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4月的一天,黑龍江省集賢縣法律事務所的司機趙修斌閑著無事,看到院內一樓劉桂香開設的哈拖農機商店存放的一臺臺嶄新的四輪車時,一個罪惡的念頭在頭腦中出現。他找到時任縣司法局副局長兼所長的劉慶峰、副所長齊俊國、成員任剛、馬斌、李景陽等人,迫不及待地將自己的想法講給他們聽。沒想到6人竟一拍即合,沆瀣一氣精心策劃了一個騙局。
1998年7月27日,劉桂香去哈爾濱農機公司發貨,只留下21歲的兒子王宇照看生意。趙修斌、李景陽將詐騙的黑手伸向經常在一起吃吃喝喝、早已混熟的王宇。
按照事先的預謀,趙修斌去勞務市場找來一個人,經過劉慶峰的「面試」同意後,為其取了假名李明濤,讓李明濤依照他們的計畫行事,事成之後給報酬。
7月27日13時,李明濤來到一樓的農機商店,裝模作樣地經過一番討價還價以1.75萬元購買了一輛農用四輪車。由齊俊國將任剛、馬斌合出的現金交給王宇。
當大家七手八腳將農用四輪車裝上貨車時,李明濤對王宇說:「我在農場包了100多畝地,急需用車,而且我的親屬也想買車,要不就再賒給我4臺。」王宇不同意。李明濤對王宇說:「劉慶峰是我的親戚,由他擔保行嗎?」王宇正在猶豫,這時劉慶峰來到一樓的農機商店,指著李明濤對王宇說:「他是我的親戚,你就放心地把車賒給他,有我在事差不了。」王宇於是同意了。雙方達成協議後,李明濤打了一張賒購四臺農用車的欠條,總價值7萬多元,並簽上李明濤的名字。劉慶峰在欠條上簽上「證人劉慶峰」後悄然離去。趙修斌、任剛、馬斌、李景陽幫助李明濤將賒的4臺車裝上大貨車,先拉到農場,沒賣出去,後將5臺農用車運至集賢縣腰屯鄉低價賣出。劉慶峰、趙修斌、李景陽每人分得贓款7000元,齊俊國分得贓款2000元,任剛、馬斌從中分得贓款4.5萬元,被雇佣的無業人員「李明濤」從中獲取1000元贓款後便溜之大吉。
5天後,劉桂香從哈爾濱市返回家中,聽說兒子賒出4臺農用車後,心中掠過一絲不祥之兆,急忙去找劉慶峰。
對劉桂香的到來,劉慶峰並不感到意外,他假惺惺地安慰劉桂香:「這事差不了,我親戚秋後一分不少地把錢還給你。」
對劉慶峰的話,劉桂香半信半疑。第二天一大早,她按照劉慶峰提供的地址,從早到晚將農場的各個連隊找了一遍,根本沒有李明濤這個人,賒出去的四臺農用車更是蹤影全無。劉桂香的心一下子沉了下來,她已覺察到這可能是一場騙局。
從農場返回集賢縣,心急如焚的劉桂香就急匆匆地去找劉慶峰。此時的劉慶峰一改往日的斯文,露出了本來面目。他冷冰冰地說:「這件事,我管也行,不管也行。我只是見證人,不是擔保人。你想上哪兒告,就上哪兒告去。」劉桂香連忙從口袋裡掏出欠條一看,劉慶峰簽的確實是「證人劉慶峰。」她頓時氣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劉桂香到公安機關報了案。警方詳細詢問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認定是一起性質特別惡劣的詐騙案,立即組織民警開展偵破工作。
公安機關先後對趙修斌、任剛、李景陽等人進行調查。經過反複查證,這六人守口如瓶,只承認幫助買車、裝車,其他一概不知。劉慶峰只承認出於對親戚的信任,出面說過話。找不到債務人李明濤,劉慶峰也不能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因為沒有充分的證據,案件始終處於僵局。
2001年10月,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四方臺公安分局局長於廣凡調到集賢縣公安局任局長,當劉桂香抱著一線希望,找到於廣凡時,這位正義凜然的警官決心在最短時間內將案子查個水落石出。
一張無形的法網很快拉開,專案組人員在重新翻閱了案卷並掌握第一手材料後,立即開展走訪調查,查出司法局原副局長劉慶峰退休後去向不明。犯罪嫌疑人趙修斌、李景陽、馬斌、齊俊國很快落入法網。
專案組人員經嚴密調查,很快獲得重要線索:劉慶峰有個情人陳其,曾在縣內開了一家酒館,不久前,她將酒館賣了,聽說去瀋陽開餐館。另外,劉慶峰有個弟弟劉某在瀋陽工作。
2001年12月7日,警方將在瀋陽市開餐館的劉慶峰抓獲。不久任剛也主動自首。6名犯罪嫌疑人即將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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