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是住房質量監管主體,住房「體檢費」理當由政府支付。
【看中國記者張佑宇綜合報導】今後,北京市房齡滿30年的建築,均要進行安全評估,且以後每隔10年評估一次。北京市住建委7月13日發布《北京市房屋建築安全評估與鑑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已於6月1日起實施。但有分析指,《辦法》中要求產權人支付住房「體檢費」並不合理,該施行恐將流產,且建築質量也難確保。
北京滿30年住宅將首次「體檢」
市住建委13日發布《北京市房屋建築安全評估與鑑定管理辦法》和《北京市房屋建築安全鑑定工作導則》,要求使用滿30年的居住建築要進行首次安全評估,以後每10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對公共建築規定更嚴,《辦法》要求,學校、幼兒園、醫院、體育場館、商場、圖書館、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以及客運車站候車廳、機場候機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應當每5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居住建築如果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仍繼續使用的,應當每2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安全評估和鑑定包括房屋建築各個方面:例如地基基礎、牆體結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欄杆和扶手、陽臺、附屬廣告牌;公共部分的燃氣、供電、給排水、供熱等等都要進行評估和鑑定。最後根據評估和鑑定報告,決定採取維修等措施。
「體檢」由產權人委託並負擔費用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並表示,房屋建築的評估鑑定,由產權人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如果產權人未照規定進行安全鑑定,區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督促產權人依法委託安全評估鑑定。拒不委託者,可以指定鑑定機構進行安全評估鑑定,費用由產權人承擔。
但有分析認為,住房質量有問題與產權人無關,要產權人負擔「體檢」費用不合情理,該《辦法》施行肯定在眾多質疑中「難產」,甚至「流產」。
建立建築質量責任終身制 美、法由政府承擔「體檢費」
BBC中文網刊載屬名童克震的文章指出,建房的是單位或開發商,監管的是政府管理部門,對購房人而言,房子按「合格」購買,監管部門按「合格驗收」,住房者完全在政府有關部門合法、合格手續下進行購房、入住,卻要購房者支付住房「體檢費」沒道理。
該文並稱,以美國、法國為例,其建築都是由政府專門機構定期「體檢」,政府承擔「體檢費」,既減輕住房產權人經濟負擔,又減少「體檢麻煩」,更減少「體檢」中的官僚腐敗,同時建立建築質量責任終身制。因此,政府向建築方依法收取管理費、房產稅等費用,政府部門是住房質量監管主體,住房「體檢費」理當由政府支付。
文中表示,此新出臺《辦法》卻規定居住建築「體檢費」由產權人支付,不但不合理,也大大降低產權人委託「體檢」的積極性;並且,此「規定」沒有全面徵求民意。童克震認為,該《北京市房屋建築安全評估與監定管理辦法》注定要步履蹣跚,「它的施行肯定在眾多質疑中‘難產’,甚至‘流產’」,想以此確保居住建築安全只能是「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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