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張愛玲1937年高中畢業時,在聖瑪利亞女校校刊《鳳藻》填過一個名為「學生活動記錄,關於高三」調查欄,就「最喜歡吃、最喜歡、最怕……」等六個項目各以一句話作答,竟到了五十餘年後,為瞭解釋那個調查欄,才催生出終究還是未能完成的〈愛憎表〉遺稿。
父母離婚後,我們搬過兩次家,卻還是天津帶來的那些傢俱。我十三歲的時候獨自坐在皮面鑲銅邊的方桌旁,在老洋房陰暗的餐室裡看小說。不吃飯的時候餐室裡最清靜無人。這時候我確實認真苦思過死亡這件事。死就是什麼都沒有了。這世界照常運行,不過我沒份了。真能轉世投胎固然好。我設法想像這座大房子底下有個地窖,陰間的一個閑衙門。有書記錄事不憚煩地記下我的一言一行,善念惡念厚厚一疊賬簿,我死後評分發配,投生貧家富家,男身女身,還是做牛做馬,做豬狗。義犬救主還可以受獎,來世賞還人身,豬羊就沒有表現的機會了,只好永遠沉淪在畜生道裡。
我當然不會為非作歹,卻也不要太好了,死後玉皇大帝降階相迎,從此跳出輪迴,在天宮裡做過女官,隨班上朝。只有生生世世歷經人間一切,才能夠滿足我對生命無饜的慾望。
「這輩子總要過」
基督教同樣地使人無法相信。聖母處女懷孕生子,這是中國古老的神話已有的,不過是對偉人的出身的附會傳說。我們學校的美國教師是進步的現代人,不大講這些,只著重「人生是道德的健身房」。整個人生就是鍛練,通過一次次的考驗,死後得進天堂與上帝同在,與亡故的親人團聚,然後大家在一片大光明中彈豎琴合唱,讚美天主。不就是做禮拜嗎?學校裡每天上課前做半小時的禮拜,星期日三小時,還不夠?這樣的永生真是生不如死。
但是我快讀完中學的時候已經深入人生,有點像上海人所謂「弄不落」了,沒有瞻望死亡的餘裕,對生命的胃口也稍殺。等到進了大學,炎櫻就常引用一句諺語勸我:Life has to be lived。勉強可以譯為「這輩子總要過的」,語意與她的聲口卻單薄慘淡,我本來好好的,聽了也黯然良久。
但是畢業前一年準備出下年的校刊,那時候我還沒完全撇開死亡這問題。雖然已經不去妄想來世了,如果今生這短短几十年還要被斬斷剝奪,也太不甘心。我填表總想語不驚人死不休,因此甘冒貪生怕死的大不韙,填上「最怕死」。
或者僅只是一種預感,我畢業後兩年內連生兩場大病,差點死掉。第二次生病是副傷寒住醫院,雙人房隔壁有個女性病人呻吟不絕,聽著實在難受,睡不著。好容易這天天亮的時候安靜下來了,正覺得舒服,快要朦朧睡去,忽聞隔壁似有整理東西的綷縩響動,又聽見看護低聲說話,只聽清楚了一句:「才十七歲!」
歲數即是身份證
小時候人一見面總是問:「幾歲啦?」答「六歲」,「七歲」。歲數就是你的標誌與身份證。老了又是這樣,人見面就問「多大年紀啦?」答「七十六了,」有點不好意思地等著聽讚嘆。沒死已經失去了當年的形貌個性,一切資以辨認的特徵,歲數成為唯一的標籤。但是這數目等於一小筆存款,穩定成長,而一到八十歲就會身價倍增。一輩子的一點可憐的功績已經在悠長的歲月中被遺忘,就也安於淪為一個數字,一個號碼,像囚犯一樣。在生命的兩端,一個人就是他的歲數。但是我十七歲那年因為接連經過了些重大打擊,已經又退化到童年,歲數就是一切的時候。我十七歲,是我唯一沒疑問的值得自矜的一個優點。一隻反戴著的戒指,鑽石朝裡,沒人看得見,可惜鑽石是一小塊冰,在慢慢地溶化。過了十七就十八,還能年年十八歲?
所以我一聽見「才十七歲」就以為是說我。隨即明白過來,隔壁房間死了人,抬出去了,清理房間。是個十七歲的女孩子。在那一色灰白的房間裡,黎明灰色的光特別昏暗得奇怪,像深海底,另一個世界。我不知道是我死了自己不知道,還是她替我死了。
附註
本文節錄自張愛玲遺稿〈愛憎表〉。由宋以朗先生提供手稿,經馮睎干先生重構整理,香港浸會大學林幸謙先生為此文之發表穿針引線、居間聯繫。全文內容二萬三千餘字,完整刊出於206年7月,《印刻文學生活志》。
責任編輯: 雲淡風輕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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