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基於安全理由,決定國有化小型煤礦,為了避免損失,王平彥走上了收購之路。
據前僱員和熟悉業務的人介紹,王是農民出身的企業家,為了留在這個行業,他不得不做大規模。因為國有銀行不願意向他發放貸款——這是中國民企的普遍困境,他轉向了尋找民間融資。據這些人透露,他一共舉債50億元。
三年後的今年年中,王遇上了財務困境。從去年年初起,煤炭價格下跌了20%,這導致他在數筆貸款上出現了違約,並被拘留了。
儘管國有銀行沒有直接提供融資,但它們並沒有擺脫其中的風險。王獲得的最大貸款為30億元,來自中誠信託——中國最大的非銀行信貸提供者之一。這家公司通過中國工商銀行的客戶湊集資金,而工行在其中扮演著該公司的代理行角色。
王不能評論這個事情。他的公司振富能源也拒絕評論。
工行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根據中國法律,代理行是不承擔與這些私人貸款有關的投資風險的。工行還表示,該行嚴格遵守和信託公司間的協議。
王的案例暴露了,銀行與中國高速發展的「影子金融」產業之間聯繫的潛在風險,「影子金融」說的是正式銀行貸款渠道以外的信貸供應。
根據Sanford C. Bernstein的數據,中國影子金融的總規模大概為20萬億元,這大概是全國銀行貸款總規模的1/3。2008年,這種非正式的信貸只佔銀行信貸的5%。
中國的影子金融部門監管寬鬆,而且不透明。在經濟增速下滑的情況下,這些信貸的質量引起了大家的關注,特別考慮到風險可能外溢到銀行體系。中國銀行業一直和信託有合作關係,要麼出售貸款給它們,要麼替它們的投資產品做宣傳,收取費用。
中國銀行主席、剛入選第十八屆中央委員的肖鋼曾撰文表示:「監管銀行業和影子銀行業並不是互相獨立的事情。兩個系統的很多活動都是互相影響的,如果一方的情況惡化,可能會影響到另一方。」
雖然根據中國法律,中誠信託有法律責任賠付投資者,但「為了保持聲譽和潛在的社會穩定原因,這些違約信託貸款的一部分損失可能成為銀行的或有負債。」美銀美林中國策略師David Cui表示。
前人民銀行官員彭俊明也表示:「如果銀行代表沒有為客戶對產品風險作出足夠的評估,銀行可能是負有責任的。」
很多分析師認為,王案例的處理結果,很可能成為以後如何操作這些非正式貸款的先例。
從2009年開始,王一共從民間貸款者和銀行手上獲得了50億元的貸款。而王的公司現在擁有5個煤礦和1個洗煤廠。
工行作為中誠信託的代理,把王的投資推薦給富有的客戶。這些投資的回報高達9.5%至11.5%——比存款利率高多了。中誠信託的發售說明書包括了關於投資風險的標準披露內容,但並沒有給出王的業務和融資活動的具體信息,一些看過說明書的人表示。
2011年年末,王公司的總資產為64億元。
一個投資了至少300萬的投資者表示:「工行客戶經理向我推薦(王的投資)的時候,我看不出有什麼問題。」
中誠信託在6月表示,王公司在二季度已經三次被告,「全部都是因為表外的民間融資。」中誠信託表示,振富沒有在財報中披露這些債務。
中誠信託還表示,正在配合監管部門調查王個人的財務狀況,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如果有必要,未來將實施法律行動。
一個民間貸款者把王告上法庭的是Gao Tanlin,他是一個房地產開發商的老闆。Gao表示:「他到我這裡借錢收購煤礦。我們認識了一段時間。我覺得他是個誠信的人,所以借了他1億元。」
Gao貸款的年利率是36%,超過中國官方貸款利率的4倍。今年早些時候,Gao的貸款到期了,所以他上門找王還錢。「他說他沒錢。」Gao回憶。
今年5月,Gao在地方法庭起訴王。這個案件引起了王是否有能力歸還中誠信託的30億貸款的擔憂。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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