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在洛杉磯國際機場(LAX)被查出攜帶危險物品而被拘禁的波士頓華裔美國公民黃永達(Yongda Huang Harris ),13日在洛杉磯聯邦法院以虛假陳述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當天,黃永達母親、表姐分別從波士頓和密爾瓦基趕來旁聽,兩人表示,「判決結果不盡如人意,但為讓孩子出獄,不得不接受判決。」
當天下午2時的宣判,檢察官提出,根據警方對黃永達電腦調查發現,他對女孩有性暴力趨向,同時根據一些動畫影片和遊戲中有「裸露少女」,因此黃永達也疑涉兒童色情行為。辯方律師則解釋,影像中並非兒童,且只是普通的日本動畫和遊戲,並無涉及色情,黃永達當時正要去日本教英語,因此接觸當時流行的動畫和遊戲為熟悉語言和文化。
最終法官將檢方控訴駁回,並宣判黃永達因謊報出境詳情、購買物品明細等虛假陳述,判處五年徒刑並緩期執行。五年中,黃永達在波士頓家中需遵守在電腦及電子用品中安裝監控、不可隨意上網、不得未經允許去公共場所等十餘項緩刑條例。
當天到場聆判的黃永達姊姊表示,日前黃永達已經承認虛報、檢方辯方也簽訂協定,今天到場只想知道最終宣判結果,沒想到還是被判五年,刑期太長了。
黃永達母親認為,今年1月已將兒子保釋出獄一段時間,但從被捕至今兒子在押時間也累計超過半年,「孩子身上還有舊傷,從沒遭過這種罪,如今最大願望是讓他從監獄出來。法院的判罰對兒子不公平,日後不排除與律師交涉再次上訴」。
家住波士頓的29歲華裔黃永達,2012年10月5日在洛杉磯國際機場以「涉嫌偷運武器」被捕。當時身著防彈背心、防燃褲的黃永達吸引警員注意,警方隨後又在他託運行李中發現刀具、警棍、煙霧彈、防毒面具等物品。黃永達行為雖不構成偷運武器,但因他只告知安檢人員去過中國,未如實說明也曾在日本滯留,且虛報稱只在境外購買了價值100美元物品,而以虛假陳述罪鋃鐺入獄。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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