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江蘇通州市教育局原局長於紹林因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通州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據揚子晚報報導,從1992年至2001年,於紹林在擔任通州市教育局局長期間,先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26萬餘元、美元2000元、港幣2000元、保險單4份價值人民幣19480元,巴西紅木沙發及花架價值人民幣5500元,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受賄罪。
同時,其本人對其人民幣70餘萬元,美元3379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據揚子晚報報導,從1992年至2001年,於紹林在擔任通州市教育局局長期間,先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26萬餘元、美元2000元、港幣2000元、保險單4份價值人民幣19480元,巴西紅木沙發及花架價值人民幣5500元,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受賄罪。
同時,其本人對其人民幣70餘萬元,美元3379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江蘇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