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中國涉外個稅新法遭多方反對

 2018-11-07 08: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看中國2018年11月7日訊】中國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律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稅法對涉外人士徵稅做了大幅度調整。有報導說,在多個方面的反對下,中國可能考慮彈性處理個稅的涉外部分。

今年8月31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對個人所得稅的徵收進行修正,並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修正案加入了對居住在境外的人士以及外國人的徵稅條款。包括在外國居住的中國居民和在中國工作或者居住的外國人。

香港英文南華早報報導說,中國稅法針對涉外人士的這部分面對極大爭議。報導引述消息來源說,中國的多個機構和政府部門對此表示反對,導致有關當局面臨「巨大壓力」。報導說,其中反對最強烈的是香港。香港前特首,現任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的梁振英,目前已經開始遊說中國政府,給在中國居住,尤其是在所謂大灣區居住的香港人以豁免的權利。

美國南卡大學教授謝田表示,中國新的稅法,影響最大的是政界人士和在中國開設企業的富豪:

「對香港來說,影響最大的可能是上層人物和富豪,他們常在中國住,也有很多資產在中國,要是兩邊都繳稅的話,可能負擔會很重。」

南華早報的報導說,根據新的法律,在中國工作或居住每年超過183天的香港人,應該在中國按照其所有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無論這些收入是否在中國獲得。

以梁振英為例,他從歐洲UGL集團獲得五千萬港元收入,在香港以17%繳納所得稅,應繳納850萬,但按照中國的45%納稅標準,他應該繳納2250萬港幣的個人所得稅。

受中國新稅法影響的,還包括居住在海外的中國人,甚至是已經取得外國國籍的中國人。新法規定,只要是在中國有住所的華人,以及在中國工作時間每年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其當年所有收入都必須在中國繳納所得稅。這一徵稅的根據,即今年早些時候中國加入的全球共同報告標準。根據該標準,簽約國需要將有關個人金融資產信息與各國分享。

謝教授表示,中國所針對的,可能是本國官員和富豪:

「中國加入CRS,主要可能是為了反貪和對付企業資金外逃。普通中國人沒有多少錢,也沒錢轉移到海外。」

不過,香港會計師胡先生認為,中國的大貪官和富豪,不會受到新稅法影響:

「沒有太大影響,因為過去幾年一直在調查,那些(富豪)該處理的早就處理了,真正受影響的是以後的。」

南華早報的報導說,美國並未加入全球報告標準,在目前兩國關係緊張的情況下,恐怕也不會與中國在這方面合作。

謝教授表示,中國富人的海外資產,在未來可能發生大流動,從香港、加勒比海島國等地轉往美國:

「美國只會以觀察員身份進入CRS,但不會加入。中國人只要沒有違反美國法律,錢進入美國,繳納美國的稅,美國只會歡迎。所以,可能不少錢會從海外避稅天堂,比如開曼群島,轉到美國來。」

報導說,鑒於受到了多方面的反對,中國可能對新稅法的實施提供豁免條款,比如對香港居民實行一定程度的寬限等。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日前的講話中暗示當局會採取彈性措施。

目前,香港是中國大陸資本轉移資金最多的地區。

版權所有 © 2006, RFA。 經自由亞洲電臺Radio Free Asia, 2025 M St. NW, Suite 300, Washington DC 20036 許可進行再版。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辛荷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