,只告訴她北京希望她回去,他還在恐慌中私下燒燬了張放帶去希望藏匿的小說手稿《春天的搖籃》,那是張放寫的自傳小說。
1966年9月,《人民日報》發表了社論《要用文鬥,不用武鬥》。張放看到後,懷著相信黨的政策的心情,於9月19日返回了學校。誰知張放返回幾小時後,即遭到學校當權一夥人的審訊毒打。他們把張放關在一間屋子裡,強迫她跪下,張放和他們的講政策,他們即以帶銅圈的皮帶和電線扭成的鞭子抽打她,直打得她頭臉流血,遍體青紫。這以後,他們把張放編入勞改一隊,強迫她去安定農場勞動改造。在農場裡,她從早到晚被強迫進行繁重的勞動,多次受到人身侮辱和殘害。她被剃了光頭,被鞭打,被踩在地下,被火燒頭皮,被演習活埋,被拋在化糞池裡。
2006年初,78歲的二龍路中學退休校長徐丕凱在輪椅中接受採訪時,老淚縱橫地回憶了以下的事實:1966年國慶節前夕,作為"牛鬼蛇神"一批教師由紅衛兵押到安定農場勞改。他們除了被迫幹著繁重勞動以外,還被本校紅衛兵和廣州八一中學的紅衛兵任意批鬥、侮辱和毒打。紅衛兵把徐丕凱、張放等人活埋,即埋在坑裡填上土,再挖出來。然後幾個紅衛兵抬著身材瘦小的張放,喊著"一二三",將張放拋進兩、三米深的大糞坑。張放滿身糞污爬出來後,他們又抬起她喊著 "一二三",再扔回糞坑。徐實在看不下去,說,"她有錯誤,你們可以批判。請不要這樣對待她。"於是紅衛兵怒斥徐包庇牛鬼蛇神,將徐雙手綁上(沒有綁在樹上)當活靶子練刺殺。他們用和真步槍一樣大小的長木槍向徐前胸狠戳猛捅,造成徐數根肋骨骨折。
1966年10月份,張放被押回,在市內治病。她的丈夫唐久旭回憶,"她從安定勞改回來,弄了一身病。我帶她去郵電醫院看病。那時候她這樣的情況看病要找人,我就找了個造反派身份的大夫,因為是我們的郵電系統,我還有一點認識的人。那個大夫說她有了內傷,還開了一週病假。張放和我商量,看看還有什麼地方可以躲。我就想到了我哥哥在安徽的女兒,她在一個銅礦。"
張放第二次逃亡還是先到無錫老家,由丈夫的哥哥陪同去安徽銅礦的侄女那裡。那一次是在西直門站上車,唐久旭和兩個孩子都去送行。當時她的頭髮是剪光了的。
1967年春天,二龍路中學的學生負責人肖英(女)路遇唐久旭的時候,告訴他希望張放回校"復課鬧革命"。唐久旭還領取了張放逃亡期間的工資。張放回到學校參加了一段時間的"復課鬧革命"。
據說,這段時間教師需要報名,自己選一個教學班去"接受革命小將的教育"。教師們爭先選擇學生比較溫和的班以求安全。張放就在自己的教學班裡"復課",她和這個班的學生原來關係很好,學生都喜歡她。但是在這"接受革命小將的教育"階段,教師毫無尊嚴可言,處境相當困難。學生不僅對教師直呼姓名,還可以任意給他們改名字。告訴筆者她的學生們"溫和"的那位女老師,當年就被學生擅自改了名字叫"劉為民",那並不是她的名字,但是學生就用這個名字把她呼來喚去。比起遭到毆打,這當然就不算什麼了。
1968年"清理階級隊伍"運動來臨以後,軍宣隊進了校,運動的政策使社會氣氛又瀰漫著新的恐怖。張放感覺到"學校裡的人們又都不理"她了。她怕遭到新一輪的迫害,決定再次逃亡。這次她決定去新鄉找她的學生李雪麗。
李雪麗姐妹
三,援救張放的學生李雪麗
李雪麗,女,1950年生,北京市人,1964年至1966年是北京二龍路中學的初中學生,住在西四羊肉胡同裡邊的北錢串胡同,生前曾是新鄉無線電元件二廠工人。2005年11月7日在北京病逝。
李雪麗的學習成績不太好,在班裡很不起眼。但她的同學回憶,她對待同學、老師友善,生活能力也很強,愛勞動,很會做家務。
李雪麗的父母離異,按照當年的說法,她的生父"有歷史問題"。李雪麗的姐姐回憶,李雪麗在文革剛開始的時候在學校受到過圍攻,被人叫做"國民黨的狗崽子",這樣的事情當時非常平常。
文革前夕,李雪麗的繼父從牡丹江市的部隊轉業,與李雪麗的母親在河南新鄉安了家。1966年5月文革開始後,看見學校停課的局面,她的母親和繼父認為在新鄉能為她安排工作,這比在北京更好,他們就在1966年底為她把戶口遷入新鄉,讓她在新鄉無線電元件二廠做了一名學徒的沖工。
2007年,從親屬們的講述裡可以看出,文革中在北京的張放和她遷往新鄉的學生李雪麗一直保持著通信聯繫,她們是感情很好的師生。張放在信中把她遭受的非人虐待都告訴過李雪麗。李雪麗又不斷地把這些告訴她在北京的姐姐李雪艷。那些信件常常有這樣的話"張老師在受苦","張老師太苦了。" 她曾經讓姐姐去張老師家看看,姐姐李雪艷按照妹妹的請求,到過張放家看望,她還記得張放年幼的孩子沒有人照管,很是可憐。
由於張放和李雪麗都已經去世,筆者不能知道張放新鄉逃亡的計畫是她先提出來的,還是李雪麗提出來的。李雪艷記得,妹妹李雪麗最後一次從新鄉來信,說"張老師這樣受苦,等於我也受苦,張老師受不了了,我也受不了了。"她說出了自己準備讓老師躲到新鄉的決定,委託姐姐去火車站為老師送行。她的姐姐李雪艷和妹妹李雪芬按照約定,陪同張放到北京站,把她送上了去新鄉的火車,那是1968年5月。
2007年李雪艷講述時,語氣非常平淡,彷彿自己原本就應當這樣做。她們姐妹在黑暗年代的大義大勇卻使筆者聽之動容。原來在社會把造反、殘害人說成合理合法的年代,還是有人堅守著樸素的為人道德,依照自己的良心行動,將愛心奉獻給受難的他人。
四,張放之死
1968年5月,張放來到了河南新鄉,她隨身帶了兩件行李。她直接到李雪麗工作的地點--新鄉無線電元件二廠找李雪麗。事先,李雪麗沒有把援救老師的事情告訴她的母親和繼父,張放到達以後,她才去和父母說。張放的到來使她的父母感到意外。他們那時從牡丹江市遷入新鄉還不到三年,也是這座城市的外來戶。在那樣動亂的年代,"階級鬥爭為綱"是原則,事事都詢查很嚴,家裡來人要報臨時戶口,女兒卻"先斬後奏",他們感到始料不及。
李雪麗的繼父是轉業幹部,出身雇農,李雪麗的母親當時是新鄉紅旗區的革委會成員,這在當時都是有利的身份。他們沒有給張放報臨時戶口,就同意了讓她住下。張放對他們說自己是要回上海的家,從此地路過,順路來看看學生李雪麗,而且一進門就一再說吃飯一定要付錢。
2007年李雪麗的繼父接受筆者訪問的時候說,在張放到新鄉以後,他們全家還請她到新鄉唯一的景點百泉公園玩了一天,他騎自行車帶著她,有50公里的路。他們在山上吃的午飯。他回憶時,說自己沒有拒絕收留張放,但是接待得談不上熱情。只要想想張放自己的親屬收留她是怎樣的恐慌、為難,就能知道他們能接待逃亡的張放實在是很不容易的。
張放給李雪麗家人的印象是開朗,樂觀,她在新鄉的幾天,曾帶著李雪麗12歲的小妹妹玩,給她講月季花可以吃,看來那是新鄉月季花盛開的時節。但是她在李雪麗家住下顯然有很多尷尬。李雪麗的家在新鄉攤販區,是兩間非常簡陋的小房子,連李雪麗自己都感覺不方便而需要在工廠裡邊住宿。張放年齡與李雪麗的父母相彷,住宿實在很不方便。李雪麗家對面有個單身的老人,張放在那裡住過三夜,還在附近姓黃的房東家裡住過一兩夜。張放對李雪麗的父母說,她在成衣鋪裡做了兩套衣服,等衣服做好取出,她就一定會離開新鄉。
大概由於這樣的處境,張放的一日兩餐更不便留在李雪麗家裡吃,她去新鄉北街的一家小飯鋪吃。她每天定時沿著一條小街去那家小飯鋪吃飯。去那裡必經地處北街的新鄉市房產公司,她的行跡引起了那裡的造反派注意。1968年5月15日,那些人綁架了她,把她關在鄰街的辦公室裡,他們問她到新鄉來幹什麼,張放回答看望表姐(指李雪麗的母親),但是她說不出李雪麗母親的姓名。造反派很容易就確認了她的逃亡身份,他們更加膽大妄為,不僅私刑審訊,還將她輪姦。
張放在新鄉市房產公司共關押了四天四夜。這期間,這夥造反派通知了北京。二龍路中學革委會負責人紀澤華和人事幹部張宏保等三人前往新鄉處理此事,準備押解張放回京。他們在新鄉完全和房產公司的流氓惡棍一夥。紀澤華在參與審訊的時候,扇了張放耳光,一腳把她從小屋的一邊踢到另一邊。這使張放倍感絕望,她明白她在新鄉遭受的侮辱和迫害不僅無處申訴,逃亡的事情還將進一步受到追究。她留下遺書,於1968年5月19日夜在關押地點懸樑自盡。張放的遺書如下:
絕命書
我從小參加革命,沒有做過一件壞事,只是思想上有些問題不通,你們就這樣迫害我,侮辱我!毛主席說,思想問題要用說服、討論、批評的方法去解決,不能用強制、壓服的方法去解決。你們哪裡真聽毛主席的話?最喜歡用"形左實右"的一套。我死得好冤哪!但是連革委會的委員還在這裡打人,我回去還受得了嗎?如果你們還有一點"人"的味道,應該把搶去的290元和70斤全國糧票以及我的衣物運回我家。我這都是勞動工資所得,並非剝削的,你們不要侵吞。
可憐兩個孩子還未長大,失去了媽媽。爸爸的身體又十分差,請你們看在死人的面上不要去迫害我的全家了。也不要迫害李雪麗,她完全還是個孩子,一切罪(如果真有罪的話)都由我一人承擔吧!
張放
1968年5月19日
於新鄉
在黑暗恐怖的1968年,張放自殺後,家屬沒有到新鄉處理喪葬事宜。張放葬在新鄉七里營一處公共墓地,墳墓沒有標記。
張放之死陰暗、悲慘,發動吞噬她生命的"革命"的人,正是她曾經景仰、崇拜,深信不移的人。
五,李雪麗的遭遇
張放的失蹤使她的學生李雪麗非常恐慌,她當時住在工廠宿舍裡,她到處尋找張放,沒有人能分擔她的擔憂,她只能對12歲的小妹妹說出她的心情。5月15日入夜的時候,整個新鄉停了電,全城一片漆黑。(事後知道,停電是房管公司暴徒製造的事故。)李雪麗對小妹妹說出她的預感,"張老師是不是出事了啊"。找不到張放,李雪麗的心情非常沈重。
2007年李雪麗的小妹妹顧雪芳回憶,她那幾天陪李雪麗住在廠裡,一天傍晚聽見廠裡的造反派呵斥李雪麗,"有話要問","去認北京的反革命通緝犯"。在張放自殺的那夜,李雪麗被叫走後一夜沒有回來,天亮的時候,她回到宿舍,像是變了一個人,楞楞地看著前邊,問什麼都不知道回答。放她回來的時候,張放已經自殺。
從張放的遺書"也不要迫害李雪麗,她完全還是個孩子,一切罪(如果真有罪的話)都由我一人承擔吧!"這樣的遺言中,我們只能知道,死去的張放目擊了李雪麗在"公堂"裡受到的迫害。
像那個年代自殺的人一樣,張放的自殺被定罪為"自絕於人民"。在1979年6月北京二龍路中學下達的《關於張放同志的平反昭雪決定》中寫到,"1968年 5月22日我校軍訓團召開對她的批判大會是完全錯誤的。這次會上強加她的污蔑不實之詞應予全部推倒。......"這份文件表明在張放死後的第四天,在北京她所工作的學校裡,曾有過對她的"批判大會",並且強加於她"污蔑不實之詞"。張放死後,身在新鄉的李雪麗自然也不能逃脫這樣的命運,她即刻陷入了被批鬥圍攻之中,罪名是"包庇現行反革命"。
李雪麗的小妹妹顧雪芳回憶,張放自殺以後,李雪麗天天在廠裡挨鬥。她站在檯子上,下邊的人大喊大叫,說她"包庇反革命",是"國民黨的狗崽子"。李雪麗每天都很害怕,上班成了一件最痛苦的事。張放的死和她在"公堂"裡看見的一切,受到的一切,已經使她難以承受,家裡又埋怨她招致了禍事,她不敢再訴說自己的任何委屈。李雪麗只得懇求當時只有12歲的妹妹每天陪同她到廠裡去,壯一壯膽子。在那些日子裡,李雪麗挨鬥,小妹妹就坐在小凳子上,在台下等著她,每天都如此。
後來,李雪麗終於由於恐懼,堅決不肯去上班,她寧肯放棄了工作。可是由家人負擔她的生活,又是何等滋味!繼父待她並不好,她生活得又屈辱又艱難。在家裡,飯做好了,她總是不敢吃,常常由妹妹偷著給她盛。幾年後她再度工作的時候,喪失了原有的一切待遇,只得又從最低的工資重新起步。
李雪麗一心援救她的老師,可是事情的結局卻是這樣悲慘,這使善良溫和的李雪麗難於承受,從此變了個人。她精神恍惚,反應木訥,好像沉浸在自己的內心而對外界失去了正常的感覺能力,接人待物時而遲鈍,時而唐突,與常人不同。在困境中,她不可能有從容的選擇,她嫁了本廠的工人陳來友(已故),生活一直不很如意,後來終於離了婚。他們的兩個女兒現在都已經成人。革命的瘋癲年月一過,沒有人再顧及李雪麗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輿論上也沒有正面評價她當年的善舉。她地位卑微,孤獨無助。也許由於生活坎坷,心情抑鬱,她患了乳腺癌,2005年11月7日,在北京北郊醫院去世,享年56歲。
李雪麗反抗那個時代的恐怖的方式是出於本性的自然方式,它動人心魄地向我們證實了邪惡不是全能的。每個在那個年代參與罪惡的人都不可推卸自己的責任,因為,畢竟有過李雪麗那樣道德清白,問心無愧的人。
六,加害張放的人的下落
1979年,綁架張放的主犯賀廷智因文革中的胡作非為被新鄉公安局判了刑,判決書如下:
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79]紅法刑字第26號
起訴機關:新鄉市公安局
被告:賀廷智,男,42歲,貧農出身,工人成分,文盲,漢族,原籍河南省封丘縣人,捕前住新鄉市民族西路324號,被告自幼務農,學徒,四七年在封丘縣偽保安當偽兵月餘,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當工人,一九六七年結合為新鄉市房產公司革委會副主任,於一九七七年四月六日被拘留,同年四月二十八日被依法逮捕,現在押。
本案經審理終結,現查明:
被告賀廷智於一九六八年五月十五日將路經我市的北京二龍路中學女教師張放非法關押在新鄉市房產公司,並夥同罪犯趙保許(當時是新鄉市房產公司革委會主任,已判刑勞改),私設公堂,非法審訊,而後又通知北京二龍路中學的紀澤華、張宏寶三人來新鄉市房產公司,非法審訊,動手打人,致使張放於一九六八年五月十九日含冤自縊死亡。被告賀廷智於一九六七年至一九六九年利用職權,藉以安排住房和協助調動工作等手段,姦污婦女四名,姦污未遂一名,同時利用工作之便貪污公款六百六十五元(已退清)並受賄賂有大米、花生、糧票、棉花、香油等物。
根據上述事實,被告賀廷智非法關押、私設公堂、非法審訊,致人死命,姦污婦女,貪污受賄罪行嚴重,被捕後尚能交代認罪,本法院依法判處被告賀廷智有期徒刑拾年(刑期自一九七七年四月六日至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日止)。
如不服本判決,應自接到本判決書之次日起,十日內寫出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新鄉中級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九日
把檔案材料拋出來整人,是文革中的普遍做法。這批泄露檔案的人後來自然都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紅衛兵頭目韓海峰、紀澤華等人也沒有受到法律追究。在39 年的時間裏,他們誰都沒有關注過張放的子女以及李雪麗。2002年,紀澤華的照片曾在北京二龍路中學80週年的校慶紀念冊上作為有成就的校友登載。他目前是北京41中校長,發表過一些關於"德育"的講話。
七,張放的"平反昭雪"
在張放含冤自盡的1968年,她的兒女分別是13歲和14歲。在母親死後不久,他們的父親下放到湖北省新陽縣的"五七干校"。兩個孩子仍住在原來的住處,由姐姐照顧弟弟。
1969 年他們被父親的單位通知,退掉住房,去新陽縣的"五七干校"找父親。當他們按照要求退掉了住房,寄存了傢俱,到新陽縣見到父親的時候,才知道父親並不知情,也沒有叫他們到"五七干校"來。他們一家在新陽縣的"五七干校"裡"學習",勞動,各住各的集體宿舍,度過了許多艱難歲月。
張放的丈夫唐久旭講述,1978年否定文革以後,二龍路中學並沒有主動找到受難者家屬"落實政策"。直到新鄉市公安局派人來北京,到工作的機關找到唐久旭,也到二龍路中學,分別告之了處理張放受迫害至死的案情經過,才促進了學校"落實政策"。唐久旭強調,與二龍路中學協商為張放"平反昭雪",過程很不順利。
唐久旭希望追究把張放的履歷材料全部公布到學生之中的人的法律責任,他認為這是導致從1966年張放受到非人虐待到1968年她被逼致死的最根本原因。但是當時學校主持工作的黨的書記態度很不明朗,對此守口如瓶,談話幾次都不歡而散。有一次,一位負責具體工作的人聽到唐久旭問"張放的死是誰的責任"很反感,居然說,"你說是誰的責任?是你的責任!"結果造成了一場激烈的爭吵。最後,學校把追究責任人的事情上交西城區教育局,當然最終也並沒有結果。
唐久旭想到張放死的時候孩子太小,決心把"張放是個什麼樣的人"對孩子有個交代。為此,他需要瞭解張放早年的歷史,寫個書面材料留給他的孩子們。他找到學校,要求學校提供張放檔案上各個時期的證明人,想去尋訪。但是學校拒絕了。每次都交涉不成。筆者2007年採訪唐久旭的時候,他哀傷地說,"那時候(1979年),在人們的觀念裡,還是不認為張放是好人。"
1979年6月北京二龍路中學黨支部做出了《關於張放同志的平反昭雪決定》。在家屬的要求下,學校派青年教師張效松等二人陪張放的女兒唐津津去新鄉尋找張放遺骨。在新鄉淒涼的墳場裡,她們找到了文革結束後唯一的一座無主墳,推斷可能是張放的下葬處。當年張放的屍體被埋在新鄉墳場上,未留標記。他們花50元僱人掘墓開棺。11年的時間,當墳墓挖開的時候,屍骨已經無從辨認。墳墓裡有一雙35號的塑料涼鞋,唐津津看見這雙鞋,一下想起張放離別北京的情景。張放是一位身材矮小的女性,她的足碼是35號。這雙埋了11年的涼鞋幫她確認了母親的遺體。唐津津當時痛哭失聲,悲痛得不能自持。張效松幫她把遺骨入殮,火化後拿回了北京。參與迫害張放的紀澤華當時仍然是學校的領導人,張放親屬強烈抗議,西城區教育局把他調到了別的中學。
李雪麗在那一年已經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她得知唐津津來到新鄉,馬上去看望了她。她給唐津津的印象是貧窮潦倒,生活很不如意。她叨念自己"沒有照顧好老師",充滿了自責。看來她一如既往地在心底懷念她的老師,關心著張放的家人,並沒有迴避這件事,也沒有為1968年自己援救老師而橫遭厄運而後悔。
經過唐久旭的不懈努力,在1984年找到了張放早年的友人,當時在《歷史研究》雜誌工作的金沖及。金沖及向他提供了許多的聯繫人和材料,誰該怎麼聯繫,都寫得很清楚。唐久旭就按照他說的,一一發信聯繫,瞭解了許多情況。他找到了張放中學時候的入黨介紹人之一楊培靜,在成都見了面。又在上海找到了《解放日報》的總編,張放在《皖北日報》的同事王維。王維幫助唐久旭找到了《皖北日報》的副總編徐維成,徐已經住在北京。徐維成又介紹他找到西城區委的楊蓉梅,促成了進一步落實政策。西城區教育局在1989年分配給唐津津一處住房。
1988年,在張放逝世20年的時候,唐久旭寫出一篇紀念張放的文章,自費把它印發給張放的親友。他還安葬了張放的骨灰,立了一塊墓碑,上面的碑文是:"親人張放之墓。"在那一年,張放在安徽《皖北日報》的老同事們也聯名寫了一篇紀念文章,有49人署名,王維夫婦的名字列在最前邊。
八,筆者的感想
2007年,張放逝世39年的時候,筆者找到了李雪麗的親屬,遺憾的是她本人已在2005年底病逝。筆者訪問了她的父母、姐妹,並前往河南新鄉,參觀了她當年居住的地方和張放受難的地方。筆者也與張放的同事、學生、家屬交談,並在張放的女兒那裡看見了本文提到的文件原件,還有張放和她的學生李雪麗生前的照片。
這個使人震撼的真實故事還沒有人記錄。筆者認為它不是舊帳,而是一篇教材。張放短暫的一生折射了自1952年到1968年的社會場景和一系列政治運動特別是文革給普通人帶來的災難,她的死提示了文革是怎樣禍國殃民者的罪行。記錄這個文革時發生的事件,是希望普通人所承受的苦難永不融入宏大的歷史敘事而消逝無蹤。
有些情節值得注意。比如,在1979年"平反昭雪"的形式下,賀廷智式的流氓惡棍遭到了懲罰,紅衛兵式的罪惡卻沒有追究。比如,張放的"平反昭雪"滲透了張放的親屬訴求的許多艱辛,也離不開像金沖及、王維、楊蓉梅這樣有一定地位的友人的支持和努力。又比如,西城區教育局最終給予了張放親屬政策許可的安撫,可是為了別人的事情而遭難的李雪麗,一生是個普通的工人,沒有得到過任何關注和道義支持。
更值得注意的是,張放和她的學生李雪麗的故事提供了井然秩序裡所看不出的現象,-- 在平靜生活的日常活動中,人們也許沒有太多不同,可是在暴政締造的非人世界裡,權力者為人們解除了行為的約束,公然把邪惡的暴行規定為合法行為,賦予一些人特別的權力,他們就立刻趨向殘酷並殘害同類,更多的人也都成為旁觀者,逐漸默認了邪惡,拋棄了正義的心。令人震撼的是,確實有過李雪麗這樣的例外,她不計後果,還是讓自己的良心優先。這使筆者不能平靜,寫下此文,為李雪麗立傳,並紀念文革受難者張放。
200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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