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聞新加坡警察連日來無故騷擾在風景點晨煉的法輪功學員,並且抓捕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不禁從內心深處為這些警察的未來擔憂。因為縱觀古今中外的歷史,迫害正信的惡人與政權從來就沒有好下場,這是由因果報應的宇宙規律所決定的。中國民間有句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古往今來,在世界各個民族和國家中,無一不流傳著大量關於因果報應的故事、寓言和活生生的事例。因此筆者認為:儘管世間有人相信,也有人不相信,因果報應確實是一種普遍可見的客觀事實,它是任何人都無法改變的必然結果。
警察是否能以"執行命令"的藉口,逃避善惡必報的天理,當然不能!在中國大陸,最多、最快遭到報應的正是那些"執行命令"的警察。在2006年,中國青海西寧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文軍負責抓捕法輪功學員。八月十八日,他們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李興福、袁愛榮。第二天,李文軍突然死亡。醫生說是突然得了腹股癌,死時年僅四十六歲; 同年十月二十三日,繼續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西寧市城東公安分局局長周海林突發腦溢血,死時年僅四十二歲;十幾天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西寧市開發區公安分局局長談小平因患肝癌在北京醫治無效回西寧,並於十一月七日死亡;20天後,參與迫害的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楊永寧突然暴斃。在不到四個月的時間內,只有幾百人警察的西寧市公安局就接連死了四個頭目。可見神目如電,報應不爽,不管是什麼樣的名義或藉口,一旦迫害了修煉的人就必遭天懲。
時至今日,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者時有發生。明慧網上已公布了上萬例有據可查的因緊隨中共迫害法輪功而遭到惡報的事例,其中包括中共中央官員、省委官員、市委官員、公安科長、學校校長、辦公室主任、"六一零"頭目、派出所所長、居委會主任等。有被車撞死的,有翻車死亡的,有得怪病死的,有被雷擊死的,有被電死的,有得癌症死的,有無緣無故倒地死亡的,有遭遇精神刺激上吊自殺的,有因其他罪行敗露畏罪自殺的,還有因各種原因被判刑、被撤職,或者突然一跤摔倒癱瘓的,更有自己作惡殃及家人的,不一而足。
那麼,人世間為什麼會存在因果報應?為什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呢?這是因為,人類社會與自然界和天體宇宙一樣,都是遵循著一定規則運轉的,守規則乃是人類社會、自然界和天體宇宙得以存在和延續共同的必備前提。總之,一句話,只要犯下了迫害正信,踐踏信仰自由的罪行,報應遲早會降臨到他的頭上,想僥倖逃脫是決不可能的。佛經中說的好:"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動念已先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寶鑒篇》)中國民間的俗話更加簡單易懂:惡有惡報,善有善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全都來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犯下了誣陷好人、迫害正信的罪業,不管他的權位高低、何種職業,都絕不可能逃脫上天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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