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的後果禍害中華民族子孫萬代,圖為萬里與三峽大壩。(網絡圖片)
2015年7月15日萬里在北京去世,享年99歲。目前對萬里很難蓋棺定論,仍存在許多有待歷史拆解的疑團。改革開放初始,萬里和趙紫陽齊名。1986年7月31日萬里發表《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是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課題》的講話,專題討論政治體制改革,獲得一片喝采。1989年六四前萬里出訪美國、加拿大,回國途中被阻上海,此後未見發表過與鄧小平意見相左的觀點,當然,不排除有相左觀點,而至今無法面世。本來萬里對三峽工程存有許多置疑,但在擔任人大委員長的末期,竟然出現人大強行通過三峽工程議案的事,而留下終生遺憾,這非常值得後人深究其中原委。
一、萬里談科學民主決策和政治體制改革
當筆者還在南京大學上學時,萬里的名字可以說是如雷貫耳。他支持農民包幹到戶,為農村改革作出了重要貢獻。當時盛傳的一句話是:「要吃米,找萬里;要吃糧,找紫陽」。那時提倡思想解放,1986年7月31日,身為國務院副總理的萬里在全國軟科學研究工作座談會上發表了一個關於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的講話。田紀雲評論道,這篇講話不啻一聲驚雷,振聾發聵,在黨內外引起了廣泛的強烈反響。有如一聲春雷。8月15日《人民日報》將這個講話以《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是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課題》在頭版加以發表。
萬里在講話中直指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的決策錯誤,誤國殃民。萬里說:「在一切失誤中,決策的失誤是最大的失誤。一著不慎,全盤皆輸。」大躍進「決策的失誤造成數以千億計的重大損失。這還只是物質財富方面可以計算出來的損失,還有許多無形的損失,特別是在人們的精神狀態方面造成的損失,比這影響更為嚴重。『文革』十年的決策失誤,更是誤國殃民,禍及子孫,使我們至今仍不得不努力消除這些重大決策錯誤所造成的深遠後果。」
萬里接著闡述了民主、平等、協商的政治環境和高度學術自由的重要性。他認為:「為發展科學理論,首先需要創造一種民主、平等、協商的政治環境。領導者要尊重人們充分發表意見的民主權利,不要害怕別人講不同意見的話,甚至講反對自己的話。過去說『言者無罪,聞者足戒』。這是正確的,但還有點消極。積極的說法應該是:『言者有功』,『聞者受益』。這種良好的政治環境對軟科學研究來說尤為重要。因為軟科學是既涉及學術、又涉及政治的創造性的複雜腦力勞動。只有在高度學術自由的氣氛中,才能才思泉湧,觸類旁通,獨立思考,提出真知灼見。也只有在高度政治民主空氣中,才能言無禁忌,力排眾議,慷慨陳情。軟科學研究應該只尊重客觀事實,崇尚真理,不迷信權威,不屈從個別領導人的意志。一切結論不能產生在研究工作之前,只能產生在研究之後,產生在經過實踐的檢驗之後。」
科學的獨立性,是當今中國禁止的話題。而那時萬里就敢於討論這個話題。他指出:「有的領導人往往喜歡把他們主管的研究部門,當作為他們的任何決策拼湊各種『理論根據』的工具。這種所謂『科學』的決策論證,具有更大的欺騙性和危險性,比沒有論證更壞。軟科學研究必須有不受決策者意志影響的相對獨立性。它只接受實踐的檢驗,只對人民和歷史負責,而不能看領導者的眼色行事。領導者可以不同意研究人員的觀點,否定他們的結論,不接受他們的建議,但不能強迫研究人員違心地改變觀點,修改結論,以迎合自己的需要。」
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中國政治體制的改革,1986年曾是熱門話題。在中共領導人中萬里是談論政治體制改革最多的一位,思想理念領先。
二、1986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十五號文件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佈置任務
1986年6月2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頒發了「關於三峽工程論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15號文件,文件決定,由水利電力部廣泛組織各方面的專家,進一步論證修改原來的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成立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水利電力部提出的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提請中央和國務院批准,最後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中共中央指定李鵬、薄一波、王任重、程子華負責協調三峽工作的論證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一節第五十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憲法第三章第一節第六十二條規定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如修改憲法、制定和修改法律、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等等。
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下了一個15號文件,用命令的口吻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去審查和批准三峽大壩工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順從地遵照這個15號文件規定的程序去完成所佈置的任務,這不是對三峽工程決策的重視,而是對中國憲法的蹂躪,是對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蔑視。當時萬里在國務院任副總理,參與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佈置任務,沒有能從保護憲法的角度,提出不同意見。
三、中國最窩囊的全國人大委員長
胡耀邦下臺之後,趙紫陽出任總書記、李鵬高升當總理、萬里擔任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但萬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中國最為窩囊的全國人大委員長,他不是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在最高決策圈之內。關於三峽工程的決策最初都是繞著萬里這個人大委員長進行的。
李鵬是個善於拉幫結派的人,手下有最多大將如錢正英、李伯寧、張光斗等等。這些人組成了三峽工程的主上派。他們通過王震、王任重催促江澤民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盡快做出上馬的決策。
全國政協副主席王任重本來是湖北省的負責人,一貫堅決支持三峽工程上馬,當時為中央三峽工程籌備組成員,輔助李鵬工作。王震本對三峽工程一無所知,他跳出來則是為了集團的利益。1991年3月即將召開的兩會,將討論的第八個五年計畫(1991年至1995年)中根本沒有三峽工程這一項,關鍵是李鵬無法說服國務院常務會議將三峽工程列入八五計畫。國務院副總理姚依林就在全國政協表示,五年內不可能建三峽工程。當時三峽工程主上派十分著急,由國家副主席王震出面在廣州舉行三峽工程座談會,由王任重主持,出席的有張光斗、嚴愷、張瑞瑾、魏廷爭(王爭)、楊賢溢、殷之書、史傑、王漢章、劉兆倫等等。會後由王震出面給鄧小平和江澤民寫信,聲稱「八五」期間是上三峽工程的最佳時機。
兩會期間李伯寧也給黨中央和江澤民寫了一封信,大談建設三峽工程是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3月20日李伯寧將此信交給王任重。王任重將此信轉交江澤民、李鵬和各位常委,萬里不在其中。3月30日江澤民在李伯寧的信上批示:「看來對三峽是可以下點毛毛雨,進行點正面宣傳了。也應該開始做點準備。請李鵬、家華同志酌。」還是沒有萬里的事。
四、萬里的憂患
1991年5、6月間中國華東地區發生兩次大的洪水,一是淮河洪水,一是太湖洪水。從地理上來說,這兩次大洪水和長江洪水沒有直接關係,和三峽工程的所謂防洪效益更沒有關係。由於黃河奪淮後淮河沒有了入海口,部分洪水可以經長江入海;而太湖又地處長江三角洲地區,硬要把這兩次洪水說成是長江流域內的洪水,也勉強說得過去。淮河洪水和太湖洪水造成的經濟損失相當大,特別是太湖流域包括了上海市,江蘇省的蘇州、無錫、常州和浙江省的杭州、嘉興、湖州,是中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是中國經濟的中心。有人說,太湖洪水淹了中國的錢袋子。歷史上太湖流域並沒有大洪水災害,因為太湖有三條入海的通道,洪水可以迅速進入東海。古人稱:三江入,震澤(太湖)定。黃浦江是三條入海的通道之一,也是通過能力最大的。黃浦江右岸是地勢低窪的浦東,本是泄洪的通道。由於鄧小平的一句話,浦東成了上海新的發展中心。在制定總體規劃時忘記了原有的泄洪功能,沒有規劃和建設替代新的設施來彌補喪失的泄洪功能。當太湖發生洪水時,洪水不能順地勢進入黃浦江經浦東入大海,只好臨時抱佛腳,為洪水找新的出路。中央命令江蘇省從蘇州、無錫打開泄洪通道讓洪水入大海。江蘇省拒絕執行,認為蘇南地區的經濟總量可與上海相比,洪水經蘇州、無錫入海,江蘇省損失太大。之後中央命令浙江省打開泄洪通道讓洪水入大海。當時浙江經濟實力比上海和江蘇要弱,只好遵命。但是浙江的泄洪通道尚未完工,加上浙江省地勢本來就高,泄洪效果不好。最後中央再次強行命令江蘇省泄洪,江蘇省不得不從命。可惜中央指揮出錯,炸開泄洪閘門後,太湖水位不但沒有下降反而上漲。最後洪水漫出太湖大堤,淹了中國的錢袋子。
為了掩蓋抗洪指揮的錯誤,中央把1991年的「長江」洪水災害的原因歸之於在思想上缺乏水患意識,在技術上則缺乏防洪的核心控制工程。意思是,如果有了長江三峽大壩,可以卡住長江洪水,長江流域就不會有這樣的洪水災害。
1991年8月28日萬里委員長在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上專門談及此次華東洪水的經驗教訓。萬里認為華東洪水的最大啟示,就是必須大大增強全民族的水患意識。同時指出,中國的許多大江大河尚未根本治理,已經建設的一些水利措施,也存在防洪標準偏低和缺乏系統配套的問題。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口增長,洪水造成的損失必然越來越大。沿海的幾個三角洲地區,經濟最發達,人口最密集,又都處在大江大河的下游,一直存在著水害的潛在威脅。大江大河一旦出事,勢必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打亂和推遲四化建設的進程,影響第二步戰略目標的實現。在為當代人利益著想時,也要考慮到後代人的利益。如果不指出這種潛在的巨大危險,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那就是沒有盡到應盡的歷史責任。萬里提出,因華東洪水所在範圍,同屬長江流域,根治長江,必須把長江一百八十萬平方公里作整體考慮。
萬里說:「關於三峽工程爭論已久……,但是我認為,從整個國民經濟穩定發展的這個長遠需要看,從確保長江中下游安全的這個緊迫的需要看,三峽工程的必要性日益明顯。遲上馬不如早上馬。這是關係到億萬人民切身利益的長久之策,建議國務院列入十年規劃。」萬里「洪水憂患」的講話表明,他不願意被排除在中央最高決策圈外,而是要有所表示和行動。這裡表現出的恰恰是「權利憂患」。
萬里講這番話時,好像把1986年關於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的講話精神忘得一乾二淨。作為人大委員長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未作決策前,就表態三峽工程遲上馬不如早上馬,這絕不是決策的科學化,更不是決策的民主化。
五、三峽工程防洪效益有限,更無法確保長江中下游的安全
洪水是一種週期性出現的自然現象。造成洪水災害的最主要原因是人類活動佔領了過多的本來屬於水的空間。中國史書中很少記載兩千年前長江有什麼大的洪水災害。長江洪水自明清以來,洪水災害加重,次數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大力治理長江,結果是洪水災害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嚴重。人類要減輕洪水災害的破壞,有兩類防洪措施,一是硬體措施;一是軟體措施。軟體防洪措施包括城鄉規劃中合理的土地利用規劃、洪水災害預警、洪水災害保險等。硬體防洪措施就是工程措施,比如加高加固河流湖泊的堤防,建立分洪區、滯蓄洪區、修建防洪水庫、增加透水地面面積、增加排泄能力等等。修建防洪水庫只是其中的一項工程技術,而且是世界上用於發電灌溉多而用於防洪目標不多的工程技術。
黃萬里先生指出,長江防洪主要還是靠加高加固長江堤防。一生從事長江洪水研究、擔任三峽工程論證洪水組顧問並沒有在論證報告上簽字的陸欽侃先生指出,三峽工程的防洪效益十分有限。
為什麼說三峽工程防洪效益十分有限呢?
第一,三峽工程防洪庫容太小。工程可行性論證時,防洪組提出防洪庫容要在376億立方米以上,但是根據公布的數字,三峽水庫的防洪庫容為221億立方米,沒有滿足防洪組的要求。
第二,建造三峽大壩,自然的河道原有的容納洪水能力消失。未建三峽工程前,長江三峽河道的自然容納洪水能力可高達102億立方米。建造三峽工程後,這自然容納洪水能力消失。簡單地說,三峽工程創造了221億立方米的防洪庫容,減去消失的102億立方米自然河流的蓄洪能力,淨增加只有119億立方米的防洪庫容。
第三,三峽工程的221億立方米的防洪庫容是錯誤計算的結果。李鵬在「三峽日記」中寫道,正常蓄水位180米,三峽防洪庫容近220億立方米。建成的三峽工程正常蓄水位為175米,比180米還低5米,防洪庫容不可能超過220億立方米。張光斗在給國務院的信中,也談到防洪庫容計算錯誤的問題。但他建議不要把這件事告訴公眾。
第四,動用三峽水庫發揮防洪功能時,三峽水庫不是平衡,而是斜湖,其水力坡度和洪水流量有關,洪水流量越大,水力坡度就越大。三峽工程上馬前和讀者談這個問題難度比較大,因為有「高峽出平湖」的詩句在。2003年三峽水庫形成後,談這個問題比較容易,在汛期,大家看到的是「高峽出斜湖」。到目前為止,三峽工程尚未在洪水期壩前水位蓄到海拔175米,尚未全部動用221億立方米的防洪庫容,尚未真正發揮防洪效益,但重慶部分市區已經三番五次地遭到洪水淹沒。
第五,三峽工程論證指出,三峽庫區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水,壩前水位只蓄到海拔164米,重慶朝天門碼頭的水位為海拔199米到203米。三峽工程決策後,重慶把重點發展地區的海拔高度定為220米,就足以說明,如果三峽工程發揮設計的防洪功能,只能保證重慶的洪水位不超過海拔220米,而海拔220米以下地區將來有可能被大洪水淹沒。
第六,根據論證報告,三峽工程的防洪效益只對長江中游的荊江地區而言,最遠至武漢,而對淮河和長江下游以及長江三角洲根本無防洪效益可言。
因此,萬里從1991年的淮河和太湖洪水災害的教訓,引到「三峽工程的必要性日益明顯,遲上馬不如早上馬,這是關係到億萬人民切身利益的長久之策」,是完全錯誤的推理。
六、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峽工程考察團關於三峽工程的結論是張冠李戴
對於中共中央和國務院1985年15號文件給全國人大佈置的任務,全國人大並不積極,幾年以來一直沒有行動。倒是沒有接到任務的全國政協,多次組織幾百名政協委員考察三峽地區,提出具體反對的意見。直到1991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才組成三峽工程考察團。人大副委員長、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慕華為團長,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曹志為副團長,組員有著名越劇演員袁雪芬等23人,代表了即將參加投票的二千六百多名人大代表,於1991年11月13日到24日考察了和三峽工程有關的地區,其中不少組員是第一次到長江三峽。考察中陳慕華強調了三峽工程宣傳工作和中下游防洪的重要性,並要求長江委迅速研究縮短工期加快建設的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峽工程考察團認為:三峽工程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好。1991年12月26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陳慕華催促國務院盡早將三峽工程建設方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具體地說,建比不建節省大半個三峽工程,早建比晚建節省小半個三峽工程。
其實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峽工程考察團的成員,包括團長陳慕華,對三峽工程和可行性論證瞭解甚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黃順興說:「我在事前根本不知道人大常委決定作這樣一個考察。直到他們從三峽回來,向報界發表完全支持三峽工程早上快上,我才從電視上看到。我問幾位一直關心這一工程的常委,都說並沒有得到通知。我於是馬上打電話問秘書處這是怎麼回事。他們怎麼說呢?他們說,我們猜想你身體不好,就沒有通知你。我說你怎麼知道?!他支支吾吾講不出來。後來我聽說,去的人是經過挑選的,多數是外行,自然不會提出反對意見。」
三峽工程考察團的結論是張冠李戴,錯誤百出。
從1986年開始的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一共做過六個可選方案:
正常蓄水位海拔150米;
正常蓄水位海拔160米;
正常蓄水位海拔170米;
正常蓄水位海拔180米;
一次建成;
兩次建成。
無論從這六個可選方案中選出哪一個所謂最佳的方案,都是要建三峽工程,只是正常蓄水位的高低不同和分一次還是兩次建成的不同而已。
在六個可選方案中既沒有晚建方案更沒有不建方案。
在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的一個叫綜合經濟評價的專業組中,曾做過一個所謂早建、晚建和不建方案的經濟比較。這只是一個單純的經濟比較,三個方案的社會、生態環境影響均不參與比較。在不建方案中,三峽工程所謂的防洪、發電和航運效益則是通過其他的措施來替代。為什麼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不敢大張旗鼓地宣傳這三個方案的比較結果呢?最主要原因是:三峽工程主上派認為三峽工程的防洪、發電和航運效益是沒有任何方案可以替代的。而綜合經濟評價組的三個方案的對比正好打破了三峽工程效益不可替代論,從根本上否認三峽工程上馬的必要性。
綜合經濟評價組的三個方案的費用分別為(括弧中為三個方案的指數比較,早建方案為100.0%):
早建方案:1908.9億元(100.0%)
晚建方案:1981.5億元(103.8%)
不建方案:2018.9億元(105.8%)
晚建方案的費用比早建方案高出72.6億元,僅僅高出3.8%;不建方案的費用比早建方案高出110億元,僅僅高出5.8%。一般規劃允許的誤差為10%。無論是3.8%還是5.8%都在允許誤差之內。況且這裡只做了經濟比較,未作生態環境和社會比較。就是從綜合經濟評價組的三個方案比較中,無法得到三峽工程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好的的結論,更沒有建比不建節省大半個三峽工程,早建比晚建節省小半個三峽工程的結論。
參加綜合經濟評價組的李京文2014年12月6日在科技日報上撰文說:「當時我們預算整個工程建設需要資金1900億元,後來結算時花了1850億元,說明預算還是基本準確的。」
但是李京文這位三峽工程論證綜合經濟評價專家組副組長並沒有指出,三峽工程論證總報告並沒有採用綜合經濟評價組的1908.9億元的費用造價,而是只是上報了371億元(稱為靜態投資額,到1992年全國人大決策時改為570億元)。如果三峽工程論證總報告如實地報告李京文所說的1908.9億元,三峽工程根本沒有通過審查的希望。
再說晚建方案比早建方案高出的72.6億元和不建方案比早建方案高出的110億元也不是節省小半個三峽工程或者是節省大半個三峽工程。
其實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中還有一個工程費用總額為157億元(稱為動態投資額)。至於這157億元動態投資額和371億元的靜態投資額以及綜合經濟評價組的1908.9億元之間是什麼關係,李京文未作任何解釋。
陳慕華把綜合經濟評價組近2000億元中的72.6億元和110億元與這個最小的投資數157億元進行比較,於是就有了建比不建節省大半個三峽工程(46.4%),早建比晚建節省小半個三峽工程(70.2%)的結論。可見這個副委員長和人大財經委員主任的真實水平如何。
責任編輯: 楊天龍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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