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來訪,說網民真厲害,一會對口不擇言的官員群起而攻之,轉眼之間又對信口胡說的專家學者緊追不放,他也注意到,連我都耐不住寂寞,加入到批評一些官員和學者的網民行列,從烏魯木齊書記到福建政協領導,從副外交部長再到北京大學的教授,我都口誅筆伐了一遍。
然後,朋友說出了他的擔心,如果那些經常接受媒體採訪、或者在公共場合積極表達意見的官員和體制內學者,說了錯話就被揪住不放,會不會使得今後所有的官員和專家學者都保持沉默?或者像以前一樣照本宣科,又或者乾脆啥也不說?如果那種情況出現,不是更加不符合公眾的利益?
朋友最後帶點質疑的口氣問我,當你們這些網民在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力的時候,那些官員和體制內學者們的言論自由是不是也應該受到保護?
有朋友這種看法的大有人在。我聽說某大學擔心孫東東事件重演,竟然對專家學者們下了禁聲令:今後不得私自接受媒體採訪。而據說,深諳明哲保身為官之道的官員們一早就噤若寒蟬,悶聲發大財去了。更有甚者,我還聽說日前在北京一大牌專家學者們的聚會上,這些"磚家"和"叫獸"們個個憂心重重,擔心稍微不小心自己也重蹈了孫東東的覆轍,說到後來可謂群情激憤,大有聯合起來為捍衛自己的言論自由而限制網民們自由言論的勢頭。
對於這種情況,我首先說明一下自己的態度,我認為,網民們雖然對官員和體制內的專家學者們顯得渾身上下哪兒都敏感,有時甚至"很黃、很暴力",看上去頗似"多數人的暴政",但迄今為止,我不但沒有看到任何亂象,而且感覺到有中國特色的言論自由正在萌芽開花之中。
所謂言論自由,是公民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絕大多數時候是個人相對於政權和強勢集團而言的。官員和體制內的專家學者本來也應該和普通公民一樣享受相同的言論自由。然而,由於這些官員和體制內專家學者的特殊身份,他們的公開發言多少代表了政府或者執政黨而受到嚴格的限制。即便不代表政府,由於他們是納稅人的錢供養的公務人員(或者研究人員),他們的"自由言論"也不應該與納稅人的利益和情感相牴觸。這是當我們談論言論自由的時候必須意識到的基本常識。
去年美國總統大選的時候出現了一個插曲,並沒有引起外界應有的關注,但卻很能說明問題。馬侃選的副總統候選人佩林在一次訪談中對歐巴馬使用了稍帶有污蔑性質的語言,結果被美國一個大媒體抓住不放,大肆抨擊佩林說話過分,犯了嚴重種族歧視的錯誤。這件事對佩林的支持率有一定影響,所以,她感到很委屈。
在稍後的一次記者會上,佩林指責這家媒體嚴重違反了美國憲法補充條款,侵犯了她作為美國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她說,難道我想表達意見都不行?難道我沒有言論自由嗎?
她的話一出口,我已經感覺到她犯了大錯誤,但直到後來美國媒體出來指出他錯在哪裡,我才徹底明白過來。原來,作為一位美國普通公民,誰都有批評歐巴馬的言論自由權(只要不人身攻擊),甚至可以喊他黑鬼,這些是美國人的天賦人權。可問題在於,當時佩林雖然不是副總統,但卻是副總統候選人,她已經受到聯邦調查局嚴格的保衛,她已經不再是一名普通的美國公民。
作為使用美國納稅人的錢來保護的副總統候選人,她已經失去了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應該享受的言論自由了!而且更糟糕的是,作為一名副總統候選人,她竟然去批評一家媒體對自己的批評--正是她自己在侵害一家媒體的言論自由權!面對強勢的美國副總統候選人,任何個人和媒體,都擁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權。言論自由,不是國家、政權和政黨對個體公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自由",是正好相反的。
佩林只是一位副總統候選人就被剝奪了如此之多的"言論自由",可以想像台上的總統和副總統就更是沒有多少自由的言論可言了。而且,更有趣的是,由於你是納稅人的錢供養的,你不能享受充分的言論自由不說,你還不能保持沉默,在很多問題上,你必須表態,你必須"旗幟鮮明"地提出自己的觀點,和你的解決辦法。這方面的一個極端的例子就是身為美國總統的克林頓必須面對鏡頭回答這樣一個問題:你和那個女人有過性關係嗎?
可憐的克林頓,他哪裡有權保持沉默?可他又不想說自己用雪茄煙弄過那個女人,於是他說了假話:我沒有和那個女人性交過。
其實,上至美國總統,下到普通公務員,他們中經常有人說錯話而被公眾指責的,例如有些官員說了種族言論,結果受到公眾討伐,嚴重的往往是灰溜溜地下臺。可大家知道,美國的普通公民就享有說出種族仇視思想的言論自由。甚至連三K黨都是合法的,因為他們有表達自己討厭黑人的言論自由。可作為聯邦政府官員,或者政府出資的智囊機構僱員,你就不再享有這種言論自由。否則,要就是你滾蛋,要就是雇佣你的政府部門倒霉。
現在讓我們回到中國。這些年,一些政府官員經常接受媒體採訪,出來和公眾交流,這種做法值得鼓勵,然而,由於長期以來他們都是按照文件照本宣科地忽悠民眾,加上從中央到地方,很多官員幾乎連基本常識都缺乏,所以,一開始出來,常常說出假話、錯話和離譜的話,弄得輿論嘩然。這個時候,有些人想用言論自由為他們辯護,那同樣是犯了常識性的錯誤。而至於普通民眾(包括藉助媒體表達的公民意見)在表達意見時的自由言論,即便有些過激,只要沒有觸犯法律(例如危害個人安全,損害個人名譽,或者泄露國家機密等),都是無可非議的。
有人說,一些體制內的大學和研究機構裡的專家學者難道不應該和普通公民一樣享有言論自由?我認為應該,而且作為學術研究人員,他們往往應該享受更加寬鬆的言論自由(所謂學術無禁忌),但我們卻也不能忽視中國的特殊國情,以及特殊的政治體制。請問,世界上有幾個國家的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是從老百姓的口袋裡掏經費的?從這個意義上說,他們和公務員有相同的處境,言論自由是要打折扣的。(例如西方國家公立學校的老師就絕對不比私立學校老師享有更多"言論自由",他們就不能在學校自由宣傳宗教)
那麼到底要不要官員和專家學者們出來說話?當然要說,你拿老百姓的錢,或者說老百姓僱用你來管理國家,為他們服務,你在很多事情上不能保持沉默,或者以糊弄外國政府的"無可奉告"那種態度糊弄國內民眾,你更不能悶聲發大財,你必須說出自己的看法,或者政府的觀點和立場。
最後,我請那些靠納稅人養活的人記住,我並不是說你不應該享有言論自由,我是說,你沒有說假話的自由。如果你已經習慣了說假、大、空的話,那麼我奉勸你,先閉上你的嘴巴,等你學會說真話、說心裏話的時候,再來享受你的言論自由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然後,朋友說出了他的擔心,如果那些經常接受媒體採訪、或者在公共場合積極表達意見的官員和體制內學者,說了錯話就被揪住不放,會不會使得今後所有的官員和專家學者都保持沉默?或者像以前一樣照本宣科,又或者乾脆啥也不說?如果那種情況出現,不是更加不符合公眾的利益?
朋友最後帶點質疑的口氣問我,當你們這些網民在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力的時候,那些官員和體制內學者們的言論自由是不是也應該受到保護?
有朋友這種看法的大有人在。我聽說某大學擔心孫東東事件重演,竟然對專家學者們下了禁聲令:今後不得私自接受媒體採訪。而據說,深諳明哲保身為官之道的官員們一早就噤若寒蟬,悶聲發大財去了。更有甚者,我還聽說日前在北京一大牌專家學者們的聚會上,這些"磚家"和"叫獸"們個個憂心重重,擔心稍微不小心自己也重蹈了孫東東的覆轍,說到後來可謂群情激憤,大有聯合起來為捍衛自己的言論自由而限制網民們自由言論的勢頭。
對於這種情況,我首先說明一下自己的態度,我認為,網民們雖然對官員和體制內的專家學者們顯得渾身上下哪兒都敏感,有時甚至"很黃、很暴力",看上去頗似"多數人的暴政",但迄今為止,我不但沒有看到任何亂象,而且感覺到有中國特色的言論自由正在萌芽開花之中。
所謂言論自由,是公民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絕大多數時候是個人相對於政權和強勢集團而言的。官員和體制內的專家學者本來也應該和普通公民一樣享受相同的言論自由。然而,由於這些官員和體制內專家學者的特殊身份,他們的公開發言多少代表了政府或者執政黨而受到嚴格的限制。即便不代表政府,由於他們是納稅人的錢供養的公務人員(或者研究人員),他們的"自由言論"也不應該與納稅人的利益和情感相牴觸。這是當我們談論言論自由的時候必須意識到的基本常識。
去年美國總統大選的時候出現了一個插曲,並沒有引起外界應有的關注,但卻很能說明問題。馬侃選的副總統候選人佩林在一次訪談中對歐巴馬使用了稍帶有污蔑性質的語言,結果被美國一個大媒體抓住不放,大肆抨擊佩林說話過分,犯了嚴重種族歧視的錯誤。這件事對佩林的支持率有一定影響,所以,她感到很委屈。
在稍後的一次記者會上,佩林指責這家媒體嚴重違反了美國憲法補充條款,侵犯了她作為美國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她說,難道我想表達意見都不行?難道我沒有言論自由嗎?
她的話一出口,我已經感覺到她犯了大錯誤,但直到後來美國媒體出來指出他錯在哪裡,我才徹底明白過來。原來,作為一位美國普通公民,誰都有批評歐巴馬的言論自由權(只要不人身攻擊),甚至可以喊他黑鬼,這些是美國人的天賦人權。可問題在於,當時佩林雖然不是副總統,但卻是副總統候選人,她已經受到聯邦調查局嚴格的保衛,她已經不再是一名普通的美國公民。
作為使用美國納稅人的錢來保護的副總統候選人,她已經失去了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應該享受的言論自由了!而且更糟糕的是,作為一名副總統候選人,她竟然去批評一家媒體對自己的批評--正是她自己在侵害一家媒體的言論自由權!面對強勢的美國副總統候選人,任何個人和媒體,都擁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權。言論自由,不是國家、政權和政黨對個體公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自由",是正好相反的。
佩林只是一位副總統候選人就被剝奪了如此之多的"言論自由",可以想像台上的總統和副總統就更是沒有多少自由的言論可言了。而且,更有趣的是,由於你是納稅人的錢供養的,你不能享受充分的言論自由不說,你還不能保持沉默,在很多問題上,你必須表態,你必須"旗幟鮮明"地提出自己的觀點,和你的解決辦法。這方面的一個極端的例子就是身為美國總統的克林頓必須面對鏡頭回答這樣一個問題:你和那個女人有過性關係嗎?
可憐的克林頓,他哪裡有權保持沉默?可他又不想說自己用雪茄煙弄過那個女人,於是他說了假話:我沒有和那個女人性交過。
其實,上至美國總統,下到普通公務員,他們中經常有人說錯話而被公眾指責的,例如有些官員說了種族言論,結果受到公眾討伐,嚴重的往往是灰溜溜地下臺。可大家知道,美國的普通公民就享有說出種族仇視思想的言論自由。甚至連三K黨都是合法的,因為他們有表達自己討厭黑人的言論自由。可作為聯邦政府官員,或者政府出資的智囊機構僱員,你就不再享有這種言論自由。否則,要就是你滾蛋,要就是雇佣你的政府部門倒霉。
現在讓我們回到中國。這些年,一些政府官員經常接受媒體採訪,出來和公眾交流,這種做法值得鼓勵,然而,由於長期以來他們都是按照文件照本宣科地忽悠民眾,加上從中央到地方,很多官員幾乎連基本常識都缺乏,所以,一開始出來,常常說出假話、錯話和離譜的話,弄得輿論嘩然。這個時候,有些人想用言論自由為他們辯護,那同樣是犯了常識性的錯誤。而至於普通民眾(包括藉助媒體表達的公民意見)在表達意見時的自由言論,即便有些過激,只要沒有觸犯法律(例如危害個人安全,損害個人名譽,或者泄露國家機密等),都是無可非議的。
有人說,一些體制內的大學和研究機構裡的專家學者難道不應該和普通公民一樣享有言論自由?我認為應該,而且作為學術研究人員,他們往往應該享受更加寬鬆的言論自由(所謂學術無禁忌),但我們卻也不能忽視中國的特殊國情,以及特殊的政治體制。請問,世界上有幾個國家的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是從老百姓的口袋裡掏經費的?從這個意義上說,他們和公務員有相同的處境,言論自由是要打折扣的。(例如西方國家公立學校的老師就絕對不比私立學校老師享有更多"言論自由",他們就不能在學校自由宣傳宗教)
那麼到底要不要官員和專家學者們出來說話?當然要說,你拿老百姓的錢,或者說老百姓僱用你來管理國家,為他們服務,你在很多事情上不能保持沉默,或者以糊弄外國政府的"無可奉告"那種態度糊弄國內民眾,你更不能悶聲發大財,你必須說出自己的看法,或者政府的觀點和立場。
最後,我請那些靠納稅人養活的人記住,我並不是說你不應該享有言論自由,我是說,你沒有說假話的自由。如果你已經習慣了說假、大、空的話,那麼我奉勸你,先閉上你的嘴巴,等你學會說真話、說心裏話的時候,再來享受你的言論自由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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