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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家祺:把目光從西藏移向東海

中國在"東海分界"上的"行為模式"類似於過去在"中俄邊界"上的"行為模式"

 2008-04-15 05:1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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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國家大事和世界大事,既需要近看,關注具體過程,也需要遠看、用"衛星"進行遙感。既需要看一時,又需要用"大尺度時間觀"來看。

"民族團結"關係中國前途

西藏問題,是半個世紀以來一直存在著嚴重爭執的問題。早在上世紀五十年代,毛澤東在青海、昌都地區強行推行『社會主義改革』(這是與"改革開放"相反的"公有化"運動),引起了這些地區藏人的大批逃亡。這些藏人逃到拉薩後,使拉薩地區的民眾日益感受到『改革』的威脅。一九五九年三月,拉薩地區的民眾爆發了一場自發性的抗議運動。當時,數以萬計的人包圍了達賴喇嘛的所在地羅布爾卡,表達維護達賴喇嘛的決心,而解放軍則用武力來驅散群眾。面對西藏人民無計畫、無組織的自發性抗議,毛澤東為了尋找鎮壓的藉口,竟宣布這場自發性抗議是『西藏反動勢力的武裝暴動』。其後,解放軍駐藏部隊奉命開始『平息叛亂』。從一九五九年三月到一九六二年三月西藏民眾不堪鎮壓,約六萬餘人逃離了西藏,『文化大革命』期間對西藏的摧殘,又使數萬名藏人被迫逃離自己的家鄉,逃亡印度、尼泊爾和歐美各國。

流亡藏人生活在印度,很難適應那裡的氣候和"非高原環境"。 我在《葬我於高山上兮,望我西藏》中說,"他們沒有祖國,沒有希望,呼吸不到高山的空氣。他們等待毛澤 東的去世,等待鄧小平的好意,等待江澤民的下臺,50年了,看不到希望。" 想一想胡錦濤吧,他分配到甘肅工作,沒有幾年,就急於要調回北京。胡錦濤從甘肅調回北京後,任"全國青聯"主席,我當時是"全國青聯"常委。 我寫《葬我於高山上兮,望我西藏》,他可能會看一看。如果胡錦濤看到,也許會想到當年自己在甘肅的感受。藏人是中國人,"民族團結"關係中國前途。1959年的西藏事件關係到幾十萬流亡藏人,要妥善處理。一些藏人在國外參加了要求"西藏獨立"的遊行,領事館就把他的名字記下來,不讓回國。我從來反對"西藏獨立",在報刊上發表過多篇反對"台獨"的文章(請看我在《多維博客》上舊文目錄),主張在"聯邦制"基礎上實現臺灣與大陸的和平統一。但我反對"六四屠殺"的立場不會改變,流亡近二十年也回不了自己的祖國。我父親去世前,想來美國,中國不給護照,2002年去世,我也不能見到我父親。所以我在《葬我於高山上兮》中寫出了父親去世時的感受,見不到祖國,見不到父親,"祖國不可見兮,只有痛哭"。

達賴喇嘛多次說他不尋求"西藏獨立",但他不可能讓海外藏人都聽從他的主張。毛澤東可以把劉少奇關起來,但達賴喇嘛不可能禁止海外藏人發表不同意見和主張。黨內有派,黨外有黨。海外藏人有各種政治傾向。北京如果要等達賴喇嘛死,那時侯麻煩就大了。達賴喇嘛說要參加"奧運會"開幕式,胡錦濤可以直截了當地答應,這會是"漢藏團結"的新起點。

北京舉辦"奧運"是中國百年大事,要造成"和諧"氣氛,不能把有不同政見的人、"六四難屬"看管起來或弄到外地。"微風吹拂"令人愉悅,"和諧"不是"無風",夏天"絕對無風"是"狂風暴雨"的信號。這是常識。

"東海劃界"不能重滔"中俄邊界"復徹

"東海劃界"不是劃分"領土(包括領水)邊界",而是劃分"海洋專屬經濟區"的界線。到現在為止,中國在"東海分界"上的"行為模式"類似於過去在"中俄邊界"上的"行為模式"。

1. 日本明示了日方所主張的所謂東海"中間線"為"專屬經濟區"的分界線,中國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提出了"大陸架延伸原則",沒有極為明確地指出延伸到何處。在中蘇邊界問題上,中國政府從來不在地圖上標出或強調過去"中俄平等條約(尼布楚條約)"指明的邊界。

2. 日本以中國所不承認的"中間線"為界,進行海上防衛,而中國到目前為止,尚未對中國政府所主張的"大陸架延伸原則"的全部海域實行海上防衛。

3. 在日本的"行為模式"上,日本完全無視中國提出的"大陸架延伸原則",不斷越過"沖繩海槽"(Okinawa Trough),在中國一側進行軍事活動,而中國雖然不承認日本的所謂"中間線",除了民間保釣組織和漁船外,"為避免衝突",中國的海軍軍艦極少越過所謂的"中間線"。

(參見我在2005年8月9日《世界日報》A5版上寫的《中日東海分界在"沖繩海槽" 中線》一文)

日本的所謂"中間線"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後,日本單方面向中國提出的,時間還不到30年。中俄幾個不平等條約簽訂後,在"北洋軍閥政府"與蘇聯談判時,已有60多年,時間一長,到江澤民時,竟然就默認了"不平等條約"。(請參看《多維》本人"博客"文章《中俄邊界的十個事實》)。

西藏不是臺灣,西藏在中國政府管轄下,臺灣不受北京控制。把不同問題連在一起,會誤導民眾。達賴喇嘛也認識到,西藏根本不可能獨立。藏人是中國人,要從"民族團結"的高度來重新審視1959年的事件。暴力犯罪行為應受懲罰,但硬說達賴喇嘛是"後臺",就像1976年"天安門事件",毛澤東、"四人幫" 硬說鄧小平是"黑後臺"一樣。讓海內外藏人說他們的要求,對離開自己家園已五十年的達賴喇嘛抱一種"歡迎"的態度,就像對"國民黨反動派"、對"地富反壞右"那樣,不再以"階級鬥爭為綱",事情就好辦得多。

附:《霸權論》第三章第九節《中日東海專屬經濟區的分界》

§3·9 中日東海專屬經濟區的分界

國與國之間的劃界問題不僅涉及陸地領土,在有些鄰國之間,還涉及湖泊、領海和海洋中的功能管轄區的劃界問題。例如,在德國、瑞士和奧地利之間的博登湖(Boden See,圖3.9.1),德國主張伸入德國境內的雨波林湖(berlinger See)屬於德國,而博登湖界於德國與瑞士之間的湖段以湖的中線作為兩國的國界線,而瑞士對此表示異議。奧地利主張從湖岸到距離湖25米深的區域屬於本國,博登湖的其餘部分屬於三國共有區域。這一事端至今仍未解決。在海洋中,領海是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但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屬於國家的功能管轄區。領海的最大寬度為12海浬,毗連區是毗連領海的一個海域,是沿海國對其海關、財政、衛生和移民等類事項行使管制而設制的一個特定區域,其最大寬度從領海基線量起為24海浬。專屬經濟區也在領海外並鄰接領海,最大寬度為200海浬。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沿海國可設置「專屬經濟區」後,專屬經濟區的劃界因沿海國的海岸相向或相鄰而發生重迭問題,十分普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4條,對如何解決劃界中的分歧和爭議,作了種種規定,很多國家之間都通過和平途徑作出了妥善解決。

在中國與日本之間的東海,對專屬經濟區劃界,中日兩國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主張。東海面積有77萬平方公里,比一個法國加一個英國稍微小一點。東海最寬處為360海浬,如果中日兩國都各自規定200海浬專屬經濟區,勢必發生重迭。日本的劃界原則是所謂「東海中間線」原則,即主張按照「中日兩國海岸線的中間線」來劃分東海專屬經濟區。

中國的劃界原則是「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中國不承認日本單方面提出的所謂「日中中間線」。中國認為,東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結構決定了日中之間的專屬經濟區的界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條規定:「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領海以外,依其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從測量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到大陸邊的外緣的距離不到200海浬,則擴展到二百海里的距離。」《聯合國海洋法公約》76條還對「寬大陸架」國家超過200海浬的大陸架如何來劃分大陸邊外緣的方式作了規定,一是規定,「寬大陸架」最寬也不應超過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的350海浬,二是規定不應超過連接2500米深度各點的2500米「等深線」100海 裡。由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沿海國在其專屬經濟區的權利包括勘探、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資源的權利和其他許多權利,這 些權利與沿海國為勘探和開採自然資源而對大陸架行使的主權權利,大部分相同,因而,中國主張依「大陸自然延伸」的原則來劃分東海海域日中兩國的專屬經濟 區。

東海海底蘊藏著十分豐富的石油資源,據紐約《世界日報》2005年6月5日的一篇報導說,東海油氣儲量高達77億噸,至少夠中國使用80年。如果按日本「中間線」原則界定的東海專屬區來算,天然氣部分可供日本使用100年。

從1998年以來,中日兩國每年都要就劃定東海專屬區分界線進行磋商,但雙方主張始終存在分歧。

在專屬經濟區域劃界涉及大陸架的情況下,按大陸架劃界具優先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7條就「沿海國對大陸架的權利」作了明文規定。該條第1款規定:「沿海國為勘探大陸架和開發自然資源的目的,對大陸架行使主權權利。」第2款規定:「第1款所指的權利是專屬性的,即:如果沿海國不勘探大陸架或開發其自然資源,任何人未經沿海國明示同意,均不得從事此種活動。」第3款規定:「沿海國對大陸架的權利並不取決於有效或象徵的佔領或任何明文公告。」

2005年7月14日, 日本政府批准「帝國石油公司」在中國東海大陸架上的油氣資源的試驗開採權,並對試採區的油氣田作了命名,稱為「白樺」、「楠」、「桔梗」。日本這些行動, 如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上述條款所說,就是有這種「明文公告」,也不能使日本取得「不屬於日本在東海大陸架上的權利。」日本的試採區位於中國在東海的 「春曉油氣田」、「斷橋油氣田」南側水域,面積達410平方公里。對日本批准帝國石油公司「試採區」這一行動,中國政府立即提出抗議,外交部發言人說,日本政府這一決定「將對中國主權構成嚴重侵犯,使東海形勢更加複雜化。

看一下東海海底地形地貌圖(圖3.9.2),可以看到東海中只有一條深海溝,中國歷史上稱它為「黑水溝」,在美國出版的地圖上表明為Okinawa Trough,譯成中文是「沖繩海溝」或「沖繩海槽」。

琉球群島東西兩側都有很深的海溝,東側是琉球海溝(Ryukyu Trench),西側就是沖繩海槽(Okinawa Trough)。東海平均深度為370米,沖繩海槽(黑水溝)深2700餘米,有的地方深2900多米。東海被「沖繩海槽」分割為兩部分。十分明顯,日本琉球群島的島架從西向東算,怎麼也不能跨越2700餘米的沖繩海槽。

看一看東海海底地圖可以知道,釣魚島與琉球群島間隔著「沖繩海槽」,釣魚島、春曉油氣田以及2005年日本政府所命名的三處油氣田(所謂「白樺」、「楠」、「桔梗」)都在中國東海大陸架上。日本政府批准「帝國石油」在中國東海大陸架上的「試採權」,是對中國主權的嚴重侵犯。

中日東海專屬經濟區的劃界,與瑞士、德國、奧地利之間博登湖的劃界不同,前者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條款中有明文規定,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條、77條、81條以及第57條等條款,日本的「海岸線中間線」原則,對有大陸架和海溝(沖繩海槽)的東海是不適用的。

在中日東海專屬經濟區劃界問題上,中日兩國在「行為模式」上有明顯區別。日本把它單方面提出的「中間線」作分界,無視中國提出的「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不斷越過「沖繩海槽」,在「沖繩海槽」中間一側進行軍事活動,而中國雖然不承認日本的所謂「中間線」,除民間保釣組織和漁船外,中國「為避免衝突」,中國的海軍艦艇極少越過所謂「中間線」,在中國自己確認的「大陸架自然延伸」的海面上巡邏。中國不承認日方的所謂「日中兩國海岸線的中間線」,但在行動中沒有無視這條非法的「中間線」的存在。過去,中國對中俄邊界分歧,也採取了同一行為模式,這被一些日本人認為中國軟弱可欺。

中國應當出版中國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的詳細地圖,出版有關渤海、黃海、東海、臺灣海峽、南海及其島嶼的詳細地圖,出版釣魚島地圖,而且要出版海底地形地貌圖,要讓人們一眼可以看出,東海大陸架延伸到何處。日本的所謂「中間線」完完全全在中國東海大陸架上,在沖繩海槽(「黑水溝」)中國一側的海面上。中國既然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認定應以「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劃分「專屬經濟區」,中國就應當在本國出版的海洋地圖上正式標出中國認定的東海專屬經濟區暫定分界線。如果今後中日兩國和平協商東海專屬經濟區劃界有所改動,到時候再公布新的分界線。(此文主要內容曾發表在紐約《世界日報》2005年8月9日《中日東海分界在沖繩海槽中線》、香港《前哨》月刊2005年9月《"沖繩海槽中線"是中日東海專屬區分界》上)

摘自嚴家祺《霸權論》(2006年出版)第三章第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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