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修建學校的土地上何以長出了別墅?叫人情何以堪(組圖)

 2011-02-25 09:4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小字

2004年,為支持水唇鎮發展教育事業,陸河縣水唇鎮石馬村民與水唇中學達成協議,同意其在村集體土地上修建學校。6年後,村民發現這塊地上「長出」的,卻是座座別墅。於是,石馬村民將矛頭對準了水唇中學和水唇鎮政府,指其「違反協議、變賣土地」。對此,水唇鎮政府和水唇中學予以否認。相關負責人表示,學校用地被建成了別墅,是根據土地利用需要進行的正常規劃調整。(新浪2月22日轉自南方農村報)

以修建學校為名征的土地上「長」出了別墅,不要說石馬村民,換成誰也會提出異議。第一,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協議;第二,修建學校的征地補償與建別墅征地補償相差懸殊,損害村民利益;第三,既使是正常的規劃調整,事先不與村民溝通,顯然也是不尊重村民。第四,在一個仇富仇官心態盛行、土地價格和房產價格無限抬升、土地和房地產領域腐敗橫行的大背景下,鎮政府這樣做,難免讓村民產生官商勾結,借村民助學熱情征地牟利的想法。

這件事也暴露出了很多深層次問題。

第一個是規劃的朝令夕改。也許是巧合,但這樣的規劃調整未免有點太快了。這種現象不僅發生在這個小鎮上,在全國各地也普遍存在。規劃制定時不嚴謹、不科學和制定後的隨意隨時變更調整,既造成國家、民眾財產的巨大浪費,民眾不滿,又經常讓承擔項目建設的有關方面無所是從,陷入尷尬境地。

第二個是政府行政的封閉性和官民溝通渠道的狹窄。既使如那位「相關負責人」所說,「學校用地被建成了別墅,是根據土地利用需要進行的正常規劃調整」,那麼,我們還可以問:政府這樣的規劃調整,為什麼就不能告訴老百姓呢?依法行政,依法制定調整土地利用規劃,難道還需要保密嗎?如果要保密,現在為什麼說出來了呢?這裡就更不必提民眾對規劃制定或調整的參與以及執行時的監督了。

第三個是地方政府及官員契約意識和法制意識的缺失。協議就是合同,誰違反合同約定,誰就要承擔違約的後果。但這個鎮政府及其官員絲毫沒有把與村民的協議當成一回事。這一方面反映了政府的強勢,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官員法治意識的短缺。政府及其官員如果這樣經常不守法,依法治國就只能是一句空話。

第四個是官員行政中存在的誠信缺失。6年前制定協議,直到6年後村民發現修建學校的土地上「長」出了別墅,將矛頭指向鎮政府時,鎮政府才被迫回應。在這裡我們看不到地方政府及官員們的絲毫誠信。儘管鎮政府最後因理屈願意給村民補償,但村民如果不提出,鎮政府會主動補償他們嗎?政府官員如果這樣經常不講誠信,誠信社會的建設就只能是鏡中月、水中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