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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嶺村民告村委非法強拆法院不予受理(圖)

 2010-12-07 10:5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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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家的兩棟樓房。

貼在門上的「強制騰退通知書」,壓得唐家嶺村村民張玉心事重重。按照通知書的內容,她家的房子將在公告貼出後48小時被強拆,但她與村委會之間仍未就補償問題達成一致。

今年四五月間,海淀區西北旺鎮唐家嶺村經過村民代表兩輪投票,出爐《唐家嶺村宅基地騰退搬遷改造方案》,其中規定村委會可以在村民拒絕搬遷時執行強制騰退。而張玉質疑,村委會根本無權強制騰退村民的房屋。

12 月2日,張玉向海淀法院提交訴狀,但法院不予立案。昨天,鎮政府則表示程序合法,村民可以走法律程序。

背景

唐家嶺位於北京市區西北五環外的西北旺鎮,屬於城鄉接合部的城中村。全村戶籍人口近3000人,流動人口卻達到5萬人。因為這裡臨近北京上地信息產業基地和中關村軟體園,有大量年輕人有居住需求,當地村民大多以出租房屋為生,唐家嶺村也因此成為著名的「蟻族」聚居地。該村很多村民新建和擴建了自家住房,以增加房租收入,這也帶來了違建眾多、整體規劃混亂等問題。因此在2009年被列入北京市2010年整治改造的日程。

村民緊守家門

12月3 日下午,張玉倚靠著電暖氣坐在屋裡,家裡沒有供暖,有線電視也停了,唯一打發時間的是一台電腦。她時不時上網關注一下最近又有什麼關於唐家嶺的新聞。因為停了水,張玉每天要到村委會去領兩桶水,用來做飯、洗臉。其餘的時間她會開車去小營買菜,給守在家裡的丈夫送過來。自從唐家嶺騰退啟動,菜販都離開了這裡。

張玉家是兩棟樓房,裡面加起來有70多個房間。她說,其中一棟是去年下半年才蓋的,今年年初裝修時,村委會還收了她蓋房的水電費,但是3月份就又說要拆遷。「村委會沒有及時通知,加大了我的損失」,她希望在置換樓房時可以按照套內面積而不是建築面積來計算。

從今年3月開始,公眾對「蟻族」的關注度升溫,唐家嶺進入公眾的視線。作為今年北京市挂賬整治督辦重點工程之一,唐家嶺村對外通報的騰退搬遷期限為今年12月30日。

村民們說,目前仍然有50多戶村民在堅守,「家裡留人、寸步不離」,並不斷到村委會談拆遷補償。大部分村民不搬的原因都是補償還沒談攏,但村民們達成默契:雖然同是留守同盟,但是各家談各家的,不互通數額。

村委會下強拆令

記者看到,唐家嶺村委會在一些村民的門上已經張貼了強制騰退通知書。

通知書中稱,根據《唐家嶺村宅基地騰退搬遷改造方案》第二章第十條的規定,騰退人唐家嶺村村委會與被騰退人,在騰退期限未達成騰退補償安置協議,經西北旺鎮政府調解,仍未達成一致,現決定對被騰退人實行強制騰退。通知書張貼的日期顯示為12月1日,而文中要求該戶在2010年12月2日24時前騰退完畢,逾期不騰退,騰退人將根據該方案規定實施強制騰退。

「實際上不會馬上拆」,村民李強告訴記者,他們家早在幾天前就貼上了通知,但此後他們又多次去找村委會協商,爭取了一段「緩衝期」。李強說:「我覺得主要是起個震懾的作用。」

也有一些村民的房屋未能堅持更久,張玉說,住在她家前面的鄰居家的兩棟房就被強拆了,「來了20多輛車,屋裡的人一抬出來,房子就拆了」。這個場景讓張玉和其他村民非常害怕,除了整天守在屋子裡,也有人在家裡準備了汽油和啤酒瓶自製的燃燒彈以防萬一。

村民告村委會違法

村委會實行的強制騰退,是張玉起訴的主要理由。

今年5月8日,為了實施唐家嶺地區整體改造拆遷,唐家嶺村委會發布騰退公告和《唐家嶺村宅基地騰退搬遷改造方案》。根據方案,唐家嶺村村委會是騰退人,村民均是被騰退人,該方案的第十條規定,如果在騰退期限內雙方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自騰退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由西北旺鎮政府調解;15日內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由唐家嶺村委會按規定執行強制騰退。

張玉認為,新的村民組織法是在今年10月後實行的,所以應適用1998年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該法中規定,村民會議認為應當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項,村委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如果人數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選產生村民代表,由村委會召集村民代表開會,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唐家嶺村騰退搬遷顯然屬於涉及村民重大利益,張玉稱,唐家嶺村委會在沒召開村民會議,也沒有村民會議授權的情況下,就由部分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了方案,顯然制訂這個方案的程序不符合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

方案被指未經討論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證實,此次討論通過方案的村民代表,並沒經過他們選舉,「以前每個街道都有幾個片兒長,為了組織什麼事方便,這次就直接算是村民代表了」。他稱沒有人來跟他談拆遷價格,他們都是從媒體報導中獲得信息的。方案通過後,村民們曾到西北旺鎮和海淀區有關部門去反映。他還說,也有村民代表承受不了壓力,跟村民鞠躬道歉說自己「代表不了村民」。

按照村委會已經通過的《騰退方案》,被騰退人有效宅基地面積及居民區居民住宅院落面積,按1︰1比例置換安置樓房建築面積,家庭人均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可按人均50平方米補足。對被拆除的合法有效宅基地內房屋及附屬物,按照重置成新價給予補償。如果在7月18日到10月15日的獎勵期內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可以獲得最高達50萬元的獎勵。簽約時間越晚,獎勵越少。

法院不予立案

據瞭解,12月2 日下午,張玉和律師一起到海淀法院山後法庭遞交起訴狀,但法院並未立案,且未出具書面裁定。

在起訴書中,張玉認為村委會制訂方案的過程「違反了民主議事程序,與村民自治原則相悖」,《唐家嶺村宅基地騰退搬遷改造方案》中的第十條內容「違反了憲法和物權法的規定」,因此要求法院予以撤銷,維護她作為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

鎮政府稱程序合法

昨天,唐家嶺村村支書、新聞發言人屈富對此表示,「方案都經過村民,可以找鎮裡上一級去調查」,隨後稱正在開會挂斷了電話。村委會主任張衛東也表示,方案都是經過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

西北旺鎮鎮政府宣傳部長汪玉華則對記者表示,村民可以走法律程序,而村委會進行強拆的身份也沒有問題,在強制騰退前都要送達通知書,「都是要走法律程序的,不會有什麼跟法律相違背的問題」。而張玉的房子是否會因為起訴而被暫緩騰退,汪部長稱「如果起訴到法院了,等著法院判決下來」。

對於村民質疑的方案未經過村民大會的問題,汪玉華認為「這個問題就沒有必要再糾纏了」,就是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村民代表也是村民選出來的。她說,在此次拆遷前,很多村裡的事情都是由村民代表代村民作出決策的,「為什麼之前都可以,這件事情就不行,就要單獨委託?」汪玉華說不排除預期太高的問題,「有些人想通過一次拆遷就解決整個家庭的問題,希望解決債務、未來的生活等一系列問題。」她說,目前騰退進展比較順利,不搬走的情況並不多,預計12月底完成的目標應該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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